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领取~这类卫技人员每人每年奖励补助1.2万元

来源:好医生整理自福州新闻网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网底,是城乡居民健康就医服务的“最后一公里”。2020年6月福州市和上海市、广州市等8个地区经验做法被评为2020年全国基层卫生综合改革类典型案例。2019年7月,福州市基层医改经验被国家卫健委通报全国学习推广。

完善收入分配与绩效激励机制

实行基层医务人员绩效工资总量与业务量协调增长和绩效考核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打破“小锅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业务净收入和考核后获得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收入结余提取20%-70%作为绩效工资总额增量,具体比例根据上级部门绩效评价考核结果确定,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有效做到“盘活存量”

优化医保基金基层使用模式

取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原为10元/人次)政策,设立门诊诊查费、护理费、注射费等项目,基层门诊诊查费按医师职称级别设定主任30元、副主任25元、主治及以下15元),提高部分由医保基金承担,不增加患者的负担。

取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医保费用总额控制,将省级药品采购目录作为基层用药目录,放宽基层临床用药范围,优先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满足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在基层诊疗。

改革人员编制管理办法

县级编制、卫健部门根据常住人口变化每三年动态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并实行总量控制、合理调配、集约使用。同时,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聘用一定数量的编制数外人员,人员工资和财政补助由县医管委确定。

拓宽基层医务人员发展空间

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二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高级专技岗位比例提高至20%,基层医疗机构高级专技岗位比例提高至15%,中级40%,并实行县域部门内统筹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设岗位用于聘任研究生学历及以上卫技人员,且不受单位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限制。

实施倾斜基层的人才培养政策

实施特招、引进、提升、返聘、下派等“5个一批”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和“11个一批”全科医生培养使用政策。

✔  对边远地区本科及以上学历卫技人员给予奖励补助,每人每年1.2万元。

✔  对入聘的医学类毕业生实施学费代偿补助,本科每人每年5000元,连续补助5年,专科3600元,连续补助3年。

✔  对注册全科医生给予岗位补助,高级职称每人每月1000元、中级800元、初级600元。

✔  市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加强对基层医护人员知识技能培训,提高人员岗位胜任能力。

创新建立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机制

在全省率先出台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政策,年满60岁的老年村医享受不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养老生活补助,年轻的村医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由财政予以60%补助,有效解决困扰广大乡村医生队伍数十年的养老后顾之忧。福州创新政策经验被写入《福建省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向全省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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