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环保救济,避免环境与经济的双重硬着陆

【经岚观察】17057

开展环保救济,避免环境与经济的双重硬着陆

——当前环境经济形势的几点思考(之七)

文/李志青

第46个世界环境日,中国的主题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大张旗鼓宣传本身说明,环境保护仍然是一个“弱势议题”,只不过,近期以来情况有所变化,在持续高压的,“自上而下”的环境保护运动中,从事环境保护的工作者似乎找回了一些感觉,领导重视、部门有权、公众关注,这些都意味着,环境保护这个弱势议题终于可以挺直腰杆,“硬气”起来。

这个“硬气”有几层含义。

其一,约束更硬;经济发展到现在的阶段,与第36个或地26个世界环境日相比,生态环境的红线和底线意义变得更加紧迫,生态环境保护已经不再是一个要不要的问题,而是怎么做才有效的问题。

其二,制度更严;生态环境保护的制度更加完善,执行更加严格,监管更加全面,公众参与更加深入,这些都意味着,生态约束已经开始逐步内生出体制和机制的“自我繁衍”,当然,在制度上,只有更严,是没有所谓最严的。

其三,风险更大;生态环境与经济之间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张力,环境保护搞不好,产生“破窗效应”,会造成极大的社会风险,但如果是经济搞不好,同样会产生失业等问题,带来不稳定的因素。如果处理不好,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完全都有双重“硬着陆”的风险。

这么看起来,这个“硬气”中有好的一面,也有不利的一面,尤其是在面临“双重硬着陆”风险的问题上,目前有一些争论,主要的观点要么是支持环保一侧,继续硬下去,要么是支持经济一侧,认为环保要有一定的弹性。

笔者的建议是,环保该硬的地方仍然应该继续硬下去,但在环保与经济之间应该设置“防火墙”,避免双重硬着陆,就此,应该在环保与经济之间增加一个“社会”维度,以三轮驱动的方式,缓和两者之间的紧张关系。

第一,环保的制度要更加完善,强化“社会”维度的作用,包括目前已经在积极倡导的社会公众参与,环保信息公开,发展社会组织等等,这些社会维度的加入其实是争取“民心”,得到最大程度的公众理解,以及在源头上杜绝一次和二次污染的继续发生;

第二,关注环境公平,环境保护的本质是社会经济资源的再分配,在环境保护过程中,究竟是谁在获益,以及谁在受损,不同群体之间、不同地区之间以及不同代之间都要有所平衡,否则,如果利用公共资源保护环境的结果仅仅是“让一部分人的环境先好起来”,那么环境保护的公平正义何在,环境保护的公共价值何在;要实现环境公平,有必要在全国范围加快执行生态环境的补偿和生态财政专项转移制度;

第三,及时开展环保救济;在环保治理的过程中,经济侧必然受损,但受损的主要是处在“边缘”地带的人群,包括失业的和破产的等等,这些也都是当前散乱污治理过程中的最主要矛盾所在。对此,社会有必要给予一定的救济,包括法律援助意义上的救济,社会保障意义上的救济等,这些救济看似要耗费社会公共资源,但好处也非常明显,那就是在环保与经济之间建成“隔离带”,避免双重硬着陆的发生。对此,各级政府应该要未雨绸缪,做好必要的顶层设计

李志青 复旦大学环境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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