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新品《鑫福年金》全面解析,即将震撼面世
《鑫福年金》保障计划是134号文颁布之后,泰康研制的首款新常态下的年金险。产品的设定完全按照监管要求,也算是泰康自主创新的又一壮举。
该保障计划亮点颇多,产品自带分红,鑫帐户的存在能让资产保值增值,保证领取功能让用户更安心,领取年龄的要求更体现出该产品专款专用的功能,最让人安心的豁免功能也得以保留。
投 保 需 知
被保年龄:最低0岁(出生且出院满30天)
趸交方式投保,被保人年龄不超62岁;
3年、5年交费,被保人年龄不超60岁;
10年、15年交,被保人年龄不超55岁;
20年交费周期,被保人年龄不超50岁;
投保年龄:18到75岁,交费期满不超75岁
交费年限:趸交、3/5/10/15/20年交
保障期间:保至被保险人105周岁
职业类别:1到6类职业均可投保
起领年龄:开始领老金的年龄(2种)
投保时被保人不足55岁,起领年龄为65岁
投保时被保人超过55岁,起领年龄为70岁
保 险 责 任
惊喜福(特别保险金)
投保第6年和第7年,每年返还特别金(每年保费*比例)。(特别金根据交费期决定数额,趸交特别金为保费10%;3年交特别金为保费30%;5年交特别金为保费50%;10年及以上交费特别金为保费100%)
举例,张三投保《鑫福年金》,年交保费3万元,15年交。在保单生效的第6年和第7年,每年返还(每年保费3万元*保费100%比例)= 3万元。
关爱福(生存保险金)
投保第8年一直到养老金起领年龄前一年(64或69岁),每年给付保额30%生存金。(根据投保时被保人的年龄来决定,投保时不满55岁起领年龄为65,超过55岁起领年龄为70)
举例,张三投保《鑫福年金》,起领年龄为65岁。此项生存保险金领取时间为投保生效第8年至他64周岁。
长寿福(长寿保险金)
到养老金起领年龄的下一年(65或70岁)一直到105岁,每年给付的额度为上一年生存金的105%。简单来说就是越领越多,每年递增。
举例,张三投保《鑫福年金》,64岁为养老金起领年龄,当年领取生存金20000元。到65岁的时候开始领养老金了,领取数额为 上一年生存金20000元*105%=21000元。第二年(66岁时)领取数额为 21000元*105%=22050元。以此类推。
老来福(递增保险金)
长寿福中的每年递增的数额是根据上一年领取的数额来决定的,领取公式为 上一年领取的长寿金数额*105%,最高可递增至105岁。
此类约定在保险合同中有体现,条款中有注明。
安心福(保证领取金)
自起领年龄开始,保险公司向用户作出承诺,保证领取至99周岁。如果在此期间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一次性向受益人给付从身故时到99周岁应该领取的养老金总和。
举例,张三投保《鑫福年金》,64岁为养老金起领年龄,但是他在68岁时因为遇到意外身故了,第69岁那年的还没来得及领取。这时保险公司会从他69岁那年的养老金开始算起,每年105%的增值也算入其中,一直累计到他99岁时应该领取多少,然后把这个总和给付受益人。
简 化 解 析
想要再好的理解年金领取方面的数额,可以将领取的周期分为初阶、下阶、中阶、终结共4个阶段。
1、初阶
投保生效第6年、第7年这两年,每年可领取标保数额的生存金。(超过10年交的,标保=年交保费;不足10年交的,按【(年交保费*交费年期)/10】 计算标保价值)
2、下阶
到领取年龄之前的那一年,每年返还保额30%的生存金。(从第8年开始)
3、中阶
自领取年龄当年起,每年领取的数额就是上一年领取的105%,一直到105岁。(开始领养老金,越领越多直到105岁)
4、终阶
养老金最高可以领到105岁;如果中途遇到意外,人不在了,到99岁的时候应该领取多少,保险公司一次性给付受益人。(死亡并不能使应当享受的权益终结)
本文只对此年金险的年金领取方式进行细致分析,关于鑫帐户及复利生息、追加、领取等细节,以后会重新开篇文章再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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