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中遇见可爱的人
所谓爱看书,自然是指闲书。而闲书,就是可有可无的书。在这样的前提下,阅读必然是随心所欲,博杂不精又有头无尾。我自然不例外,读了一肚子乱七八糟,只能说乱中有序,有所不读。
爱看书是天生,无理可讲。有时还是不免奇怪:为什么?所为何来?再怎样满腹诗书旁征博引,文人一字一句不过沿门托钵零售自我,未必能够填饱肚皮。神思可以天马行空,生活种种却终究要落实金木水火柴米油盐。所以说,书不能当饭吃。读书一如写作,如众多书痴所知,是“没用”的事。
有趣的是,人并不光填饱肚皮就够了。参观盖兹堡古战场历史博物馆时,在一位南北战争士兵的家书里读到这样句子:“最短缺急需的老实说不是别的,而是书。”血肉横飞的战场上,要书做什么?恐怕远不如烈酒和烟草。然我怎能不懂?
我这么嗜书,一来出于喜爱文字,二来出于好奇好辩。常觉大惑不解,而且疑惑随年岁加深,只好求助于书,越涉越广,越沉越深。
可以说,读书本质上在于扩张或者跳出个人的框框,是寻求,是挑衅,也是自卫。我读书因此常和作者争吵,边读边大声小声:“胡说!大错特错!”有时斗输,原本的信念溃不成军,只好再缓慢重建。不然就是和书(作者)谈恋爱,“惊为天人”,想要膜拜供奉。也可能两者都是,吵吵闹闹,又爱又恨,像婚姻。
在某美国作家的短篇里读到:“那些时日里我做得最多的就是想,真厌倦。我也做别的事,可是在做那些事时还是想。若有什么感受,就老想那感受。甚至想那想的本身,搞不懂为什么要想。”读到这,我几乎忘了身在热闹的理发店,要从微笑变成大笑,读到别的妙处,更几乎要狂笑出声。
书里不乏各式各样的谎言偏见和愚昧荒诞,更有形形色色的呆子憨人:失去睪丸和自尊却致力写史的汉朝史官;写书首倡女权反对婚姻制度却几乎以身殉情的英国女子;德军战俘营里,以家人寄来的《莎士比亚全集》书页和其它战俘交换草纸以便写作的苏格兰军官……我不断在书里遇见这样可爱的人。
怎能不爱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