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税问答第102期』免抵退申报时提示先办理核销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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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月的申报过程中,部分生产企业申报时提示:“该年度没有进行进料加工手(账)册核销,请先办理核销业务”!具体什么原因导致的呢?
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该企业有进料加工业务,但是免抵退核销申报电子数据未在规定期限申报到税务机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的规定,生产企业应于每年4月20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上年度海关已核销的进料加工手册(账册)项下的进料加工业务核销手续。4月20日前未进行核销的,对该企业的出口退(免)税业务,主管税务机关暂不办理,在其进行核销后再办理。
因此,出现此类提示,需要先办理手(账)册核销申请后,再进行出口退税的申报。
手(账)册核销申请应注意:
在进行申请核销前,首先应从主管税务机关获取海关联网监管加工贸易电子数据,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进行税务机关反馈信息的读入。
手册核销后,会反馈两个应调额,要记得参与下期免抵退的计算,
免抵核销申请中会反馈的两个应调额:应调免抵退、应调不得免抵。
应调免抵退参与《免抵退申报汇总表》31栏免退税额递减额的计算,应调不得免抵参与《免抵退申报汇总表》24栏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递减额的计算。
具体操作步骤
第一步,应在“免抵退核销查询表”中查看是否有最终的实际分配率,如果没有,应将系统做好数据备份,然后重新读入或获取反馈,单机版的生产读入后要进行税务机关反馈信息的处理。
第二步,在“免抵退核销查询表”中查看所属期和调整时间是不是之前已经参与过计算了。如果已经参与过,则不会再提示参与计算。
第三步,如果查看免抵退核销查询表中,没有参与计算,核销的下期填报免抵退汇总表时,系统会自动参与核销的计算,记得根据汇总表的数据变化,调整纳税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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