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学校教学计划
特殊学校教学计划(teaching plan of special school) 在中国,由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方针和特殊学校教育对象的特点制定的关于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一般规定了学校的性质、任务、培养目标、学制、课程设置、开课顺序、课时分配、活动、考试等。计划体现了国家对特殊学校工作的统一要求,是学校组织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学校无权擅自更动。解放前中国无统一的特殊学校教学计划,20世纪50年代后教育部陆续制订了盲校和聋校的教学计划。1984年7月教育部颁布了《全日制八年制聋哑学校教学计划(征求意见稿)》《全日制六年制聋哑学校教学计划(征求意见稿)》和说明;1987年1月原国家教委发布了《全日制盲校小学教学计划(初稿)》,有五年制和六年制两种; 1987年12月又印发了《全日制智力落后学校(班)教学计划(征求意见稿)》。1993年10月原国家教委下发了九年制《全日制聋校课程计划(试行)》和《全日制盲校课程计划(试行)》,其内容类似教学计划。有一些国家没有单独的特殊学校教学计划,或者在有关法令中对课程加以规定,或者由所在的学校或地方政府来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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