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退让妥协”重塑为“权宜之计”,解决面子问题 | 别急着逼迫
这是桔梗在“谈判思维”的第509篇推文。
全文共1789字,阅读大约需要3分钟。
1 引言
先讲一个故事。
有一次,著名的法国政治家,乔治-克里蒙梭(Georges Clemenceau)来到一个集市闲逛;
他看中了一个小雕塑品,于是询问店主卖多少钱。
店主说,
克里蒙梭先生,你是名人,我认识你,这样吧,我今天给你一个特价,75卢比。
克里蒙梭想了想,回答说,
我出45卢比。
店主使劲儿摇着头,大声道,
不行不行!我从来没卖过75卢比这样的价格!今天是看到你来了,我才给这样的价格。
克里蒙梭并不着急,他继续尝试还价,
凡事都有第一次嘛,就45卢比,我正好也没带更多的零钱。
店主很生气,摆着手激动地说,
不可能!你要是这么讲的话,我当礼物直接白送你好了!
说着,店主把小雕塑品往前一送,递到克里蒙梭的面前;
克里蒙梭一愣,一时不知如何应对,旋即把雕塑接了过来,说道,
那就谢谢你的礼物!
可既然你送我礼物,你就是我的朋友了,我也要回礼给你才对。
克里蒙梭掏出45卢比,塞到对方手上说,
好哥们儿,这是45卢比,帮我给孩子买点吃的,这是我的心意!
店主略一迟疑,但并未拒绝,欣然接受。
从谈判交易的角度来看,似乎这个故事的最后,克里蒙梭还是花了45卢比买了一个小雕塑品;
但一开始商家并不答应这个交易;
到底发生了什么?
2 留住面子
我们依然“别急着逼迫”这个系列推文中,它的思维方式启发自哈佛大学的“哈佛谈判工程”。
当我们非常急于去推动面前的谈判,非常急于想要再逼迫对方一下;
我就这么多钱,行就行,不行拉倒!
我想提醒你,你的谈判岌岌可危,因为你在“急着逼迫”对方成交。
别急着逼迫,对方一定还遇到一些障碍需要克服。
有时候,这些障碍来自对方的“面子”。
在文首的故事中,店主为什么不愿意用45卢比卖这个商品?
因为他从没卖过这么便宜,一旦破例,以后熟人找他还价,他的“面子”何在?
但最终克里蒙梭还是用45卢比的代价,拿到了这个商品,这又是为什么?
因为克里蒙梭捕捉到对方存在面子问题,巧妙地保住了对方的“面子”。
“面子”是人类社交环境中不可避免会遇到的问题。
有些谈判理论认为,“面子”在谈判中的意义,仅仅是最后成交时的一种“粉饰”。
对此,“谈判飞越术”的观点与其并不相同。
很多时候,当我们谈及“面子”,通常都略带贬义;
“照顾面子”,被我们经常用在那些在我们看来“自视过高”的人身上。
我照顾你的面子,今天不与你理论!
确实,有时候“面子”仅仅是人们心中“自负”在作祟。
但不能忽视的是,“面子”还更多地代表了人们心中的“自尊”、“自我价值”、“荣誉感”和“原则性”。
在西方心理学中,“Face”的解读和中国人不同;
“Face”代表了一个人在别人眼中的形象。
因此,在“谈判思维”看来,“面子”是,
谈判者希望维持的、在别人眼中的、如何谈判的形象。
比如,文首故事中的店主,他希望维护一个“始终不低价售卖”的形象;
而克里蒙梭帮助他维护了这个形象,留住了“面子”,这场谈判才成功了。
在谈判中,如何既能保住对方的面子,又能让他们答应我们的条件?
“谈判飞越术”有一种思维方式:
把“退让妥协”重塑为“权宜之计”
3 权宜之计
让我们看一个例子。
小李是一名销售,今年签了一家客户;
因为客户修改了一个合同条款,在法律部过审的时候,公司律师告诉他,
这个条款不能修改。
小李百般相求,
拜托了,王律师,这名客户很重要,我们必须拿下这个合同,您帮我想想办法。
最终,王律师答应了小李,但明确表示这是最后一次,下不为例。
两年后,这个合同要续签了,合同再次过审到法律部,王律师这次可不答应了。
小李该怎么办?
在这个谈判僵局里,王律师两年前曾经说过“下不为例”,小李今年如果还尝试走特例,王律师的“颜面”何在?
按照王律师的说法,
如果每个销售都这样做,我这个法务部还留着干嘛?
他说的没错。
可小李又不能失去这个客户。
你看,在王律师眼中,再次答应修改条款意味着“再次退让妥协”,当然“颜面无存”;
那么,有什么办法能把“颜面无存”重塑成“权宜之计”吗?
小李整理了自己的措辞,
王律师,您说的没错,您帮公司守着法律条款的底线,是公司日常运作时必要的风险控制,我们都应该尊重。
但今天的市场情况不同了,您看看过去一年受疫情影响,我们的订单缩水有多么严重;
这是公司的特殊时期,我们不得不用特殊的办法,同意修改条款并不意味着法律部没有存在的意义,而是法律部顾全大局的“权宜之计”。
“退让妥协”的同意修改条款,法律部感到“颜面全无”;
“权宜之计”的接受修改条款,法律部却有“大将之风”。
这样的谈判能不成功吗?
4 小结
别急着逼迫,因为你还没能保住他的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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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谈判思维”!
“别急着逼迫 第七篇” 待续
--- 桔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