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刺禁忌11项
这是杏林观书的第27篇原创文章
人教人难学,事教人好学。from《观书》
前人针刺有时日禁忌,如:甲不治头,乙不治喉等,谓之人神相值,犯之不利。因学识浅薄之故,不妄加评论,仅作录入,完整内容可查询相关专业书籍自行补充学习。
另古有禁针、禁灸70余穴,相关穴位不在赘言,可自行查找学习。
古人所列禁穴,多以头项、腹部及上肢为主,也包括少量胸背及下肢穴。
私以为,古人之所列禁针穴,与针具制作工艺水平,及对人体解剖和微生物认识匮乏有很大关系,故如今有很多古人明确禁针的穴位已经完全解禁。
期待更多的难题得以攻克,以促进针刺的长远发展。
现就观书临床针刺常见禁忌罗列于下,仅供参考:
1
过饥、过饱、大喜、大悲、大惊、大怒及劳累过度、醉酒之后、房事之后或身体过度虚弱者,应少针或不针。
2
孕妇三月以下者,少腹、腰骶等禁针;三月以上者,上腹、腰骶及部分针感较强的穴位禁针。
3
小儿囟门未合,头顶禁针;此外小儿正常针灸,尽量不留针。
4
头部外伤或穿孔不足一年的患者,慎针或不针。
5
靠近延髓处,如哑门、风府等穴,慎针或者不针。
6
病情危重,预后不良者,禁针。
7
有出血性疾病,或有自发性出血者,禁针。
8
皮肤有感染、溃烂、肿瘤的部位,禁针。
9
接近重要脏器及大血管和神经根处穴位,慎针。
10
眼球、乳头、前后阴处,禁针。
11
精神失常或间歇性神经病患者,慎针或禁针。
针刺需要扎实的理论和高明的技术支持,不是任何人都可随意操作的,更不是所有穴位都可以进行针刺治疗的。
在针刺治疗时,需要注意避免意外发生,从针刺禁忌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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