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答复《关于加快我国海洋经济发展从近海向远海迈进的提案》
李卓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国海洋经济发展从近海向远海迈进的提案》收悉。该提案对于推动拓展海洋经济发展空间很有参考价值。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海洋经济发展。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对坚持陆海统筹,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强国作出了重要部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了“积极拓展海洋经济发展空间”的重大任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我国海洋经济在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持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已开展工作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我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不断完善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规划体系,印发了《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海水淡化利用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等,支持浙江省宁波市、福建省厦门市等一批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提升海洋科技研发和产业化水平、创新海洋环境治理与生态保护模式;联合财政部开展“十三五”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工作,推动海洋生物、海洋高端装备、海水淡化等重点产业创新和集聚发展,重点支持深海资源勘探开发核心配套设备及关键材料的产业化、膜法淡化关键装备系列产品制造等。有关部门积极支持海洋领域强化国家创新平台建设,已布局建设了南海海洋生物技术、海洋水下设备试验与检测技术等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有力促进了海洋领域创新能力提升。
二、下一步工作
在上述工作基础上,我部将认真研究考虑您提出的宝贵建议,积极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提出海洋经济发展基本原则、指导方针和战略目标,同时统筹研究优化海洋经济布局、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健全海洋科技创新体系、打造可持续海洋生态环境等;在《全国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中,深入研究海水养殖、海上风电、海洋油气等的深水远岸发展;统筹规划国际海域资源调查和利用,积极参与相关国际规则制定。
二是与有关部门、地方等做好《海水淡化利用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实施,着力完善海水淡化、海洋能等新兴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有效服务新兴产业的培育壮大,推动海洋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三是在海岛开发利用方面,强化规划约束,严格管控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将保护无居民海岛作为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举措,开展生态美、生活美、生产美的“和美海岛”建设。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