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冒黑烟,却出具合格报告?该罚!!
2021年7月,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工作人员通过定期排放检验监管系统,查看过程数据和视频录像,发现三辆柴油车在检验过程中有明显黑烟,该检测公司却出具合格检测报告。工作人员将案件线索移送至赣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进行调查。
经调查
2021年9月
赣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其出具虚假检测报告单行为向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10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560元。
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充分利用定期排放检验监管系统,采取“网络监控+精准执法”模式,持续发力,严查严管。通过分析过程数据、核实环境参数、回看视频录像等手段开展严格监管,从严依法打击检测公司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行为,推动检测机构自觉守法,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
原标题《江西首例!赣州某机动车检测机构对柴油车冒黑烟未判定不合格被罚》
来源:赣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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