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秀华的诗《我以疼痛取悦这个人世》,引人深思,值得一读

历史酿的酒

历史酿的酒出品 文编辑/留凌轩

曾几何时,有网友称道“现代诗是最没有价值的存在”,这个观点引来了无数的议论。你赞同吗?

“诗歌”,诗和歌是分不开的.春秋战国时期的先贤圣人孔子,非常推崇音乐,继而孔子编写了《诗经》,根据考据,《诗经》是有音律的,只不过音律失传了,即使到了汉朝,诗与音乐还是分不开的,典型的例子,便是刘邦留下的两首诗《鸿鹄歌》和《大风歌》,不难推测,汉朝时期的诗其实就是歌,也是配合音乐的。

如今人们所听的歌曲,其歌词部分,便是属于诗的范畴。古诗和现代诗当然也是有区别的,随着古韵的失传,也随着白话文的兴起,现代诗的出现,是必然的结果。现代诗也有它的味道和价值,无论是现代诗还是古诗,除了音律不同,传递的价值是相同的,体裁上也有言情、抒情、咏物、言志、哲理等等。

古诗几乎是男诗人称霸的天下,历史上享有的女诗人,如同昙花一现般,在诗歌的历史上闪现,演绎着“巾帼不让须眉”的传说。现代诗存在的时代背景不同,几乎是男诗人与女诗人不分伯仲。

近来诗坛上,有两位女诗人红极一时,在诗坛上很是活跃,一位叫贾浅浅,一位则叫余秀华。相比之下,笔者还是比较喜欢余秀华的诗,余秀华的诗,语言朴素而不缺韵味,值得细细品读,同时,余秀华的诗,往往能够引人深思,这一点便反驳了网友所说的“现代诗是最没有价值的存在”。

余秀华曾写下一首《我以疼痛取悦这个人世》,水平如何?

其实这首诗的标题,就已经点明了主旨。“疼痛”、是因为身体衰老疾病而导致的,“取悦这个人世”,则表示即使面临困境,还是会以乐观的心态,面对人世,善待他人。

这首诗,可以大致上分为四个小节。

第一小节。

当我注意到我身体的时候,它已经老了,无力回天了/许多部位交换着疼:胃,胳膊,腿,手指”,这一小节很好理解,开门见山,直白地表明了标题所说“疼痛”的其中缘由。第一句表明发现“疼痛”时,已经为时已晚,第二句表明,“疼痛”的严重程度。

第二小节。

我怀疑我在这个世界作恶多端/对开过的花朵恶语相向。我怀疑我钟情于黑夜/轻视了清晨”第一小节是对身体的描写,由外向内,第二小节则描述内心,诗的其中一种魅力,便是抒发内心所感,引发读者的感同身受。有趣的是,诗人先是怀疑世界,认为是命运的安排,因此抱怨。紧接着,诗人发现是自己的疏忽,通过“钟情于黑夜,轻视了清晨”还表明是不注意身体,不关爱自己,这种写法,可以说极其富有诗意了。

第三小节。

还好,一些疼痛是可以省略的:被遗弃,被孤独/被长久的荒凉收留”,“还好”二字,与标题一样,体现了诗人的乐观精神。“被省略的疼痛”,并不是上文所说的身体上的疼痛,而是心理,精神上的疼痛。这些疼痛,被遗弃、被孤独、被荒凉收留,可能是不愿意去回想。

第四小节。

这些,我羞于启齿:我真的对他们/爱得不够”“这些”指的是第三小节所说,被忽略的心理、精神上的疼痛。或许因为觉得是故意逃避,所以感到“羞于启齿”,或许不是不敢去面对,而是爱得不够吧!

余秀华的这首诗,字里行间存在诗的韵味。

同时这首诗也给人们两个启发:疼痛分为两种,一种是身体上的衰老和疾病,这些则平时要多加注意,别“当我注意到我身体的时候,它已经老了,无力回天了”。一种则是心灵上的疼痛,而这取决于你怎么去看待,像诗人所说的将它们“被遗弃,被孤独/被长久的荒凉收留”也是一种面对的态度,别觉得是逃避而“羞于启齿”,而应该觉得是“爱得不够”。

余秀华本是个普通的农村妇女,同时也是一位脑瘫患者,命运本对她不公,她如她的诗歌所言“就是当心灵发出呼唤的时候,它(诗歌)以赤子的姿势到来”

您的支持就是,点个在看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