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教人应该知道的几件事 ——品读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2)

一、我国近代新教育制度创始于何时?

黄炎培认为:“宜断自清同治初元北京及广东之设同文馆与上海之设广方言馆。”

京师同文馆是清末第一所官办外语专门学校,于1862年8月24号正式开办,初以培养外语翻译、洋务人才为目的,以外国人为教习,专门培养外文译员。课程设置开始只有英文,后来增设法文、德文、俄文、日文。同治六年又添设算学馆,教授天文、算学。京师同文馆有统一的课程设置和管理章程,基本不学"四书五经"之类的传统科目,因此被人视为中国近代新式学校的发端,也是中国最早采用班级授课制的学校。

40年后,也即1902年,同文馆并入于1898年创建的中国第一所具有现代意义的大学——京师大学堂。

1912年5月4日,京师大学堂更名为北京大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所冠名"国立"的大学。

二、“职业教育”这一名词在我国最早出现在何处?

黄炎培在《三十五年来中国之职业教育》(以下简称“三十五年”)一文中说:当时政府提倡实业教育,虽亦以国民生计为前提,然绝未有职业教育字样。职业教育一名词之见于官文书,以光绪三十年姚文栋《山西农务公牍》为最早。

光绪三十年山西农林学堂总办姚文栋添聘普通教习洋文:“论教育原理,与国民最有关系者,一为普通教育,一为职业教育,二者相成而不相背。……本学堂兼授农林两专门,即是以职业教育为主义。” (《山西农务公牍》 一卷十三页)

这就是说,“职业教育”这一名词在我国最早出现于光绪三十年,即1905年。

三、“职业学校”这一名词见于何法规?

黄炎培在“三十五年”中说:“民国成立,以二年八月公布实业学校令,分实业学校为甲乙两种,其种类为农业学校,工业学校,商业学校,商船学校,实业补习学校。其第三条第四项规定女子职业学校,得就地方情形,与其性质所宜,参照各项实业学校规程办理。职业学校一名词之见于法规, 始此。(《教育法规汇编》 第五类二百五十一页”)

实业学校令是民国初期关于实业教育的第一个通令。1913 年8月教育部颁布。共 11 条。规定实业学校以教授农工商业必需之知识技能为目的。其种类为农业、工业、商业、商船、实业补习学校等。分甲、乙两级:甲级实施完全的普通实业教育,由省设立;乙级实施简易的普通实业教育,由县及城镇乡或农工商会设立。

四、职业教育的定义

《中华职业教育社宣言》提出:职业教育之定义,是“用教育方法使人人获得生活的供给和乐趣,同时尽其对群的义务”。黄炎培在《二十年来服务职业教育的回想》一文中进一步阐述:“盖当时吾所认识的'职业’一名词,包含对已谋生与对群服务,实是一物两面。故职业教育,于整个的人生修养上乃至于国家观念、民族意义之培养上,不但毫无抵触,而且有很大的贡献。”

在今天看来,上述职业教育的定义并无新鲜之处,但在当时历史背景下,对职业教育能给出这样的定义,是需要极大的勇气和胆识的。因为在中华职业教育社初成立的时候,曾被骂为“ 破靴党”“ 饭桶教育家”,其创办的“职业学校”也被冠以“作孽学校”的恶名。

读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类似这样的勇气和胆识可以说是处处可见。

2021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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