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胃病的一味中药,疗效好的邪门!

童年的生活阅历,会对整个人生产生深远影响。看到现在的孩子,整日为了学习考试和各种辅导班忙碌奔波,再想想我们的童年,真是快乐幸福无比。没有辅导班,不会攀比成绩,许多男生宁可被罚站连也不写作业,放学后疯玩。

有一年的春天,大概是周六的下午,我和几个小伙伴在田野里捉到一只大刺猬,用细长的绳子栓住它的一只后腿,牵着它在田间的小路上行走。后来遇到一处大大的水塘,我们使劲把它扔到水里面,扔的很远,我们站到岸边紧紧的抓着绳子的另一端。“它会游泳”,我惊奇地大声喊道,刺猬向岸边游过来,看着它笨拙的游泳动作,引来小伙伴们一阵阵大笑,连口水都笑出来了。

最后,我们实在玩腻了,有一个小伙伴使劲拎着绳子把刺猬向天上扔去,落地后它发出凄厉的哭声。那种哭声我至今记忆犹新,和小孩的哭声简直一模一样,十分瘆人。傍晚,我们把它牵进村子里面,找到一处废弃的院落,用大铁盆把它扣在里面,上面压上几块沉重的石块砖头。

奇怪的是,第二天早上我们掀开铁盆却发现它已逃之夭夭,更奇怪的是地上也没有任何打洞的痕迹。其实直到今天我也没有搞清楚它是怎样逃走的,而且发现在网上也有许多类似的疑问,刺猬如何逃掉的?刺猬,是一种很有灵性的动物,因为小时候经常接触它,它咳嗽的声音非常像老头咳嗽的声音,连睡觉打呼噜也像极了老人的呼噜声。

刺猬,在农村许多地方把它和狐狸、黄鼠狼等都视为“仙”,黄鼠狼是黄仙,狐狸是狐仙,蛇是柳仙,而刺猬是白仙,这些“仙”进家门是不能惹的。为何中药刺猬皮,别名是仙人衣,缘由可能就在这个地方。

刺猬,在农村分为野刺猬和家刺猬,这两种刺猬都是野生,生长在村子里面的颜色较白,称之为家刺猬。而生长在野外田地的刺猬,外表颜色较深灰,称之为野刺猬。其实,我认为这两种刺猬很本就是一种动物,只不过因为生存环境的不同,造成外表颜色的轻微差别。但是,许多人依然坚持家刺猬是“仙”不能惹,而野刺猬可以捕捉入药,但是只能捕捉公刺猬,母刺猬不能惹,捉住后也要立马放掉。

刺猬皮入药,中医运用了几千年,主要作为止血药、补肾药和治疗痔疮的药物。《神农本草经》:味苦,平。主治五痔,阴蚀,下血赤白五色,血汁不止,阴蚀,阴肿,痛引腰背。

但在老家农村,不论是中医先生还是民间老叟都把刺猬视为治疗胃病的良药。不论是胃痛,还是食欲差,都有效。比如,许多小儿都有食欲差的毛病,中医称之为“纳呆”,民间方子就是把刺猬烧熟然后吃肉,确有良效。我小时候就食欲很差,饭量很小,身体瘦弱,父母听人说秋季的刺猬疗效尤其好,所以在那年的秋季接连吃了三只烧熟的刺猬,食欲渐长,胃口大增。

民间的经验不能轻易否定,后来我读古代本草书籍,令我大吃一惊,发现古书中原本就有明确记载。《本经逢原》:猬者,胃之兽也。故肉治反胃、胃脘痛最捷……《本草纲目》记载刺猬肉,“炙食,肥下焦,理胃气,令人能食”。

有一种胃病,就是病理显示胃炎肠上皮化生,现代医学认为其是癌前病变,并且不能逆转,令人恐惧。但是,中医能把肠上皮化生逆转的病例不在少数。比如国医大师朱良春就擅长治疗这种胃病,逆转,朱老就用刺猬皮来治疗。

总之,无论是古籍记载,还是民间流传,还是国医大师经验,还是现代药理研究都证明了刺猬在治疗胃病方面的作用。刺猬,猬,犬子旁加胃,是不是古人早已发现它擅长治疗胃病而如此命名呢?引起我们深入思考。这种情形很常见,比如何首乌,因为有让头发乌黑的功效,所以命名何首乌。

大约二十年前开始,老家的刺猬有了灭顶之灾,不是因为用它治胃病的多了,相反医疗条件的改善让人们更加相信西医,然后吃西药,很少有人去理会这些民间中药方法。刺猬数量急剧减少,是因为满足了一部分人吃野味的嗜好。不时有人去收购,价格高了又高,在利益的驱使下,捕捉者早已丢弃了捕捉的行规,连怀孕的刺猬都不放过。

所以,许多入药野生动物,中医用了几千年都没有绝种。现在绝大多数病人都吃西药,不吃中药了,野生动物反而要绝迹。罪魁祸首不是中医,而是人类的对野味口欲和虚荣心。

刺猬,一年只在春季生育一胎,最多两胎。哺乳一月后,母刺猬会停止哺乳丢弃小刺猬,所以90%以上小刺猬在一年之内死亡,存活率很低。

可能由于童年的阴影,时常挥之不去的刺猬凄厉哭声,告诫自己敬畏生命,深信因果,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患者虽多,但我极少用刺猬皮,来青岛后只给一个患者开过一次。我也很少用动物药材,用的最多的就是金蝉羽化后留下的蝉衣,还有自然死亡的僵蚕。

白仙刺猬,神奇之处很多,所以我的经历告诉别人,少招惹它。有老人说,即便因胃病吃它的肉吃好了,也可能转瞬又会长出其它疾病。世上的许多事,能彻底解释清楚明了的少之又少。

附:孙思邈《大医精诚》

自古名贤治病,多用生命以济危急,虽曰贱畜贵人,至于爱命,人畜一也,损彼益己,物情同患,况于人乎。夫杀生求生,去生更远。吾今此方,所以不用生命为药者,良由此也。其虻虫、水蛭之属,市有先死者,则市而用之,不在此例。只如鸡卵一物,以其混沌未分,必有大段要急之处,不得已隐忍而用之。能不用者,斯为大哲亦所不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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