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施治与对证用药
今天稍闲一点,看到一道题是关于证与征、症的区别,例举了一组词,该如何选填,这些词有体征、症状、证候、辩证施治、对症用药,也有辩症施治和对证用药,显然这是考对“症”字的理解,虽然我的语文不好,可关于疾病的诊治,还是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
这些词的选填对于一个学习过中医或是中兽医的人来说,一点难度都没有,可对于一位高中生生来说,难度肯定非常大。
首先说体征,它是指医生在疾病检查中,通过观察与检查,得出的客观表现,如体温、血压,有无炎症与肿胀等。
再说症状,是指在发病的状态下,机体功能已经发生异常,病人的主观感受,比如疼痛、头晕、怕冷等。这是从病人的角度出发,当然是这是相对狭义的理解;而通常的症状是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既包含前面对症状的解释内容,也包含体征的内容。综合起来就是疾病引起患者的主观不适以及异常感觉,还包括功能变化、明显的病态改变等。
显然这样一理解,那我们常说的草鱼综合症,这一字就用的欠妥,而应该用综合征,因为鱼又不会给我们讲它哪里不适服,全是我们观察所得。
接下来,我们再讲一讲证候,这一词用得比较少,是指针对疾病的前因后果,一系列相互关联的因素,不是我们简单理解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是要找到引发疾病的根本原因,简单来说就是标本兼治。所以适应证、禁忌证应该用这个证。这个“证”的外延更大,其次才是“症”,外延最小的是“征”。
医生治疗疾病,开出处方,显然需要考虑全面,在观察体征的基础上,还要有询诊,如中医讲的望闻问切,在综合分析各种症状的基础上,排除表象,找出引起疾病的真正原因,即所谓的标本兼治,那这样理解来说,辩证施治的证应是这个证。只有这个证,才能体现出对疾病病因、性质、致病因素、疾病发展变化等相关因素的概括。
所以医学之难,难在辩证施治,有的人了解得越少,就越发胆子大,什么病敢包治,牛皮吹上天,好多养殖户不明就理,听其忽悠,遭受损失也就在所难免。我想这下,大家应该明白是用这个对症用药呢,还是用这个对证用药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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