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新规下: 2类房难过户, 子女继承房产, “这样做”更划算
就在两个月前,媒体曾经报道了这样一件“怪事”:独生女李丽(化名)的父母去世,留下一套价值300万的房产。在李丽看来,这笔遗产显然应该归自己所有;然而当她前去办理过户时,却被工作人员告知:自己不仅不能办理过户,也不能完全继承这套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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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新规”
原来,李丽的奶奶仍然在世,同样属于第一继承人。如果奶奶未来离世,她其他健在的子女,也就是李丽的姑姑大爷们,也能够继承这部分遗产。可能很多网友对此不理解,甚至感觉“不公平”;然而在继承“新规”下,相关诠释已经相当明确。大家都知道,2021年1月日开始,《民法典》正式实施,新的继承规定也随之问世。这就意味着,1985年以来实施的旧《继承法》正式退场,转而被有着“百科全书”之称的新法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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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类房难过户
在新的继承法中,新增了两种遗嘱订立方式:除了以前的“公正遗嘱”之外,还增加了“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值得一提的是,除了“增方式、扩范围”之外,新规当中还明确“2类房难以过户”:其中一种就是刚才提到的真实案例,属于“被继承人并未明确归属的房子”;至于另外一种,则是“宅基地和老式公房家属院”,因为个人只有“使用权”而没有“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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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
在继承新规中,除了对子女继承权有了更明确的解释;同时还与时俱进,将“网络虚拟财产”列为新产权。不过大家都知道,房子才是大量中国家庭的核心资产,配置占比超过7成;正因如此,房产继承一直都是十分突出的社会问题,也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从以往的经验来看,人们对于房产继承通常了解甚少,最终“花冤枉钱”的情况更比比皆是——事实上,将房产过户给子女,通常存在下面3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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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买卖交易
显而易见,“买卖交易”的过户方式,就是将父母的房子直接在市场上过户至子女名下。如果房子满足“满二唯一”,也就是说:房子是父母唯一住房,并且房产证满二年;那么买卖过户可以省去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只需要缴纳契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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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直接赠与
“直接赠与”的方式,需要先行办理赠与公证,待房产评估完成之后进行过户。这种情况下,子女可以免缴增值税,不过需要缴纳契税、个税以及公证费。如果父母和子女都有多套房产,这种过户方式还是值得考虑的。
其三、遗嘱继承
既然是“遗嘱继承”,显然只有父母离世之后才能够办理。这种房产过户方式,表面看起来十分“划算”,因为通常只有少量公证费和几百元手续费。实际上,这种方式只是“前期省钱”——后期如果想要交易继承房产,需要缴纳高达20%左右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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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以上3种房产继承方式不难看出,遗嘱继承前期费用最少;但后期房产难免交易,还是通过“买卖过户”继承更划算,最终说不定能省下一笔钱。对此,正在对文章的你们怎么看?大家在房产继承中又遇到过怎样的问题?欢迎在下方留言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