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龙:红颜薄命——《红楼梦》对《霍小玉传》的化用

今天

中国文学的生成方式与西方文学大相径庭,最大的区别或许在于,西方追求戛戛独造的创新,而中国则重视精深微妙的传承。比如中国古代诗歌的语典,正是后代诗人在某个诗意的“小结裹”中,既整合前人的开拓为己所用,又重新点染,与古人争一日之短长。这种艺术生发逻辑在古代小说中也同样适用。虽然鲁迅先生指出“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这也是评判《红楼梦》独创性的不刊之论,但也不得不说,《红楼梦》中依然能看到类似古典诗歌“化用”前人“诗意”的地方。类似的研究颇多,这里想简述一下其借鉴唐人传奇《霍小玉传》的痕迹。
从影响研究的角度而言,我们应当考察曹雪芹是否熟悉《霍小玉传》,作品也正好给我们提供了证据。第一回石头(恰可理解为作者的化身)在说服空空道人时便说:“再者,亦令世人换新眼目,不比那些胡牵乱扯,忽离忽遇,满纸才人淑女、子建文君、红娘小玉等通共熟套之旧稿。”这里的“小玉”即霍小玉,从作者“通共熟套”的用语可知,他自然对《霍小玉传》非常熟悉。不仅如此,在第三回黛玉进贾府时,“贾母见雪雁甚小,一团孩气,王嬷嬷又极老,料黛玉皆不遂心省力的,便将自己身边的一个二等丫头,名唤鹦哥者与了黛玉”,在“鹦哥”之下,脂砚斋批云:“妙极!此等名号方是贾母之文章。最厌近之小说中,不论何处,满纸皆是红娘、小玉、嫣红、香翠等俗字。”可见连脂砚斋这个曹雪芹身边最熟悉的人对“小玉”也不陌生。不过,这句话犯了两个错误。第一个是小错误,在所举的例子中,红娘、小玉都是唐传奇中的人名,但“香翠”不是,甚至古代小说中几乎未见过这样的名字,笔者颇怀疑脂砚斋是想说“翠香”——这个名字在明清小说中尚较常见。第二个却是“大错误”,就是“嫣红”,以此为名者,在《红楼梦》之前,似乎只有《隋唐演义》中的一个宫女,并非“满纸皆是”,而且演义小说因情调不同,出现此名倒并不显“俗”,只有人情小说中的女性用此名才会让人觉得落入俗套——而人情小说中最有名的“嫣红”恰恰出自《红楼梦》!脂砚斋在夸曹雪芹拟出“鹦哥”之名的同时,却不小心又在“嫣红”这个名字的评判上攻击了他。
不过,从这句脂批可以感受到,脂砚斋确实对“鹦哥”这个名字比较满意。只是,这个鹦哥却是《红楼梦》中一个若隐若现的人物,也引发后世学者、读者无穷的猜测。纵观《红楼梦》全书,此人在后文几乎消失不见,而黛玉手下最重要的丫鬟却变成了紫鹃。第二十九回清虚观打醮是贾府诸人的一次大展示:“贾母的丫头鸳鸯、鹦鹉、琥珀、珍珠,林黛玉的丫头紫鹃、雪雁、春纤。”黛玉手下并无鹦哥,贾母手下却有鹦鹉。张新之评云:“鹦鹉、鹦哥,是一是二;珍珠、袭人,是一是二:都是疑团。”其实,珍珠与袭人原是一人,这一点无可置疑,因为作品中早作了清楚的交代。但鹦鹉和鹦哥是否一人呢?从作品的行文来看,答案也应该是肯定的:黛玉初入贾府时,看到正房大院前“挂着各色鹦鹉”,后来刘姥姥二进贾府时却说“那廊下金架子上站的绿毛红嘴是鹦哥儿,我是认得的”;第三十五回写黛玉房中“那鹦哥仍飞上架去,便叫:'雪雁,快掀帘子,姑娘来了’”;后文贾宝玉写《芙蓉女儿诔》时却说“芳名未泯,檐前鹦鹉犹呼”。可知从作者看来,其鹦哥与鹦鹉是不分的。
有学者认为,袭人、珍珠原为二人,作者修改时合并为一人。这样,既减少了头绪,又极写贾母对宝玉的溺爱之情;也有学者认为,这很可能是作者“疏于照应”从而产生的漏洞:无论是认为作者有意合并还是疏于照应,最终都倾向于认为这里是作者的疏误。程本的整理者显然也如此认为,所以,在后四十回中,“鹦哥”出现了三次:第九十七回云“(紫鹃)欲不叫人时,自己同着雪雁和鹦哥等几个小丫头,又怕一时有什么原故”;第一百回云“鹦哥等小丫头仍伏侍了老太太”;第一百一十二回云“邢夫人派了鹦哥等一干人伴灵”,似乎前后照应上了,但这并不能弥补小说中此人几近隐身的矛盾。红楼梦研究所校注此书时在第九十七回与一百回处均做了校记,前者云“鹦哥,出现于第三回……第八回出现紫鹃,此后,既未交代鹦哥改名为紫鹃,亦未交代黛玉的贴身丫头易人,鹦哥亦未在前八十回中再次出现。紫鹃、鹦哥似即一人。此处二人同时出场,仍之”;后者云“因无他本可据校改,故仍其旧”,可见这一问题仍未解决。程乙本在修订程甲本时,也发现了此处之“疏误”,便在第二十九回“林黛玉的丫头紫鹃、雪雁、春纤”句中,将“春纤”改成了“鹦哥”,让她稍稍露脸,以便后四十回出现时不那么突兀。但这种拆补方式仍未圆满:一者,春纤虽然是一个非常不重要的丫鬟,作品只是顺笔提及,但她在第三十四回还出现过一次,这次程乙本却未统改;二者,鹦哥是贾母送给黛玉的,下文又紧接着说袭人“亦是贾母之婢,本名珍珠……遂与了宝玉”,则此鹦哥当与袭人在宝玉手下一样重要,这里度其位次,甚至排在贾母认为“一团孩气”的雪雁之后,自然不合作品的内在逻辑。
其实,关于此人,学界的一些探讨似乎有点多虑了。在贾母将鹦哥与了黛玉之后,小说便立刻介绍袭人,说她:“亦是贾母之婢,本名珍珠。贾母因溺爱宝玉,生恐宝玉之婢无竭力尽忠之人,素喜袭人心地纯良,克尽职任,遂与了宝玉。宝玉因知他本姓花,又曾见旧人诗句上有'花气袭人’之句,遂回明贾母,更名袭人。”则袭人为珍珠更名,是确凿无疑的事。那么,鹦哥至黛玉名下是否会更名呢?关于这一点,脂批已经做了肯定性回答,在第八回,雪雁送手炉时说“紫鹃姐姐怕姑娘冷,使我送来的”,甲戌本侧批云“鹦哥改名也”,说得已经非常清楚了——当然,这并非作者叙事世界内部的认定,但基于对脂砚斋与曹雪芹的关系的认识及其评点的权威,我们可以相信这应该是曹雪芹的设定。
说到这里,上面的问题似乎还没有完全解决,即珍珠与袭人究竟是一是二?当然,如果一定要认为作者把珍珠改为袭人后,忘了自己设置的情节,仍然在后文不小心写了珍珠的事,算是作者之疏漏,似乎也无法替作者辩解。但事实上,在贾母赏给宝玉的丫鬟改名袭人之后,因为自己使用习惯了,再把自己的另一个丫鬟改名为珍珠,似乎也是合理的推测,只是这种小事,作者把它隐在《红楼梦》情节的冰山之下罢了。同样,黛玉名下的鹦哥与前文引及贾母名下的鹦鹉其实也与此类。所以,后四十回多处出现鹦哥甚至珍珠,并不像有人推测的成为程本后四十回有曹雪芹原稿的证据,那不过是程本整理者不了解曹雪芹创作思路的擅补而已。
贤袭人娇嗔箴宝玉
梳理清楚这条线索后,我们再追问一句,作者既然要让黛玉的大丫鬟名为紫鹃,为什么不一开始就以此为名,反要先用一个鹦哥为过渡呢?这就牵涉鹦哥这个名字的来历,脂砚斋认为此名不俗,但他可能也没有注意这个名字正来自他视其女主角之名为“俗”的《霍小玉传》,当然,要证明此点,还要费点周折。
在《霍小玉传》中,提及了霍小玉的三个丫鬟,分别是桂子、浣沙和樱桃,其中的樱桃或当来自霍小玉宅“庭间有四樱桃树”之设,则作者随笔点染而成侍儿之名。其实,前述其家景物时,除樱桃树外,“西北悬一鹦鹉笼”,且有“见生入来,即语曰:'有人入来,急下帘者。’”之描写——当然,仅从此推断《红楼梦》中拟鹦哥之名来自于此,尚嫌不足,我们还需要将视野扩大来考察。
林黛玉初进贾府时,作者是这样描写的:
正面五间上房,皆雕梁画栋,两边穿山游廊厢房,挂着各色鹦鹉、画眉等鸟雀。台矶之上,坐着几个穿红着绿的丫头,一见他们来了,便忙都笑迎上来,说:“刚才老太太还念呢,可巧就来了。”于是三四人争着打起帘笼,一面听得人回话:“林姑娘到了。”
把《霍小玉传》中李益初入霍宅之情景与此节对看,就会发现“化用”的蛛丝马迹:前者有鹦鹉,后者也特意点明了“挂着各色鹦鹉”;前者有鹦鹉传报,后者也有丫鬟传报;甚至前者让鹦鹉警示说“有人入来,急下帘者”,后者也特意写“三四人争着打起帘笼”——虽然脂砚斋在此批云“真有是事,真有是事”,或许曹雪芹确实有过这样的经历,但此段与《霍小玉传》如此多的相似点,似乎不能说全无关系。
当然,或许有人会认为,这几处相似中,传报的细节最重要,但其主体并不全同:在《霍小玉传》中是鹦鹉,在《红楼梦》中是丫鬟。虽然化用本不必处处皆同,否则便是剿袭了,但对于“鹦鹉传报”一节,曹雪芹其实另有仿拟,不过并不在此处,而在前文已提及的第三十五回:
一进院门,只见满地下竹影参差,苔痕浓淡,不觉又想起《西厢记》中所云“幽僻处可有人行,点苍苔白露泠泠”二句来,因暗暗的叹道:“双文,双文,诚为命薄人矣。然你虽命薄,尚有孀母弱弟;今日林黛玉之命薄,一并连孀母弱弟俱无。古人云'佳人命薄’,然我又非佳人,何命薄胜于双文哉!”一面想,一面只管走,不防廊上的鹦哥见林黛玉来了,嘎的一声扑了下来,倒吓了一跳,因说道:“作死的,又扇了我一头灰。”那鹦哥仍飞上架去,便叫:“雪雁,快掀帘子,姑娘来了。”
此处情节几乎与其原典《霍小玉传》如出一辙——不但都是鹦鹉传报,而且说的话也颇类:《霍小玉传》说“有人入来,急下帘者”,这里说“快掀帘子,姑娘来了”。再将此与前引“于是三四人争着打起帘笼,一面听得人回话'林姑娘到了’”对照,亦可知,那“三四人”一定是贾母的丫鬟,其中有人说“林姑娘到了”,此人就很有可能是那个后来被赠予黛玉的鹦哥。
再进一步,我们还可以看到,《霍小玉传》中的帘子意象并非随意提及,而应是特意设置的。作品中霍小玉之母对小玉说:“汝尝爱念'开帘风动竹,疑是故人来’,即此十郎诗也。尔终日吟想,何如一见?”此处所及之句,确为唐代诗人李益名句,《韵语阳秋》曾云唐人“因一篇之善,一句之工……遂至声闻四驰”,例举多人,其中至李益即举此句。此诗收于李益集中,原题为《竹窗闻风寄苗发司空曙》,但原文却为“开门复动竹,疑是故人来”,并无异文。如果我们相信李益诗集历来流传的可靠性超过蒋防在《霍小玉传》中的引用,那就要追问,蒋防为何改字?当然,可以仅从诗艺角度分析,原诗前四句云:“微风惊暮坐,临牖思悠哉。开门复动竹,疑是故人来。”此处霍母随口引一句,自然不可能从头引起,故只引最精警的一联,但“开门复动竹,疑是故人来”的艺术能量需要首句“微风”来铺垫,此联全无“风”字,单独引出,便不知所谓,故霍母改用一“风”字,以便此联能“自给自足”。但这还没有完全说明问题,因为完全可以说“开门风动竹”,不必将“门”也改掉。所以,笔者认为,蒋防的改动,主要与“帘”的意象设置有关。原诗之“门”为文士之“门”,可以随意“开启”;但在《霍小玉传》中,闺房之门则不可轻启,故改用“帘”字—既与前文鹦鹉所说“急下帘者”相互映照,又表现出一种隔绝或抗拒的姿态,所以鹦鹉的传报带有警示意味,似乎暗示着未来不祥的结局。
更有趣的是,前引《红楼梦》第三十五回的描写中,前半段黛玉借崔莺莺以自叹自怜,虽是由《西厢记》曲词而起,然溯其源,则在唐人传奇《莺莺传》(本文开端引第一回中提及的红娘也出自此作),后半段又遥袭《霍小玉传》之情节。事实上,《莺莺传》中崔莺莺的《明月三五夜》诗又恰与《霍小玉传》引李益之诗有承袭之关系。其诗云:“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拂墙花影动,疑是玉人来。”两相对照,可以确定元稹作此传时,一定仿拟了李益之诗。当然,蒋防与元稹在其传奇中引此二诗时,或许都暗用了古乐府《华山畿》“风吹窗帘动,言是所欢来”之句。那么,不但《莺莺传》中的“玉人”隐指情郎,就是《霍小玉传》中字面上从李益原诗而来的“故人”,其实在小说叙事的层面,也未必就不同样指向“情郎”。不过,《红楼梦》在化用这一典故时,对原典进行了改造:黛玉入贾府的掀帘与潇湘馆时鹦鹉的传报,都并非女性在等待情郎,而是恰恰相反。
总之,《红楼梦》中最初赠予黛玉的丫鬟之所以命名为“鹦哥”,极有可能是曹雪芹从《霍小玉传》中得到灵感,将其鹦鹉传报的场景移用到自己作品中后,就近取材的结果。当然,二者还有不同,如前所云,在蒋防笔下,鹦鹉之语与帘意象都表达了一种秉礼自持的抗拒姿态;而曹雪芹笔下从第三回的“打起帘笼”与第三十回的“掀帘”都是一种接纳的姿态:然后,她们的命运最终统统归于悲剧。而这一悲剧的产生却有诸多相似点:李益“引谕山河,指诚日月”,宝玉亦复如是;前盟未谐的关键在于“太夫人已与商量表妹卢氏,言约已定。太夫人素严毅,生逡巡不敢辞让,遂就礼谢,便有近期”,似乎也是宝黛爱情悲剧的真实写照。另外,仔细品味,可以知道,《霍小玉传》中鹦鹉的传报自然是对主人平日之语的模拟,可见其持身甚谨;而潇湘馆中的鹦鹉之语更是对黛玉平时生活的复现,在这一点上,曹雪芹又进一步生发,补出鹦鹉念出“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尽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诗句的神来之笔。
如果要进一步讨论,可能会更复杂。比如说黛玉形象与霍小玉的确存在多重的相似性。如黛玉喜书,所以刘姥姥二进贾府时“见窗下案上设着笔砚,又见书架上磊着满满的书”。反观霍小玉,鲍十一娘说媒时称她“音乐诗书,无不通解”,似乎只是媒婆的套语;接下来净持说“汝尝爱念'开帘风动竹,疑是故人来’,即此十郎诗也。尔终日吟想,何如一见”,则知霍确爱读书;再至后文霍令李益写下承诺,“授生笔砚”,这时作者便介绍说“玉管弦之暇,雅好诗书,筐箱笔砚,皆王家之旧物。遂取绣囊,出越姬乌丝栏素缣三尺以授生”,则不但与黛玉相同,甚至又与宝玉传帕给黛玉,黛玉题帕的情节形成意味深长的映射关系。
痴女儿送帕惹相思
关于黛玉形象的塑造中,最后的黛玉之死一直是学界与读者争论最大的地方,核心的争论就在于,后四十回中黛玉之死的情节是否符合作者的原意。因为原作的“迷失”,对这一问题的讨论我们显然不可能有确凿的答案,但引入霍小玉这样一个黛玉形象的“典源”,或许会为这一问题的解答提供参照。先看一下霍小玉之死的描写,她临终前“与生相见,含怒凝视,不复有言。羸质娇姿,如不胜致,时复掩袂,返顾李生。感物伤人,坐皆欷歔”,黛玉虽然临终前未见到宝玉,但后四十回描摹其缠绵于病榻之状亦与此相仿佛;霍小玉最后对李益说了一段话:“我为女子,薄命如斯;君是丈夫,负心若此。韶颜稚齿,饮恨而终。慈母在堂,不能供养。绮罗弦管,从此永休。征痛黄泉,皆君所致。李君李君,今当永诀。我死之后,必为厉鬼,使君妻妾,终日不安。”所言极为凄厉,与黛玉“宝玉,宝玉,你好……”的无限烟波似亦可互证——虽然黛玉不会有“我死之后,必为厉鬼”的念头,但“我为女子,薄命如斯;君是丈夫,负心若此”的悲哀与“征痛黄泉,皆君所致”的怨忿似乎也是黛玉“你好……”之后应有的潜台词。

 ——本文刊于《文史知识》2021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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