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自愈能力—伤疤感想

胳膊内侧的一小片红疙瘩终于几乎销声匿迹了。
也不知道是被坏虫子下了蛊还是过了敏,胳膊上突然冒出几个小疙瘩,并逐渐发红连成片。
起初不疼不痒,后来稍微有些痒,但我坚持没抹药。
想起来的时候,我就盯着那片红研究,想象着那坏虫子留下的毒液在那片红里四处游走。
毒性从弱到强,再从强到弱。
这个过程也是我体内免疫细胞的与之激烈战斗的过程:
初受侵袭,免疫细胞有些慌乱,毒性占了上风,后来在我强有力的肌体驱动下,免疫细胞开始奋力抗争,逐渐把毒液清除干净......
后来,那片红便开始淡化。
我摸了摸那片红的痕迹,除了仅能感觉到轻微的凸起形状外,没有一丝痛或者痒感。
人体的自愈能力真的是太强了。
有天我打扫车库,扫地的时候手掌被扫把的钢管剜起指甲大的一小块肉来,血迅速涌了出来,染透了多张面巾纸。
我把那块剜起的一小半的肉对准原来的地方,使劲地摁住,摁住。
出血慢慢减少。
两天后那块肉几乎又愈合好了,如今只剩下一道淡淡的弧形的痕。
从未想到人之发肤的自愈能力竟有如此之强。不过,这些部位是不是会对曾经的创伤有了记忆?
奥尔罕.帕穆克的许多作品中都提到过物品是有记忆的,比如房子、家具、甚至生活用品等都会留有住过或用过它的人的气味脾性等等。
那么我手掌受伤的那块皮肉肯定也记住了它曾被钢管割伤过,但仍旧快乐的干着活儿。
皮肉之伤是实实在在的伤,是看得见摸得着的。而人们经常说的伤心、受刺激等,则是看不见摸不着的精神受伤。
但就人体超强的自愈能力来看,精神上受伤的自愈能力那就更不在话下了,所以人终究还是会重新快乐起来。
只不过跟皮肉之伤的愈合一样,也需要时间及强大的自我修复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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