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6“态度理论”视角的学术规范教育
一、霍夫兰的态度模型理论
美国心理学家霍夫兰认为态度包括三个成分:认知、情感、行为倾向成分。“认知”即知识性的理解,“情感”是被说服者的情绪体验,而“行为倾向成分”则是行为的准备状态。态度改变是在认知的基础上,主体发生情绪体验,最终产生行为的倾向。霍夫兰于1959年提出态度改变的基本模型,说服者、说服对象、说服信息和说服情境是该模型的四个基本要素,其中说服者、说服信息和说服情境是促成态度改变的外部刺激。被说服者的态度改变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自身的情感体验。[1]
二、凯尔曼的态度改变阶段论
凯尔曼(Kelman,1958)通过分析典型的态度变化例证,提出了“态度分阶段变化”理论。认为态度变化是分三个阶段(程序)实现的:依从、认同和内化。
“依从”(compliance)是指人们由于外在压力,为了达到一个更重要的目标而改变自己的态度反应或表面行为。这是一种权宜的态度改变,其目的是在表面上显示出与他人的一致。
“认同”(identification)是指个人的自我同一性与他人或群体存在依赖关系,或者说个人情感上存在与别人或群体的密切联系,从而接受某些观念、态度或行为方式。
“内化”(internalization)是指个人获得新的自觉的认知信念,并以这种信念评判自己的价值时所发生的完全的态度改变。内化性的态度改变是一种新价值观的获得,是态度改变中的最深刻的层次。新建立的内化水平的态度,会成为个人整个态度与价值体系的一个构成部分。因此,内化了的态度已成为个人自己的态度,它与依从性和认同性的改变的最大区别,就是不再依赖外在压力及个人与其他人的关系。它已成为一种独立的态度,因而无论从态度改变,还是从新态度的形成来讲,内化的态度也是最为坚定的态度。
三、“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为例的理论应用
研究生的学术规范教育主要指在研究生教育领域,为了学科的发展与建设,以明确学术规范的意义、树立正确的学术理念;理解学术规范的各种要求与规则;提高学术积累与创新能力为基本要求与主要内容的各种活动的总和。
尽管研究生阶段不是接受学术规范教育的起点,却是应当成为学术规范教育的重点。学术规范教育的首要目的在于通过行之有效的教育活动,减少与预防“抄袭、剽窃”等失范行为、学术不端行为和学术腐败行为,培养道德自律性和学术诚信。而要从根本上解决低水平重复与粗制滥造等问题,关键在于学术积累与学术创新。因此,学术规范教育的最终目的或精髓是要求学生进行学术积累和学术创新,从而促进学科的发展与建设。
学术规范教育以学术规范为基本内容。其基本环节包括意识培养,即明确学术规范的意义、培养正确的学习态度、必备的学术理念等;知识学习,即理解学术规范条文化的、简明扼要的各种要求、规则等;能力训练,即提高学术积累与创新能力。当然,“学术规范教育”是一种广义的教育,类型上包含社会教育、学校教育、自我教育等,涵盖一切包含教育因素、影响学术规范意识培养及具体规范知识与经验学习的活动。
上述理论为理解学术规范教育中的正面引导作用提供了启发。学术道德教育过程中,普遍应用说服教育法,即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使学生提高认识、明辨是非、形成正确观点的一种教育方法。例如运用语言文字进行说服教育,包括讲述或讲解、报告或讲演、谈话、讨论或辩论、指导阅读等方式。学术规范教育承担了说服者的角色,而学生则是被说服的对象,学术规范教育内容属于说服的信息,而整个学术氛围是说服的情境。学术文化的建设在要改变被说服者的态度,在重视其对学术道德认知的基础上,要关注学生的情感体验,它反映出学生面对学术规范要求的感受,反感、认可或赞同等;学术规范教育要帮助学生在充分认识学术规范的价值的基础上,对于学术规范给予正面积极的评价,最终抵制不端行为,自觉遵守学术规范的要求。学生对于学术规范的态度从迫于外部规制压力下的依从,发展为从众式的认同,最终内化为学术自律。
[1]侯玉波.社会心理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3):11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