315又来了,这样的侵权与被侵权你见过吗?
最近邓紫棋解约的消息闹得沸沸扬扬,邓紫棋的名字已被公司注册,“小天后”邓紫棋和公司解约后继续使用该名字是否会造成侵权?大家争论不休。
在中国,个人合法权益总是在某个风口骤然受到大家的关注,但往往事情一过去,似乎又成为了可有可无的透明摆设。这不,今年的315又来了,一年到头大大小小的侵权案件又冒出来了,大家伙儿义愤填膺地议论着解决方案,各路记者更是忙的热火朝天。那么问题来了,如此热闹的315,你知道是谁最先提出的吗?
肯尼迪,一个伟大的男人
1898年,全世界第一个消费者组织在美国成立。
1962年的3月15日,当时的美国总统约翰·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一篇文章——《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这篇文章中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四项权利,它们分别是:安全消费的权利、消费时被告知基本事实的权利、选择的权利和呼吁的权利。
随着工业化的日益发展,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让它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进而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将3月15日确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于是, “315”就这样诞生啦!
有时候你莫名其妙
变成了“侵权者”?!
说到无形中的“侵权”,在这里不得不和给大家讲一个奇葩的例子:
2014年,重庆一个两岁的小女孩儿在小区被从天而降的酸奶瓶砸伤头部,医疗费用8万多元。因为找不到具体的肇事者,孩子的家人将小区159户居民告上了法庭。这个案子经过了两年多的取证调查,最后法院判决整栋楼2层以上共448户居民共同承担这笔医疗费。
在这个案件中除去那个肇事者,447户居民都大声喊冤。真的是“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根据我国法律受害人需要证明侵权人的身份,但是高空坠物,侵权人不站出来,茫茫人海让受害者到哪儿去找呢?所以只能是“嫌疑人们”共同承担。
有些人可能会很气愤,表示这样的“大锅”我不背!但是大家可以想一想,如果一直找不到人赔偿,案子可能会一直拖延,那么这家人就需要承担巨额的费用,很可能出现很严重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如果让住户们一起承担,虽然对大多数住户不公平,但是每个人分担一点,就没有看起来那么多的赔偿款了。
两害相权取其轻,这样的判决也无可厚非。不过幸运的是,现在大多数的小区都安装了摄像头,对于这种“高空坠物”的情况,已经可以追查到户了。但高空掷物终究是危险的,即使没有摄像头也不能这样做。我们还要提醒周围的邻居,因为他的行为很可能导致你侵权,到时候真的是“锅从天上来了”。
非实物消费时,“被侵权”常常发生!
小编也曾有过这种悲惨经历,而且“被”侵权搞的很悲惨。
临近寒假,大家都担心买不上回家的车票,每天都盯着屏幕抢票,小编也不例外。为了保险起见,小编就用了携程旅行和智行火车票同时抢票。结果两个APP都抢上了票,但这两个APP竟然抢到了同一张票!小编可是付了双份的钱,这可怎么办?给12306客服打电话询问情况,却被告知因为不是在官网上买的票,他们无法提供服务。在询问携程客服后,得到的结果是:当发现售票存在问题时,15个工作日内将给予退票。如果这样的话,到底是哪一方给我退票呢?思来想去,由于时间紧张,小编实在是无法继续维护自己的权力,只能是做退票处理。结果是退了携程的车票后,智行上也自动退票了。
在这件事情上,携程旅行和智行火车票明显侵犯了小编的权利。但是在春运这个时间段,出了这种事情,根本没有时间让我们进行维权处理,只能自己承担后果。
其实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会碰到很多被侵权的事情,像小编这样的情况还算是比较好的,有些人自己的权利被侵犯了都不知晓。
比如一些艺考培训机构,一般在开课前会先让大家交一笔学费,承诺如果课程结束后孩子没考上就全额退款。其实这样的培训机构赚的都是“概率钱”。所谓的“概率钱”就是隐瞒顾客实情,凭借概率赚钱。
(图片来源网络)
一个艺考机构里报的人多,机构本身虽然没有起到什么实质性的帮助,但一两个孩子能考上还是不成问题的。他们其实赚的就是这份钱。但即便如此,很多家长为了求得心安,还是会选择给孩子报班学习。
当遇到这种情况时,家长们就需要留心了,因为一不小心,你就可能成为了“被侵权者”!所以,在给孩子报班前,家长们一定要提前做好机构调查,仔细分析机构的教学情况。虽然这样做比直接交钱买心安要更辛苦,但是却能有效防止自己合法权益无形中受侵害,还能避免孩子在学习上走弯路、 错路。
在我国,每年发生的侵权案件数不胜数。有时候,我们可以发现自己被侵权了,但拨打12315等电话进行投诉时,往往是杳无音讯或者我们根本无力承担起高昂的维权成本。比如我们买到了一支假牙膏,打电话投诉后发现维权成本可能是牙膏的百倍千倍,这种情况下,你还会维权吗?
除了打12315,我们还能做些什么?
首先给大家分享几个举报电话:
食品药品投诉:12331
环保投诉:12369
价格举报:12358
垃圾短信举报:12321
防伪查询:12365
举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12345
(根据小编的经验,这些电话打通都不太容易哦)
在国内,维权成本一般都是很高的,所以我们只能尽量从源头上来避免,因此在购买商品时一定要谨慎。
一旦我们的权益受到侵犯,一定要敢于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样才会对一些不法商家形成震慑力。我们可以这样做: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如果还行不通,就拨打刚刚我们和大家提到的电话,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4. 如果事态非常严重,一定记住,我们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为了避免大家的消费权益被侵犯,小编整理了以下几条消费时应注意的内容,希望能帮助大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在购买商品前,可以先考虑一下它的价格成本,如果价值高的商品价格非常低,那就要小心喽,毕竟“贪小便宜吃大亏”这句话还是很有道理的。
其次,在买东西时,一定要清楚自己的目标,千万不要被各种赠品迷了眼睛,有时候商家确实送了一些小样,但是我们要买的东西质量可能就无法保证了。
(图片来源网络)
最后,当我们在买东西后,一定要向商家索要小票、发票,并且保存好。万一被侵权,这些将成为有力证据。同时,我们一定不要去买一些没有权益保护的商品,比如说像艺考机构报班这种无明确质量指标的产品,本身就不是一个合理合法的事情,一旦遇到问题,维权成功的几率微乎其微。
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公民素质的不断提高,维权意识也在不断增强。记住! 维权不仅要避免自己的消费权益被侵犯,还要谨防自己无意中变为“侵权者”。维权一小步,文明一大步,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需要法律意识,更需要理智和公允的消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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