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书法界最大的问题是:注重形式忘了内容和文化素养
有人明确提出过“书法作品的形式即是书法作品的内容”的观点,即所谓“形式即内容”。按照通常的解释,作为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之一的“内容”指事物内在要素的总和,而“形式”则是指内容诸要素的结构(即内部形式)和外部表现方式(即外部形式)。这样,事物的内部形式即被排除于它的内容之外,而事物的内部形式和外部形式则被统括于“形式”之中。(配图与正文无关)
但现在书法界有一种倾向,说书法作品所书写的文字内容与书法本体意义上的内容没有关系。也就是说,他们认为书法作品的内容包括笔法、结构、行气、墨色等等,而这些因素本身又可以作为书法作品的内部形式,当它与外在形式即作品的章法和装帧形式结合起来,就可以表达情感、营造意境。
书法作品的内容是作品的内在诸要素的总和,这种观点自然是合理的。但在这个“总和”当中还应当包括所书写的文字内容,因为文字内容本身所包含的情境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作者的思想情绪,也影响着欣赏者的大脑思维。那种完全置书写内容于不顾,认为书法作品的内容与文字内容关系不大甚至毫无关系的说法显然是有失偏颇的。
书法作品的外在形式是内容的具体存在方式,是内容的结构和组织。内容和形式是辩证的统一,没有无形式的内容,也没有无内容的形式;内容与形式是叠态的影像,内容决定形式,形式服务于内容,并随着内容的发展而改变。但形式又作用于内容,影响着内容。
当形式适合于内容时,它对内容的发展起着有力的促进作用。比如以大幅中堂、条幅和长卷来体现雄强博大、奇肆奔放的内容,就比较适合;反之,就起严重的阻碍作用。如用小巧的扇面和册页就很难起到同样的作用,甚至会适得其反。
内容和形式的关系又是相对的,作为一定内容的形式可以成为另一形式的内容。内容和形式的辩证法要求观察问题时,首先注重事物的内容,同时也不可忽视形式和作用。由于历史的发展、特定社会的需求,在内容发展了的同时,必须有新的形式与之相适应,所以,要打破旧的形式,创立新的形式。而新形式又必须在旧形式上继承和扬弃,使之能为新内容服务。
比如在人们热衷于追求丰富信息含量的当下展览中,作品采用了染色做旧、裁剪拼贴等手段,作品形式美感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和日益求新求变的作品主题尽可能求得一致。但物极必反,过分讲求形式,对书法本体关注不够,对传统功夫的历练不够,在华美的形式之下内容依然会显得苍白无力。反过来,古人的经典之作并没有过多的形式讲究,但因功力深厚、文辞精美、风格鲜明、意境深远,千百年以来为人们所珍爱,这不就是最好的说明吗?
孔子云:“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讲的就是若朴实多于文采,就未免粗野;文采多于朴实,又未免虚浮。二者互相结合,这才是君子。从中可以看出,文和质的关系近似于书法作品中形式和内容的关系。当我们面对一件书法作品时,首先看到的是它直接呈现给我们的外在形式,然后才细品它的内容和意境。书法作品不只是点画、线条、墨色、文字的简单组合,更是在作者功力才情的统领下有机组合成为一个高度统一的综合体,体现出一种内在的气韵和风神,既淋漓尽致地抒发书法作者的思想情感,又给观者以美的享受和心灵的震撼。
书法作品的内容与形式犹如一枚硬币的两面,相辅相成,不可分割。一件优秀的书法作品,是内容与形式高度统一、完美结合的有机整体。通览古今,凡成功之作不仅点画优美、结体自然、气韵生动、形象感人,而且饱含着作者的精神气质、思想情怀。作者的人生感悟、志趣修养、审美意识,自然而然地流露于字里行间,使欣赏者赏心悦目,心领神会,从中受到启迪与教益。正如德国哲学家黑格尔所说:“美的要素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内在的,即内容;另一种是外在的,即内容所借以表现出的意蕴和特性的东西。内在的显现于外在的,就借着外在的才可以认识到内在的,因为外在的是从它本身指引到内在的。”
如王羲之的《兰亭序》,是在“天朗气清,惠风和畅”的环境中一挥而就的,“修禊事”时“群贤毕至,少长咸集”“茂林修竹,曲水流觞”,作者放浪于山水间,完全沉醉于大自然和浓郁的文化氛围之中。作品的点画、结构、行气、布白等方面体现了作者真挚而超脱的思想感情,抒发了作者对人生短暂、欢乐有尽的无限感慨。用他“不激不厉而风规自远”的艺术风格表现出东晋文人学士的风流潇洒,内容与形式互为表里、相得益彰,具有很高的艺术审美价值,所以被后世称为“天下第一行书”。
当然,有一点必须指出,一件书法作品如果只具备形式美,而内容庸俗低下,难登大雅之堂;相反,内容高雅而形式丑拙怪诞的作品也同样难称佳作。《兰亭序》之所以受人推重,其优美深邃而富有人生哲理的文辞内容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如果《兰亭序》没有了这样的文辞,恐怕也就不是我们今天所理解的《兰亭序》了。
从这个意义而言,那种认为书法作品与所书写的文字内容没什么关系的论调显然是不够全面的。过分夸大书法作品形式的作用和过分强调都是不符合客观实际的。好的书法作品应该是建立在深厚的临池功力之上的作者创作才情(指对书法点画线条、结体、行气、墨色等等娴熟的驾驭能力和通变化合能力)、作品的外在形式和优美的文辞(书写的文字内容)的高度结合,忽视任何一个方面都不是一件足够完美的书法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