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大讲堂】假借,古人应急时的“别字”(二)

之前我们说过,虽然现在提及“假借”,似乎有两重含义,即:许慎《说文解字》中的“本无其字”的假借,以及我们在中学时代就接触过的“通假”。正本溯源,我们认为“本无其字”的假借,才是许慎想要表达的“假借”。举个经典的例子,比如说“西”。

今天我们说到“西”,几乎所有人都可以不假思索地给出它的定义:表示方向。但造字之初,“西”与所谓的“方向”,虽然有关联,但却绝不是方向之义。

《说文解字》:“西,鸟在巢上。象形。日在西方而鸟栖,故因以为东西之西。

造字之初,“西”是一个象形字,像什么呢?许慎给出了我们答案——像鸟儿在巢穴之上。故此如果我们单纯从甲骨文字形来看,就像是一个鸟巢的形状。去过北京看过“鸟巢”的同学们,可以回忆一下“鸟巢”……

发展到金文及以后,就在“鸟巢”之上添加了符号,有人说像“手提袋”……其实我倒觉得,毋宁说是表示有飞禽停留在巢穴之上。这也就是许慎《说文解字》中提到的“鸟栖”。说到这里,就再也瞒不住了!“西”最初的含义,我们今天有哪个字来表达了?——“栖”。

没办法,“西”被借用来表示方向,久借不还之后,只得另外造字来表达其最初的含义;而“西”,就由最初的“栖息”之义,到最后表示方向了。

正如随着时代的推进,学术界对“六书”以及“四书”的概念不断推演改变一样,相对明晰的概念都会产生不同的说法,如“假借”这般更是众说纷纭了。我们不妨以宋元明清的学术研究为依据,看看“假借”究竟有着怎样的演变。

我们首先来看看宋元明三朝关于“假借”的演变。

我们今天看到的《说文解字》,往往会称之为“大徐本”或“小徐本”,“大小徐”指的就是宋初南唐的徐铉与徐锴兄弟。尤其是徐锴校订的“小徐本”,是比较通行的版本。在校订的过程中,徐锴也渐渐形成了一些自己对“六书”的看法;在“假借”与“转注”的问题上,他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徐锴认为:

       假借,就是一字数用。

想想也有道理,毕竟“假借”就是因为文字不够用了嘛!

       转注,则是一义数文。

比如我们之前举例提到的耄、耋、寿等,意思相近,但却用不同的文字去表达。

为此,徐锴在为《说文解字》做注的过程中,就会采用一些不同的“表达方式”,来传递自己对“假借”的理解。如“假借为”,“借为”,“借某字”……其中:

“假借为”及“借为”,想要表达的是“本无其字”;

“借某字”,表达的就是“本有其字”。

举个例子:

《说文解字》中,“而,颊毛也,象毛之形。”

没想到吧?“而”的本义,最初是指脸上的络腮胡子。

现在这个含义早就被扔到九霄云外了,取而代之的是关联词或语气助词;徐锴做注时就提到“假借为语助”。

发展至宋代,郑樵对“假借”提出了不同看法。他认为“假借”更应从有无意义的角度去加以区分。关于“假借”字所具有的含义,他认为“假借者,无义之义也。假借者,本非己有,因他所授,故于己为无义。

在郑樵看来,有无意义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因为借来的字,本来有其自身的含义;但在新的语境下,又赋予了它新的含义。这自然是“本非己有”,“因他所授”了。简而言之,不是自己原本就有的,那就不算有!“鸠占鹊巢”这种事儿,不算!

随后,郑樵根据自己的观点,对“假借”的种类进行了划分,将“假借”划分为“有意义的假借”和“无意义的假借”。同时,在两大类之下,又归纳了诸多小类。譬如,他在“有意义的假借”下,他又划分出了同音借义、协音借义、因义借音、因借而借四类。但如果我们具体去分析,其实很多只能算作引申。

比如同音借义

郑樵认为,“初”这个字,最初表示的是“裁衣之始”,最后用来表达“凡物之始”。

“初”最初是与裁衣有关的,这从“初”的形旁即可得出。但郑樵认为“初”后来表示事物的“开端”属于“假借”范畴,就不够正确了。严格说起来,属于词义的“引申”。当然,产生这一问题的根源,其实还要从许慎那里找原因。许慎关于“假借”的定义是正确的,但“令”与“长”的两个例子,其实是引申而非假借。后学者往往据此来分析“假借”,很自然地就将“引申义”理解为“假借义”了。

再比如因义借音

按照郑樵的说法,其实有点儿类似文言文中的“通假字”。众所周知,文言文中如果出现“通假字”,这个字的读音就一定要读其当下所代表含义的读音,我们称之为“读破”。举个典型的例子。

《论语》中有一句:“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

其中的“说”,我们都知道,是个通假字,通“悦”,故此读音也就与“悦”相同。

显然,根据郑樵的解读,其实很多他认为的“假借”,其实不过是“引申”。而且,在郑樵的观念里,所谓的“通假”,也是要归于“假借”的队伍之中。这显然都是不正确的。

南宋时期的戴侗,关于“假借”有自己的看法。他秉承许慎之说,认为只有“本无正文,假借以为用”的才是真正的“假借”。这显然遵循着许慎的观点,是正确无误的。更难得的是,他还明确指出,许慎在此概念下以“令”、“长”为例,是不正确的;这两个字所衍生的含义,应为引申义。不过很可惜,宋元明三代,能够“火眼金睛”认识到戴侗学说正确的人,寥寥无几。

或许是许慎“假借”之说下的“令”、“长”二例太过印象深刻,后辈学者往往囿于其中而不得脱。即便是文字学发展的鼎盛时期清朝,即便是赫赫有名的说文四大家,也往往困于“假借”与“引申”之间的关系而不能自拔。比如段玉裁,有时会将“引申”视为“假借”,朱骏声则将“假借”的范围扩大化,而王筠则从造字的角度分析“假借”,这些从源头上就是错误的……

当然,现当代学者在研究“假借”时,很多情况下仍不能摆脱许慎的影响,往往会混淆“假借”与“引申”的区别。这一点,即便是文字学大家也不能免俗,在此我们就不一一赘述了。

不过,笔者对“假借”之说,始终持一种“宁严勿松,宁缺毋滥”的态度。毕竟,学术概念一旦过于宽泛,就很容易失之严谨了。

信息爆炸的时代,想要为一个问题寻找答案,便捷的方法有很多种,通过网络搜索答案,大概是最轻而易举的方式。在这样的情况下,还有多少人会通过“思考”来解决问题?恐怕很少。一个“假借”,让大家反复去推敲仍没有统一标准或许会让有些人觉得“无聊”,但我们提到的这些前辈学者无一不是在历史上的某一方面卓有建树的人......

这大概就是“思考”的魅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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