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杰戏文

祖杰戏文

洪蛮题写书名、洪奔设计封面《乐清人文史》书影

在中国戏曲的形成和发展史上,“祖杰戏文”有特殊的地位。

南宋朝,温州南戏登上戏曲舞台,宋末元初在温州一带农村广为流传。温州南戏本名 “温州杂剧”“永嘉杂剧”。徐渭《南词叙录》说:“永嘉杂剧兴,则又即村坊小曲而为之。本无宫调,亦罕节奏,徒取其畸市农女顺口可歌而已。”温州南戏的音乐渊源是浙南一带的民歌民乐,它是在民间扎根,在民间流传的。

周密(1232—1298)《癸辛杂识》所收《祖杰》一文,记载了宋末元初乐清和尚祖杰的恶行(见《山海风》第67页。《山海风》另选有元朝江西南丰刘壎所著《义犬传》,是根据平阳人林南谷所述而作,与周密一文情节上多有不同,而且刘壎行文又从“义犬”角度出发,比之周密所记逊色多了)。蒙古王国崇尚释教,僧侣嚣张跋扈,无法无天。祖杰依仗任江南释教都总统的西藏僧人杨琏真伽,把持温州江心寺,横行乡里。元朝江南汉人地位最低,受欺压最甚,乐清人俞生不能忍受任里正的苦役,投奔江心寺祖杰做了和尚,法名如思。祖杰在江心寺蓄养美女致其怀孕,就让如思在家的长子娶美女为妻,祖杰仍暗中霸占。俞生全家被迫躲到乐清玉环,祖杰派悍仆数十人,擒俞生全家人溺死于水中,甚至剖开孕妇的肚子。后来,雁荡山主持和尚真藏叟者打抱不平,一个名“印”的和尚挺身而出,告发祖杰。祖杰被逮,但仍然四处运动释放。

元朝官制,全国设河南、江浙、湖广等十行省和直隶行省,行省下辖路、府、州、县。据《元史·地理志》,温州于至元十三年置路,最高长官达鲁花赤由蒙古人担任,位高权大,汉人充总管,仅为副职。温州路总管夏若水与祖杰关系密切(据嘉靖《温州府志》记载,“至元间温州路总管”是钱塘人夏若水),收受祖杰贿赂,玩弄权术拖延处理。浙南人民出于义愤,就编成南戏“祖杰戏文”,到处上演,造成有力的舆论,终于在皇帝的特赦圣旨下达五天之前,在狱中弄死祖杰。

“祖杰戏文”的创作和演出,说明中国戏曲在童年时期,就具有反映现实、参与斗争、伸张正义的品格。中央音乐学院教授廖辅叔《中国音乐史》给予很高评价:“从这段事实可以看出南戏的现实性和战斗性,这正是我国戏曲的光荣传统。”周贻白在《中国戏剧史长篇》中也说:“想不到南戏流传到元代,竟有如此发展,这却是元代杂剧所没有的事。”《中国大百科全书·戏曲曲艺卷》依据《癸辛杂识》,特地将“祖杰戏文”列为一个条目。

雁荡山是自然赐于乐清人的骄傲,祖杰戏文则是乐清先人在文明进化历程中,自己创造的骄傲。祖杰和俞生都是乐清人,在乐清这片土地上,恶僧祖杰欺凌弱者俞生,这就不是乐清人的骄傲了。善良的人起来,借助南戏戏文,清除掉恶人,文明战胜丑恶,这才是值得骄傲的一大进步。

居四大南戏《荆钗记》《白兔记》《拜月亭》《杀狗记》之首的《荆钗记》(一般认为《荆钗记》是元末柯丹邱所作,现存多种明刻本,以温泉子编集的《原本王状元荆钗记》较为接近原貌),讲述南宋朝乐清状元王十朋与钱玉莲的忠贞爱情故事。这出戏在中国戏曲史上有崇高的地位。

温州南戏早在元明两朝已经走向全国,发展成海盐腔、余姚腔、弋阳腔、昆山腔四大声腔,派生出现今活跃在全国各地舞台上千姿百态的地方戏并进而走向世界。2001年8月15日,中国昆曲艺术入选世界首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身在南戏故乡的乐清人,生为中华古老文明传承者的现代中国人,我们理该倍加珍惜那带着强烈平民性格、泥土芬芳的南戏,重视文化遗产的继承和人文资源的再开发。最近三十年,人们对多元文化的认同感增强,但有的人民族文化的根性尚未扎稳,就目迷五色跌入了“优势文化”的辐射圈内,源于南戏的永嘉昆剧面临寿终正寝的命运。可喜的是,温州戏剧工作者,珍惜家乡宝贵的文化历史遗产,已经把《荆钗记》等古老的南戏改编成越剧,搬上当代戏曲舞台,并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

永嘉昆剧于2006年5月入选我国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要让古老的温州南戏能在新时代绽出新花,我们还有许许多多事情要做。

(以上见王志成编著《乐清人文史话》,有修改)

周  密(一篇)                             王志成评注

周密(1232—1298),字公谨,号草窗、蘋洲、四水潜夫等,原籍济南,后为吴兴(今属浙江)人。南宋词人,宋末曾任义乌令,宋亡脱离官场。为文与吴文英(梦窗)齐名,并称二窗。周密亦工诗善书画,著《蘋洲渔笛谱》《齐东野语》《癸辛杂识》《武林旧事》《草窗韵语》《草窗录》《云烟过眼录》等。编有《绝妙好词选》。

祖  杰(1)

温州乐清县僧祖杰,自号斗崖,杨髡之党也(2),无义之财极丰,遂结托北人,住永嘉之江心寺,大刹也(3)。为退居号春雨庵(4),华丽之甚。

有寓民俞生,充里正,不堪科役(5),投之为僧,名如思。有三子,其二亦为僧于雁荡(6)。

本州总管者与之至密,托其访寻美人,杰既得之,以其有色,遂留而蓄之(7)。未几有孕,众口藉藉,遂令如思之长子在家者娶之为妻,然亦时往寻盟(8)。俞生者不堪邻人嘲诮,遂挈其妻往玉环以避之(9)。杰闻之大怒,遂俾人伐其坟木以寻衅(10)。俞讼于官,反受杖。遂诉之廉司(11),杰又遣人以弓刀置其家,而首其藏军器,俞又受杖。遂诉之行省(12),杰复行赂,押下本县,遂得甘心焉,复受杖。意将往北求直(13),杰知之,遣悍仆数十,擒其一家以来,二子为僧者亦不免。用舟载之僻处,尽溺之,至刳妇人之孕以观男女(14),于是其家无遗焉。雁荡主首真藏叟者不平,越境擒二僧杀之,遂发其事于官,州县皆受其赂,莫敢谁何(15)。有印僧录者,素与杰有隙(16),详知其事,遂挺身出,告官司。则以不干己却之(17)。既而遗印钞二十锭,令寝其事,而印遂以赂首于是官,始疑焉(18)。忽平江录事司移文至永嘉(19),云据俞如思一家七人经本司陈告事官司,益疑以为其人未尝死矣。然平江与永嘉无相干,而录事司无牒他州之理(20),益疑之。及遣人会问于平江,则元无此牒,此杰所为,欲覆而彰耳(21),姑移文巡检司追捕一行人。

巡检乃色目人也(22),夜梦数十人皆带血诉泣,及晓而移文已至,为之悚然。即欲出门,而杰之党已至,把盏而赂之,甫开樽而瓶忽有声如裂帛,巡检恐而却之(23)。及至地所,寂无一人,邻里恐累而皆逃去,独有一犬在焉(24)。诸卒拟烹之而犬无惊惧之状,遂共逐之,至一破屋,嗥吠不止。屋山有草数束,试探之,则三子在焉(25),皆恶党也。擒问不待捶楚,皆一招即伏辜(26)。

始设计招杰。凡两月余始到官,悍然不伏供对,盖其中有僧普通及陈轿番者未出官(27)。普已赍重贷入燕求援,以此未能成狱(28)。凡数月,印僧日夕号诉不已,方自县中取上州狱,是日解囚上州之际,陈轿番出觇,于是成擒,问之即承(29)。及引出对,则尚悍拒,及呼陈证之,杰面色如土,陈曰:“此事我已供了,奈何推托?”于是始伏,自书供招,极其详悉,若有附而书者(30)。

其事虽得其情,已行申省,而受其赂者尚玩不忍行(31)。旁观不平,惟恐其漏网也,乃撰为戏文以广其事(32)。后众言难掩,遂毙之于狱(33)。越五日而赦至(34)。

夏若水时为路官(35),其弟若木备言其事(36)。

【注释】

(1)祖杰,乐清人,宋末元初和尚。蒙古族入主中原后,崇尚释教,僧侣嚣张跋扈,无法无天。祖杰依仗杨琏真伽,是个横行乡里的恶僧。

(2)温州,温州路,今温州市,据《元史·地理志》:至元十三年(1276)置温州路。杨髡(kūn),即杨琏真伽,西藏僧人,元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任江南释教都总统,依仗朝廷势力无恶不作,曾在钱塘、绍兴等地发掘故宋帝后大臣陵墓凡110所,盗取金银财宝不计其数。《元史·释老传》说他“怙势恣睢,日新月盛,气焰熏灼,延于四方,为害不可胜言”。

(3)北人,文中指元朝的蒙古人。住,住持,僧寺之主。永嘉,温州路,今温州市。江心寺,在今温州市江心屿,建于南宋绍兴七年(1137),原名中川寺,宋高宗赐改为“江心寺”;江心屿位于温州市北边的瓯江之中,风光旖旎,被人们誉为“瓯江蓬莱”。

(4)为,动词,兴建。退居,居住之所。春雨庵,寺院名,祖杰住所。

(5)俞生,据明朝弘治《温州府志·名宦传》记载,乐清人。里正,古代乡官,隋以25家为里,唐以百户为里,各代制度有所不同,每里设里正一人。科役,元时徭役赋税重且乱,繁重的科差之外,还有各种力役、差役。

(6)其二,指如思其余两个儿子。

(7)总管,元朝官制,在州县之上设路,置总管府,最高长官达鲁花赤由蒙古人担任,位高权大,汉人充总管,总管名义上是路的最高长官,其实仅为副职。据嘉靖《温州府志》记载,夏若水,钱塘人,系“至元间(1264—1294)温州路总管”。之,指祖杰。蓄,文中是“占有”的意思。

(8)藉藉,杂乱众多的样子。之,代被祖杰霸占过的“美人”。寻,重;寻盟,重申前盟,意为祖杰仍经常与被他霸占过的“美人”来往。

(9)挈,带领。其妻,指如思长子之妻,即被祖杰霸占过的“美人”。玉环,元时为乐清县属下的一个乡,今玉环市。

(10)俾,使、派遣。

(11)廉司,政府主管部门。

(12)行省,行中书省的简称,此指江浙行省。元朝地方官制与前朝不同之处是,行中书省成为一级地方的行政机构,下辖路、府、州、县。全国设河南、江浙、湖广等十行省和直隶行省。

(13)意,心想,动词。北,文中指江浙行省行政机构所在地。求直,求得正确处理。

(14)刳,剖开。

(15)主首,主持寺院的和尚。真藏叟者,和尚名。发,告发。其,指祖杰。莫,没有人。谁,指祖杰,宾语前置。何,同“呵”,呵问。莫谁敢何,没有人敢呵问祖杰这个人。

(16)印,僧名。隙,冤仇。

(17)干,干系。却,推辞。

(18)印,名字叫“印”的和尚。寝,搁置。首,告发。于,向。

(19)平江,今苏州,元时为平江路,属江浙行省。录事司,路郡属官,相当于郡主簿之职。

(20)干,关系。牒,发出公文。

(21)元,通“原”,原来。彰,显露。

(22)色目,少数民族,元时色目人地位比汉人高。

(23)甫,刚。裂帛,撕破绢帛。却,推辞。

(24)地所,指如思被杀的乐清县玉环乡地方。

(25)三子,此指为祖杰所派杀如思一家的三个凶手。

(26)捶楚,施用刑具拷打。招,提出、揭示,此处引申为审讯。伏辜,服罪。《诗经·小雅·雨无正》:“舍彼有罪,既伏其辜。”

(27)普通、陈轿番,均为和尚名,是为祖杰所派杀如思全家的的凶手。出官,到案。

(28)普,指上文所指和尚普通。赍,带着。狱,公案、案件。

(29)方自县中取上州狱,才把案件从县衙调到州衙。问之即承,一经审问就承认罪行。

(30)伏,服罪。若有附而书者,像有鬼魂附身书写一样。

(31)受其赂者尚玩不忍行,收受过祖杰贿赂的官员玩弄权术不忍心加以处理。

(32)戏文,指当时浙南一带流行的艺术新形式——永嘉南戏。

(33)掩,掩口。据明朝弘治《温州府志·名宦传》记载,吕师召时“以宣武将军同知温州府事”“师召独执法无私,特明其事,虽同寅亦不顾,置祖杰于法,舆论伟之”。其实真正“特明其事”是“祖杰戏文”的演出,造成“众言难掩”,以“置祖杰于法”。

(34)越,过了。赦,赦免祖杰的圣旨。

(35)路官,即上文所指总管,嘉靖《温州府志·吕师召传》记载此事:“总管任私庇复(护)。”可见时任总管的夏若水的确曾直接参与祖杰一事。

(36)祖杰一事是夏若水的亲弟弟夏若木亲口详细地对我说的。

【简评】

本文选自《癸辛杂识》。《癸辛杂识》系周密所著笔记,共六卷,为作者居杭州癸辛街时作,所记多为人物琐事、见闻杂言等。

附录:

按:《义犬传》选自《四库全书》集部《水云村稿》卷六,作者刘壎,字起潜,南丰(今江西南丰)人。元延祐元年任福建延平教授,著《隐居通议》、《水云村稿》等。

文中所记延祐甲寅迟至元二十余年,永嘉平阳人泉州教授林南谷所述祖杰事与周密一文情节上多有不同,且刘壎行文又从“义犬”角度出发,比之周密所记逊色多了。为便于读者参考,谨收于此。

义 犬 传

永嘉江心寺长老祖杰,闽人也,累任僧录,挟赀豪恣。会僧选罢,营求钜利,得主席江心。有知识陈某者,家城中,薄有资产。州县利其富有儒数,因户役困苦之。积不堪,与妻谋,捐田入寺,依杰势苟活,请于杰,杰欣诺。遂弃里居,徙家近寺,而身任库院之职。杰频造其庐,窥其妻。始犹间往,不常久则舆至方丈,或累日弥旬乃反。妻每怒骂夫曰:“初为避官府,谋庇身,今反失身如此,汝为人夫,甘忍辱耶?”其夫固恨,乃密谋远徙。适获房宇于别岛屿,屿濒大海,大聚落也,地有巡检司,又有一佛阁,竟浮家宵遁,近阁而居。

杰闻其逸,大怒,访知所在,厚募恶少年十有四个,饫以馔,饵以重赏,使往屠之,曰:“截取妇人双乳来为证。”恶少年如夜舟径造,尽杀其家七口,怀其双乳而还。纷扰中,俄倾晓,恶少年怩窘疾趋舟,鼓棹去,独一人追逐弗及,旁皇失措,潜登佛阁,隐壁间。巡检闻变,亟领卒掩捕,茫无踪迹,留连佛阁前。里社役首进饭,见事之家一犬,跳嗥左右不已,叱去复来,嗥愈厉。巡检举餐,则又跳嗥大跃,至冲散其台盘酒食。众怒击犬,复不去。巡检起,犬又随后衔其衣襟,引至佛阁,仰而嗥,若欲言者。巡检乃惊讶曰:“是岂有异乎?”领率登阁周视,则壁角微有衣露。迫之,见一人怀刃,立即擒下,搜出双乳。鞠问,备言述长老主谋。因悉捕其党,送县引问,具伏,上于府。

初,府有同知与杰交,暇日当绝江访杰,杰辞以出。同知还至半途,遇总管亦往访,同知请无往。总管曰:“我往彼必纳也。”邀同知偕往。因复绝江,同入寺,杰果迎待置酒而还,同知由此衔杰。及事露,同知即议移檄万户府,遣兵围寺,杰出迎曰:“吾既能作事,岂不能当事。官姑少宽我,容我入房,收衣钵行矣。”许之。杰囊橐充斥,即裒金宝钞货凡四擎,授其徒,令疾赴都,求内援;又取所蓄玉器满案,置堂上,语人曰:“此固吾所爱者,事已至此,复何用!”举杖一挥,堕地尽碎,即就逮。至有司引伏械送,总管犹欲全之,故缓其事,待京报。未几,果闻懿旨召杰。同知令狱卒曰:“僧奸良人妇,又谋杀七人,可恕乎?汝速处置,明当赏汝。”卒入狱,命杰饱醉,起立悬枷梢于梁,囊沙置脑后,其气遂死(按:疑为“绝”字),人皆快之。既死,而旨至,无及矣。同知以是得名,省交称焉。

延祐甲寅春,余往延平,延平总管韩君玉国宝之子邦彦从余学,一日有所厚,泉州教授林南谷来访韩,南谷永嘉平阳人,而总管前仕浙东,与林旧,是以来也。余从坐间,屡闻二公谈杰长老不已,顾不知其端,乃详叩二公,具述如上。且谓当日非此犬,则失此贼,七人衔冤无诉矣。故传其事,以愧世人之不如犬者。

赞曰:传为义犬作也,然因是而思斯人避官府虐害而谋迁,迁非其所而蹈祸,乃至一家绝嗣,死刃下者七,蔓延奸僧恶少,死于官者十有五,推究祸原,皆当时官吏驱之入死地也。人孰不欲安乐土而生,非困于虐政必不逃;不逃则奸僧之谋必不启;谋不启则群众必可不死。哀哉!天道无知则已,诚有知者,则彼官吏者,伏冥诛祸后嗣决矣。

(以上见王志成主编《山海风》,有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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