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拒交乾隆印章,转手卖出1280万!结果……

大家都知道,在中国私自贩卖文物是犯法的,发现的文物也都得上交国家的,不过小玉今天要说的这位大爷,并没有选择把文物上交国家,而是拿去拍卖行卖出了1280万港币的高价,还啥事没有,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这件文物并不是挖出来的,而是大爷家的传家宝!

事情是这样的,2010年,河北刘福生大爷因为家里闹分家,决定把祖传的田黄玉章拿出去拍卖,印章经过专家鉴定为真品,是乾隆皇帝把玩过的稀罕物件“王龟年章”,这可是国宝啊!

最后连国家文物保护局也惊动了,并派人跟大爷接触,表示愿意出5万块,作为保存补偿费用,希望大爷把“王龟年章”捐给国家。

可刘大爷不乐意了,这枚印章一没偷二没抢的,是当年宣统皇帝赏赐给他家的宝物,是真正意义上的传家宝。而且已经有专家给玉章估价:最低500万!5万块钱换500万的印章,这根本不可能嘛!

文物局一听,也是傻眼了,但也没有办法,人家卖自己家的宝贝又不违法,你也没有理由阻止。2011年,这枚玉章在香港富豪圈公开拍卖,最后被故宫博物馆以1280万港元高价买回去了。

如果刘大爷捐献印章能够得到5万块的奖励,这个奖励额度算低吗?小玉给大家举几个真实例子,大家不妨对比一下!

1

2015年1月30日,一位牧民在新疆阿勒泰地区发现一块重7.85公斤的狗头金,据说这是迄今为止在新疆发现的最大一块狗头金,上交后获600块现金奖励和一张证书。这狗头金随便几克都不止600块吧!

2

2014年,陕西省城固县居民武靖远回家时发现一个铜制品,铜器上有3个兽头和1只鸟。经专家鉴定后竟然是商代晚期的青铜樽,距今已有3000多年。上交后,武靖远被城固县颁发了一个《荣誉证书》和3000元奖金。

3

2015年3月,陕西村民雷小红在上交陶牛、墓志盖等10件文物后,从陕西历史博物馆领回了红彤彤的收藏证书和3000元奖励。

4

陕西丹凤县的小伙李磊在上班时捡到一柄青铜剑,随后交给文物部门,为此获奖励500元。但他很快因同事的一片议论而陷入纠结,“奖这点钱太寒酸了,不交吧,又犯法”。

▲李磊捡到的战国青铜剑

5

2015时厦门的一位老翁捕鱼时捞出一块大型翡翠原石,价值过十亿,上交后还是只得到500块现金奖励和一本证书。

6

2007年4月,江苏省刘庄镇村民在村里鱼塘里发现金块,陆陆续续找到了21块金子,经考证是战国时期金饼,上交后每位村民获奖一份证书。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不少人都觉得这点奖励金实在是太少了,这样显得对文物及文物上交者的不尊重,倒不如发现文物后自己卖掉得了。

哎!您可千万别这么想,私自贩卖出土文物情节严重者,可是要构成犯罪的!

根据《文物保护法》规定:我国境内陆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所以,该上交的还是得上交!

那么,究竟该不该奖钱呢?该奖励多少钱呢?我们不妨来看看国外对上交出土文物的奖励机制是怎样的!

美国、英国:想挖就挖,按比例分配,英美国家的土地都是私有制,自己土地里的东西都归个人所有。就算博物馆想要,也要按照市场价格来购买。

法国、德国、日本:法国、日本法律都有规定,发现宝藏时,如果所有人不明,可以公告六个月,如果有人认领并证明所有权,那么发现人与原主均分。

西班牙、希腊、意大利、埃及、叙利亚:在这几个国家,都采取的是酌情给予奖赏或补偿的措施。

小玉觉得,现在咱们国家富裕了,其实可以适当上调一些奖励金额,或者制作更加具体的奖励机制,咱们老百姓也都是讲道理的人,他们并不会要求天价奖励,只希望能得到一个更合适的奖励金额,让自己的心理更平衡。

如果这件事请发生在各位玉友身上,不知各位玉友会怎么应对呢?小玉在下方“留言”等着和玉友们聊一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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