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管家科普:投标中普遍存在什么问题?
1、肢解工程,规避招标
依照要求,工程造价50多万元的基本建设工程必须招标,50万余元下列的工程可直接发包。有一些单位为了更好地躲避招投标流程,常常把工程造价50多万元的工程开展拆分或分尸,进而做到特定施工单位的目地。而招投标管理单位在审批报备建设单位的工程工程造价时只依据报备建设单位给予的材料开展办理备案,缺乏严苛的审批严格把关。
2、控制信息,限定招标
《招投标法》要求对招标投标信息的公布作了确立的要求,但在操作过程全过程中,一些人常托词提升 工作效能随便减少信息发布时间,客观性上导致了潜在性招投标目标得知信息的不公平。
3、控制评标,设障排他
如某大中型国有制煤矿业建造员工宿舍开展招标会,其內部早已选中了几个之前以前在本单位做了工程的关联不错的施工单位开展招投标,因此在招标信息中为发布参与招投标的标准中有一条:以前在本煤矿业经历工程销售业绩。最终,除开早已明确的那几个施工单位,别的施工单位均没法参与招投标,使招标投标变成徒具形式的空壳子。
4、转包工程,获得盈利
“转包”状况的存有,是现如今“豆腐渣白带工程”存有的一个根本原因。有的公司中标后,立即转包或恶意欠薪给别的单位,从这当中扣除服务费,以包托管,而对工程品质、安全性不从业管理方法、逃避责任。这类转包的状况,促使一些资质证书不足,沒有工程施工工作经验的公司,进到施工工地,为产品质量难题种下安全隐患。
5、评标办法,并不全方位
现阶段,大家都还没创建起一套科学研究的评标办法,以致于有一些单位,单纯性主要价格多少,且全部得分方式 重判定得分,轻定量分析得分。而权威专家评标水准和职业素质有待提高。
6、工程招标代理,尚需规范
因为在我国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流程起步较晚,工程招标代理销售市场生长发育尚不健全,一些有关的配套设施规章制度还不完善,导致一些代理公司在具体工作上欠缺自我约束,踏入错误观念,运用自身的特殊身份协助小区业主挑选有选择性的挑选中标单位的結果。
7、事后管控,没有人承担
当今招投标管理工作上普遍现象一种重内场管理方法、轻事后监管的状况。事后管控不及时不仅有思想观念不高度重视、人员不足的缘故,更有体系上的缘故,施工人员的年审和日常管理方法属基本建设主管机构,因而招标投标办和基本建设主管机构中间存有推卸责任的状况,促使招投标管理的事后监督工作发生真空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