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语言学的分支学科史,如“汉语音韵学史”、“汉语语法学史”等著作数量较多、质量较高,而作为“整体”的“中国语言学史”研究却相对滞后。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中国语言学史研究
薄守生:推进中国语言学史研究
2017年09月19日13:13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原标题:薄守生:推进中国语言学史研究
目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里没有列出“中国语言学史”,按照惯例,它一般归入“语言学及其他学科”部分。虽然尚未确立独立的学科地位,但中国语言学史学科的重要性却不容忽视。它是语言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成熟的语言学史研究是语言学学科成熟的前提和标志。中国语言学史学科的不成熟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尚未建构起相对完整的学科理论体系。二是“部分大于整体”的研究现状。关于中国语言学的分支学科史,如“汉语音韵学史”、“汉语语法学史”等著作数量较多、质量较高,而作为“整体”的“中国语言学史”研究却相对滞后。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中国语言学史研究,特别是在构建学科理论、学科框架等方面。目前有不少学者已经意识到了中国语言学史研究的紧迫性。我们应当从五个方面进一步加强中国语言学史研究,从而不断地推动学科的建设和发展。
首先,重视对语言学原始文献的通读。中国语言学史研究专家傅杰指出,“学术史是最难'研究’的,因为头绪纷繁,难以把握也难以深入。但同时学术史又是最'易’写的,因为可以不读原著,据成说而敷衍成书。语言学史亦不例外”。某些学者所从事的语言学史研究确实存在依赖二手材料的情况。如果学者仅凭拼凑和抄袭相关著作,生硬地将其中的内容组装在一起,那么肯定写不出好的中国语言学史著作,更不可能有学术创新和发展。因此,研究者要慎用二手材料,要仔细地通读原始文献,这是提高语言学史研究水平的不二法门。这就需要研究者首先摸清语言学原始文献的“家底”,以便更好地获得原始文献资料。例如,民国时期是中国语言学承上启下的重要阶段,但语言学界对这一时期的语言学文献一直没能摸清“家底”,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语言学史研究的深入。因此,研究者需要认真搜集和整理语言学文献,在获取第一手文献的基础上,更全面、更有深度和更专业地进行语言学史研究。
其次,语言学史研究的“断代”选择要适当。由于时间、精力的限制,研究者可能会对中国语言学史进行“分期划段”研究,以便更准确和更深入地掌握某一时期语言学的历史发展状况。在进行分期的时候,我们深切地体会到:中国语言学史难以绝对地“断代”。“语言学史”与“语言史”既有区别又有联系。“语言史”大体上可以“断代”,而“语言学史”却无法绝对地“断代”。例如,民国时期的学者对《说文解字》有一些研究,他们可能参考了宋代人的相关研究成果,但研究“民国语言学史”却不一定先要研究清楚宋代语言学史。对此,我们还可以换一种表述方式来解释:“断代”要考虑研究对象是“零基础”还是“层累地发展”。那些前无古人、开风气之先的语言学思想及语言学研究实践,我们可以看作是“零基础”的语言学研究;那些既有继承又不断地有所创新的语言学研究可以称作语言学的“层累地发展”。当“一种语言学”是“零基础”的时候,其“断代”自然就很容易;当“一种语言学”是“层累地发展”的时候,其“断代”就比较有困难。当然,我们所说的“零基础”和“层累地发展”也只是相对而言,不能绝对化,要依据具体研究情况而定。
再次,要重视“史论结合”。以往的语言学研究中较少使用“史论”一词,中国语言学界应该强化这个概念的使用。“史论结合”中的“史”是语言学史料,主体部分是语言学文献,还包括体现某种语言学思想的学术活动;“史论结合”中的“论”是指语言学评论、语言学结论。语言学界有过“学史求真、学理求通”的说法,但提出“史论结合”这一表述的学者却不多。其实,这两种提法有互相重叠的地方,“史论结合”则更为全面一些:“学史”本身不局限于“史料”,“学理”是“史论”的一个组成部分。语言学论著“文献”是“史”的主要组成部分,但不是全部。语言学史的主体部分应该是“论”,而不能只是“史”。连接“史”、“论”的重要桥梁是正确的语言学观念和严谨的逻辑推理。语言学论著、评论和结论、语言学观念、逻辑推理,它们是中国语言学史研究的“四个关键”。客观、平和、严谨的“论”是中国语言学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避免“卷入是非”,刻意地回避“语言学评论”,那不是中国语言学史研究者应有的学术态度。
复次,重视中国语言学思想史研究。我国著名语言学家鲁国尧指出,中国语言学并不是“没有'思想’、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其实,“语言学也有思想史”。语言学思想史是从语言学家群体成果中总结提炼出来的从事语言研究的一些重要思想原则和方法论,是探讨语言学发展演变的“共性”特征,它本身就是对语言学史的进一步概括和抽象。因此,包含了“语言学思想史”研究的语言学史著作会更有系统性和理论性。
最后,语言学史研究要慢工出细活,切忌空疏浮躁。中国语言学史研究需要长期的学术积淀,不能仓促为之。阶段性的研究成果可以作为最终成果的前期基础。阶段性成果可以内容细致、篇幅长一些,但最终研究成果(主要是“史论”部分)应该尽量压缩篇幅、简明扼要。也就是说,最终研究成果不是把书“写厚”而是要“写薄”。在研究方式上,多人分工合作不是研究语言学史的有效途径。中国语言学史研究需要通读中国语言学的相关论著和文献资料,但这与“文献古籍整理”工作在性质上很不相同。某些“文献古籍整理”可以各自为政,一人一本、多人分工,然后将各自成果汇集起来就可以了。如果以这种方式研究语言学史,其结果最多算“语言学文献资料汇编”,而不是真正有理论、有系统的语言学史著作。从某种程度上说,中国语言学史研究更多地属于“一个人的战斗”,需要耐得住“长期的寂寞”。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民国语言学史”(12XYY001)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郑州大学文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