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志愿者为何会“上瘾”?上海6名“1+1”行动志愿者中4名“老兵”留任 | 律新社观察
律新社丨张凌燕 刘博
有这样一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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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服务地 |
黄维青 | 男 | 青海达日县 |
张霁雨 | 男 | 内蒙古新巴尔虎左旗 |
云新中 | 男 | 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
潘耐荣 | 女 | 兵团2师乌鲁克垦区 |
李雷 | 男 | 青海茫崖市 |
李宪明 | 男 | 内蒙古包头市固阳县 |
01
2021年7月13日,2021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在北京启动。“1+1”行动由司法部、团中央发起,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司法部律师工作局、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实施。
启动仪式后,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与司法行政学院共同举办的第1期“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志愿者培训班,为志愿者们开展了一系列系统的培训学习。
来自北京、上海、山东、广东、江苏、安徽、湖北、河北、河南等20个省(区、市)的131名律师志愿者、120名大学生志愿者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吹响”出征“的号角,奔赴新疆、青海、甘肃、内蒙古、贵州、广西、云南等13个省(区)的131个县(区、市)开展法律援助服务。
“1+1”行动自2009年启动以来,共向中西部地区19个省(区、市)400多个县(区)派出法律援助志愿者2000余人/次,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万余件,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合法经济利益达47亿余元。(数据来源:法治日报 法制网)
13年来,上海市律师协会积极配合“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相关工作。律新社了解到,此次,131名律师志愿者中共有6名上海律师参与,他们申请到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开展为期一年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在援助地履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普法宣传和法治讲座、培养当地法律服务人才、应邀担任服务地政府法律顾问等项目职责。
7月22日,律新社联系到6名志愿者的时候,他们都已经到达了援助地,在放下行李的第一时间,就开始积极参与当地的法律援助工作。
▲ 张霁雨律师正在进行法律咨询
第一次参与“1+1”行动的张霁雨律师,是此次上海志愿者中最年轻的“90后”。张霁雨告诉律新社,他到内蒙古新巴尔虎左旗的第一件事就是走访调研。经过为期一周的走访调研,张霁雨注意到,当地由于牧民的法治意识较为薄弱,在遇到法律问题时,牧民没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意识。
由于传统风俗等原因,当地女性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件比例较高。他希望通过普法讲座让当地群众慢慢地理解和认识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运用法治思维,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有效的解决之道。同时,他也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更多侧重女性群体的维权普法工作,让更多人沐浴法律阳光。
▲ 李雷律师
李雷律师在2019年和2020年连续两年参加了“援藏律师服务团”,作为法学博士、律所合伙人,他有着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际办案经验。对于李雷参加法律援助工作,不少人曾经抱有疑问:“你明明可以在大城市过得很舒服,为什么要去西部地区做法律援助?”李雷告诉律新社:“法律援助的意义重大。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这既是法律人对自己的要求,更是国家法治的体现。帮助遭受不幸的弱势群体,这也是我自己作为律师的价值追求。”
李雷律师这次法律援助的服务地是青海省海西州下属的县级茫崖市,这里处于可可西里、阿尔金山和罗布泊三大无人区之间,周边黄沙漫漫,200公里内无人烟,被称为“大漠孤城”,平均海拔3000米以上,雨水较少,气候干燥。在到达茫崖市后,李雷每天起床时头晕脑胀,鼻子内有血块,但即使这样,他依然对法律援助工作抱有极高的热情。由于当地是无律师地区,茫崖市政府持续几年一直在申请援助律师,李雷的到来让大家倍感亲切。
02
2021年7月23日,青海省果洛州达日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办公室内,54岁的黄维青律师正在伏案工作,今年已经是他参加“1+1”行动的第六个年头了。从夏到秋,从冬到春,六年来,他走遍了青海省达日县的山山水水。
▲ 黄维青律师正在接待当地群众
回忆起2016年第一次来到达日县,黄维青感概良多。当时他的高原反应很严重,持续不断的高烧伴随着呕吐,这让身体一向健康的黄维青感受到了伤病带来的无奈。可即便如此,黄维青也没有因为病情过多耽搁工作,他在确保没有更严高反的情况下,披上了大衣,戴上了帽子和口罩,毅然决然地投入到法律援助的工作中去。黄维青告诉律新社:“把基层的法律援助事业做大做强,为困难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是他一直来的心愿,现在愿望要实现了,不能因为小事,耽误大事。”
达日县地处青海海拔最高的地区,县城海拔4200米。高原气候多变,前一分钟万里无云,后一分钟就会突然就下起雨雪,甚至到夏季还会下雪。为了方便当事人咨询,黄维青开放“7天24小时预约制”,有的群众工作时间不方便,就可以预约在工作日的晚上和周末。黄维青曾经调解成功的一个工伤赔偿案子,就是在工作日晚上加班办好的。当包工头带着5万元现金,到达日县法律援助中心直接交付给了农民工时,黄维青觉得一切付出都是值得的。
通过长期参与“1+1”行动,黄维青认为,达日县并非不需要律师,只不过是没有律师而已。他来到达日县做法律援助,工作的重点不是打几场官司,写几份诉状,审几份合同,而是帮助大家树立起法律意识、法治理念;遇到纠纷,懂得如何依法维权。作为一名律师,通过认真深入和达日百姓的深度沟通,渐渐培养他们对法治的正确认知和对律师的信任。政府和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了,法律援助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 李宪明律师
李宪明律师是位有着多年执业经历的“老律师”,也是一位爱好广泛、有情怀的律师。李宪明的人生经历十分丰富,最早从事过新闻工作,随后长期供职于山东省某中级人民法院,任期内曾参与审理过千余起商事案件与经济犯罪案件。这次是李宪明第一次参加“1+1”行动。他的援助地是内蒙古包头市固阳县,总人口21.3万人。到达以后,经过走访调研,他发现在偏远山区,法治宣传力度远远不够,大部分群众的法律意识淡薄,案件中较多的是故意伤害、酒驾、拖欠工资劳务费纠纷、工伤事故等。李宪明准备用之前在法院及律师行业的工作经验、专业知识、实操案例等,策划一些普法讲座,进一步增强辖区群众法治意识,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作用。
李宪明认为,只有让基层群众知法懂法、信法守法,打通法治“最后一公里”,基层法治才会渐行渐近,这也是他参与“1+1”行动的主要目的。
律新社了解到,随着“1+1”行动不断深化,“1+1”志愿者精神得到了有力弘扬。“十三五”时期,加入“1+1”志愿者队伍的共产党员越来越多,达到50多人;2021年度新招募的志愿者中,党员志愿者比例较上一年度又提高了20%;博士、海归学者、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越来越多,达到40多人;服务期满后,留下来继续支援当地法治建设或回到执业所在地创办法律援助公益机构的越来越多,达到60多人。今年又有49名律师选择继续留在志愿者队伍中,为乡村振兴法治同行做出新贡献。
这49名律师,上海的6名志愿者中占了4名,对于坚持,他们有着不一样的理解。
▲ 潘耐荣律师正在工作
潘耐荣律师今年是第五次参与“1+1”行动,是一名志愿者“老兵”了。2011年,在报社从事媒体工作的她转行加入律师行业,那时她已45岁。潘耐荣告诉律新社,最开始转行的初衷是跟一个好朋友的约定——31年前,她与好友约定一起转行做律师,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但世事无常,好友的不幸离世让他们没办法一起完成这个约定,潘耐荣则通过努力一步一步地完成了当初对好友的承诺。成为律师后,她长期从事志愿者工作,尽可能地帮助他人,“1+1”行动对她来说,是一个期盼了很久的机会。
从一开始遵守约定加入到后面的坚持,潘耐荣表示,坚持走下来的动力来自父亲从小的耳濡目染及受援人的鼓励。潘耐荣的父亲五岁时就失去双亲,吃百家饭长大,一直教育潘耐荣对社会要怀有感恩的心,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他人。潘耐荣做志愿者时,很多受援人会把自己种的瓜果蔬菜送到办公室,那种真诚让她感动不已;听到受援人的孩子流着泪说“谢谢阿姨”,她心都化了。就是这一点一滴的感谢,让她觉得自己被需要,觉得自己做的事有价值;这种帮助别人的成就感、获得感成为强大的内驱力,让她一直坚持到现在。
今年,潘耐荣又“抢到”了“1+1”行动的“车票”,她将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持续地去践行自己的初心。
▲ 云新中律师(右一)
志愿者云新中律师也告诉律新社,六年的法律援助,他辗转云南、贵州、山西、陕西、宁夏等地,在祖国西部的贫困地区留下了法律人的足迹。今年,云新中的法律援助服务地是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他表示:“'1+1’行动除了给当地带去法律援助,还肩负了传、帮、带的责任与义务。认真开展培训工作,做好传、帮、带,向服务地法律服务工作者传授法律知识、办案经验和办案技巧,提高他们的能力和水平,培养优秀的法律人才也是'1+1’行动工作中的重要一环。”
在过去的六年里,但凡条件允许,云新中在办案时都会带着大学生志愿者,尽可能地为他们提供实际办案的旁听机会。遇到疑难案件时,云新中也会在下班时间为志愿者们耐心讲解分析,帮助他们反复推演案情。在云新中的影响下,他带过的志愿者里有半数都考取了法律职业资格证,在他离开后,继续留在当地为偏远地区的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爱不仅是彼此凝望,更是望向相同的远方。”
“捐献时间,分享快乐。”
“只要饿不死,就勇敢做自己喜欢的事。”
这一句句回答,虽然语言朴实,但令人动容;
这一句句回答,虽然语气从容淡定,但我们感受到满含拳拳盛意;
这一句句回答,让我们感受到了一颗颗赤诚之心,值得我们学习。
诚如志愿者李雷所说,做志愿者真的会上瘾,一旦开始,就会想做下去!当你踏足一步志愿圈,就会在这里面发现生命不断地闪耀着光芒,这种光芒照耀着自己,也照耀着他人......
03
多播撒一粒法治的种子,社会就多一份安宁与和谐。
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院长吴宏耀表示,国家十几年如一日地推动法律援助“1+1”行动,初衷是为了有效解决律师匮乏地区的法律服务问题。十几年的实践经验表明,法律援助“1+1”行动有力地支持了律师匮乏地区的法治发展。更重要的是,应该把法律援助“1+1”行动放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样一个大的时代背景之下,去思考它的价值和时代意义。只有这样,才能理解国家投入这么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实施法律援助“1+1”行动的时代使命和长远价值。
就全面依法治国来看,国家提出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位一体的实施战略。在律师匮乏地区,法律援助“1+1”行动的实施,对于当地法治社会建设、法治政府建设都具有显著的推动作用。
上海市司法局一直把积极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当做重点工作部署落实,上海律协、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律师事务所多层级联动,组织推动律师参与信访化解、纠纷调解、处理突发事件及法律援助。
律新社了解到,截至2020年底,上海全市共有法律援助机构17家,在库法律援助律师2422名;2020年,市区两级法律援助中心的法律援助服务业务量共计46501件;997名律师参与12348平台法律咨询工作;近1600名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为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法律服务4万余件。
为了让更多人沐浴到法治阳光,不断扩大援助范围,将“应援尽援”做到极致,上海在法律援助方面颁布了更多的便民惠民措施: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开展法律援助专项行动;积极参与帮贫扶困;用心用情服务农民工;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方式;持续推进开展“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援藏律师团、西部基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完善便民服务措施;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出台案件质量同行评估标准;加强“智慧法援”建设;等等。
法律援助关系社会稳定,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工作。期待愈来愈多的社会力量加入,发挥合力,共同推进法援助的开展,助力法治社会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