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应昌平区教委会议精神,无证照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开启

导语

接近年底,随着教育部要求“确保2018年底完成集中整改任务”,各地纷纷加紧对培训机构的整治,而新一轮的整治似乎已经打响。据黑板洞察了解到,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办事处对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作出了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整治的重点是办学资质存在问题的机构,对象则是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素质类培训的机构。

以下为重点内容:

一、对照台帐,精准整治

经过之前5个月的专项治理工作,城北街道办事处已经完成了重大安全隐患排除、无证无照培训机构签订整改通知单、超标、超前教学、强化应试等问题的整改。下一阶段,我们整改重点是办学资质存在问题的机构(办学资质就是未取得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整改对象是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素质类培训的机构(招生对象为成人、0-6岁儿童的机构不在整治之列)。

学科类指的是从事中小学生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

素质类指的是提升自身素养,如音乐、美术、舞蹈、口语、跆拳道、棋类等培训。

各社区应加快培训机构的治理进度,在12月7日前完成所有校外培训机构的签订整改通知单工作。

二、做好宣传、依规办学

1、场地要求,建筑面积大于300平米(不包含300平米);

2、教学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办学场所总建筑面积的2/3,同一培训时段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米;

3、学科类培训教师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证;

4、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5、收费一次收取时间跨度不得超过3个月。

三、按照分工,抓紧落实

各社区负责对无证无照教育培训机构(含无证无照、异地经营、超范围经营)进行治理。治理机构包含两类,一是城北街道无证无照机构10月份月报表中的131个机构,二是新增加的无证无照校外培训机构。

工作要求对面向中小学生为招生对象的培训机构重新进行梳理,向所有开展培训的机构做好宣传,在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之前,先停止办学,并与培训机构签订“办学行为承诺书”;办学条件基本达到审批要求的告知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出办学申请,列入准备销号的待审序列;办学条件达不到的要求培训机构停止一切培训行为;既不承诺又不申请办学许可的,列为黑名单,教委将牵头各部门进行联合检查,并进行曝光。

为了完成校训机构资质的审核工作,区教委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资质审核小组,负责对面向中小学的培训机构申办材料进行审核。

四、按需提供的材料清单:

1、举办者需要提出办学申请;

2、办学场地(不得低于300平米)的租赁合同、房屋产权及消防备案证明;

3、学科类培训机构教师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及劳动合同;

4、办学资金不得少于50万。

5、与教委签订办学协议(收费、教学内容、课程设置、资金使用、纠纷处置等)。

6、申报机构现场签订“办学行为承诺书”。

以上材料包括承诺书,由申办办学许可证的机构提交到城北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由社会事务科收齐后统一报至资质审核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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