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服饰特点文化 明朝男女服饰特点介绍 明朝服饰文化介绍
明朝服饰
公元1368年明王朝建立后,朱元璋吸取元末农民起义的教训,对农民作出让步,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使社会经济很快得到恢复和发展。特别是由于政府大力提倡种植棉花,强制性地规定种植桑、麻及木棉等经济作物,推动了纺织生产。当时,江南地区的农村妇女普遍参与纺绩劳动,由此带动了棉纺织技术的发展和提高。明朝初年,松江(今上海市松江县)已成为出产棉布的中心,其布质精密细丽,畅销四方,直至清朝,一直享有“衣被天下”的美誉。明代中叶以后,棉布的使用范围越广,甚至皇帝的“近体衣”“俱松江三梭布所制”,“太庙红纻丝拜裀[yin因,垫],立脚处乃红布”(陆容《菽园杂记》卷一)。棉花和棉布已普遍成为人们制衣御寒的服装材料。以往人们所穿用旧丝麻絮装的缊袍,已为木棉装的胖袄所代替,过去人们所说的“布衣”,也由麻布转指棉布了。
明初,朱元璋极力加强中央集权,采取了种种措施,加强全国的集中统一,服饰制度的制定是其中的一项。
朱元璋一做皇帝,即实行他“复汉官之威仪”的主张①,下诏将元代遗留的辫发、椎髻、深襜、胡帽,男子的裤褶窄袖及辫线腰褶,妇女的窄袖短衣、裙裳等一律禁止。又上采周汉、下取唐宋,对服饰制度作了大的调整。这套服制先后用了20多年时间,直至洪武二十六年(公元1393年),才基本定型。永乐、嘉靖时又作了些更改,使各项规定更加具体。
明朝官服
明代官服恢复唐制,但比唐代的“品色衣”等级的差别更加明显。这与朱元璋夺取政权后,改变农民立场,大量接受儒家思想有关。
官服中最高等级的冕服只限于皇帝、皇太子、亲王等皇室成员专用。冕服用于祭祀或朝会等大典。明初冕服一如传统形制,洪武(公元1368—1398年)初至嘉靖(公元1522—1566年)年间曾有几次变更,只是在质料、花纹位置上作些调整。历次改变,都使规定更加具体,制作也更为考究。明代冕服与前稍有不同的地方:一是将原冕服下裳的前三后四改作连属一起如帷幕的式样;二是规定所绣日、月的直径为五寸;三是用黄玉作充耳;四是将古制的五彩玉旒改为七彩玉珠,又将火、华虫、宗彝绣在袖上,日、月、龙绣于两肩,星辰、山绣于后背等等。皇太子在陪同皇帝祭祀天地、社稷、宗庙,以及大朝会、受册等重大典礼时,也服衮冕,但较皇帝次一等,衮服用九章纹,冕为九旒,旒用九玉。世子衮冕又次一等,为七章、七旒。旒上所用珠玉的质料、色彩都稍有不同,以示区别。
皇室冠服,还有皮弁服、武弁服、通天冠服、常服、燕弁服等,用于不同的场合。以上冠服,由于时代不同,也略有改变。如武弁服,在明初时用于皇帝亲征或遣将,以后就不多用了。几种冠服中用途最多的是常服,常服为折角向上的乌纱帽,盘领窄袖黄袍,袍的前后及双肩各绣金织盘龙,金、玉、琥珀束带。因乌纱帽折角向上如“善”字,后名“翼善冠”。与唐代相比较,明代“翼善冠”要简化得多。今天我们还能看到的这种冠的实物,是明十三陵中定陵出土的万历皇帝朱翊钧的金制翼善冠。全冠用极细的金丝编织而成,上面镶嵌两条金龙戏珠,姿态生动,制作精致,体现着皇帝的尊贵及特权地位。
嘉靖七年(公元1528年)更定燕弁服,作为皇帝燕居休闲的服装。世宗朱厚熜[zong总]认为,古代的玄端上下通用,有失皇帝威仪,于是告谕礼部:“今非古人比,虽燕居,宜辨等威”(《明史·舆服志》)。后更名“燕弁”,寓有深宫独处,以燕安为戒的意思。燕弁服的冠匡如皮弁,用乌纱为帽,全帽有12瓣,各瓣间压以金线,帽前装饰五彩玉云,帽后列四山,朱缨,双玉簪。衣服仍如古玄端式,两肩绣日、月,衣前盘一圆龙,后面盘二方龙。同年,在燕弁服的基础上制定保和冠服,作为亲王、郡王、世子等燕居时的服装。保和冠乃是明代的创制,但也并未脱离传统的冠制体系。
翼善冠(明宪宗像)
明代的文武官服,有祭服、朝服、公服、常服等。
祭服,最为尊贵,只用于祭祀的特定场合。明朝初立,学士陶安即请制五冕。朱元璋认为古制太繁,于是删繁就简,规定皇帝“祭天地、宗庙,服衮冕。社稷等祀,服通天冠,绛纱袍。余不用”(《明史·舆服志》)。洪武二十六年(公元1393年)制定品官祭服。一品至九品都是青罗衣,白纱中单,黑领黑边。赤罗裳,赤罗蔽膝。冠带、佩绶等都依朝服品级。
朝服用于大祀、庆成、正旦、颁诏等国家大典。戴梁冠,穿赤罗衣、裳,佩赤、白二色绢大带,革带,佩绶。明延宋制,也以冠上梁数划分等级。公冠为八梁,加笼巾貂蝉,立笔五折,四柱,香草五段,前后玉蝉。侯七梁,笼巾貂蝉,前后金蝉,其余皆少于公冠一等。伯为玳瑁蝉,其余较侯再减一等。都插雉尾。驸马与侯相同,但不插雉尾。梁数之外,官员所佩的带、绶也是区分品级的标志。官一品,冠七梁,不用笼巾貂蝉,革带用玉,绶用云凤四色(黄、绿、赤、紫)花锦。二品,冠六梁,犀革带,绶同一品。三品,冠五梁,金革带,绶用云鹤花锦。四品,冠四梁,余同三品。五品,冠三梁,银革带,绶用盘雕花锦。六品、七品冠二梁,银革带,绶用练鹊三色(黄、绿、赤)花锦。八、九品冠一梁,革带用乌角,绶用鸂鶒[xichi西翅,一种水鸟,色多紫]二色(黄、绿)花锦。御史冠用獬豸。所拿的笏板,一至五品用象牙,六至九品用槐木。
公服用于早晚朝奏事、侍班、谢恩、见辞等,以后改为常朝时穿便服,只在初一、十五朝参时穿公服。这种服制为盘领右衽袍,袖宽三尺,用纻丝或纱罗绢制作。袍服颜色,一至四品为绯色,五至七品为青色,八至九品为绿色。按品级绣织各种大小不同的花纹。八品以下官员的公服没有纹饰。穿公服时,头上须戴幞头。
明代官员公服
常服用于常年理事,也是公服,形制比较简便,由乌纱帽、团领衫、束带三部分组成。乌纱帽前低后高,两旁各插一翅,通体圆形,外表用黑皱纱,帽里为漆藤丝或麻,既轻又牢固,可以自由戴脱。明代以乌纱帽作为官帽,此后即引申为官职的代称。郑板桥的“乌纱掷去不为官,囊橐[tuo陀,袋子]萧萧两袖寒”(《予告归里,画竹别潍县绅士民》),就是以乌纱帽代指官位。束带,依品级区别,一品用玉带,二品花犀,三品金钑花,四品为素金,五品银鈒花,六品、七品素银,八品、九品乌角。洪武二十四年(公元1391年)定职官常服使用补子。这是一种有固定位置、形式、内容和意义的纹饰,以金线或彩丝织成飞禽走兽纹样,缀于官服的前胸后背处,通常做成方形,前后各一。文官绣禽,表示文明;武官绣兽,表示威武。公、侯、伯及各品官各不相同。明代这一创制,延续到清代,成为区别官员品级的又一显著标志。其具体规定所绣图案如下:
公、侯、伯、驸马麒麟、白泽
文官一品仙鹤武官一品狮子
二品锦鸡 二品狮子
三品孔雀 三品虎豹
四品云雁 四品虎豹
五品白鹇[xian闲] 五品熊罴[pi皮]
六品鹭鸶 六品彪
七品鸂鶒 七品彪
八品黄鹂 八品犀牛
九品鹌鹑 九品海马
杂职练雀 风宪官獬豸
明代对补子品级图案的规定还不十分严格,一些没有正式官职的杂职人员也可以用杂禽、杂花补子。其他还有用应景补子的,如:正月十五的“灯景”补子,五月端阳的“艾虎”、“五毒”,七月的“鹊桥”,以及“葫芦”、“菊花”等正式品服之外的补子,大多是内臣、官眷等人触景生情自己置办的。
明代在本色官服之外还有赐服,初意是由皇帝特别恩准赐予有功勋的官员,以后朝政腐败,赐服也已变质,主要是视皇帝的喜好、需要了。一种赐服是官品未到而赐予的,如官未至一品而赐佩玉带,正二品赐服公、侯的麒麟服,或品级低的赐服一、二品的仙鹤、锦鸡服。嘉靖时,皇帝朱厚熜好道教,学士严讷、李春芳、董份因能撰写青词①,都以五品官得赐服仙鹤(《明史·舆服志》)。另一种是赐服蟒衣、飞鱼、斗牛服。蟒的纹样与龙相仿,仅比龙少一爪;飞鱼为有鱼鳍、鱼尾之蟒;斗牛是蟒头上多两个牛角。这三种纹样像龙,是衮龙服外最为尊贵的纹饰。因为三者形象近似,容易相混,有时难免错认。《明史·舆服志》载有这样一桩事:嘉靖十六年(公元1537年),朱厚熜出行,群臣朝于驻跸〔bi毕〕所(途中停留暂住的地方)。兵部尚书张瓒〔zan赞〕“服蟒”朝见。皇帝见了大怒,质问:“尚书是二品官,为什么自穿蟒服?”阁臣夏言答:“张瓒所穿是皇帝赏赐的飞鱼服,鲜明像蟒,并不是蟒。”朱厚熜仍以其多有冒犯,要严加禁止。结果是礼部奏定,文武官员不准擅用蟒衣、飞鱼、斗牛服,以及其他违禁的华异服色。
嘉靖七年(公元1528年)定忠静冠服,作为品官燕居时的服装。取名“忠静”,意思是“进思尽忠,退思补过”(《明史·舆服志》)。这是一种仿古冠服,乌纱帽,冠顶有三梁,各压以金线,沿有金边,四品以下官员去掉金边用浅色丝线。忠静冠也是明代的创制。这种冠服使用范围较广,王府将军中尉,在京七品以上官员,八品以上翰林院、国子监、行人司官,在外的各府堂官、州县正堂、儒学教官,及武官都督以上都可以穿用。崇祯时曾令百官燕居时都用忠静冠服。
内臣服饰。朱元璋取得政权后,深以历史上宦官的祸国乱政为鉴戒,严禁宦官干政,对宦官作了种种限制。明初规定:凡内臣(宦官)不许读书识字;不得兼外朝文武官职衔;政府各部门不得与内臣有公文来往;内臣的品级不得超过四品;内臣不许戴朝冠、幞头,不得穿外朝官员的服装。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规定:内使监参与朝会,按品用朝服、公服。平时的常服,是葵花胸背团领衫,不拘颜色;乌纱描金曲脚帽;犀角带。没有品级的,只服用团领衫,衫上没有胸背花。并在宫门铸一铁牌,上刻“内臣不得干预政事,犯者斩”。做出这些规定的目的是使宦官成为名副其实的宫廷仆役。但是,事与愿违,有明一代宦官之为害,却是中国有史以来最严重的朝代之一。朱元璋晚年,已经违背初衷,让内臣参与了一些政府的经济活动。这当然还是极有限度的。到明成祖朱棣时,由于他是依赖宦官取得政权的,所以,永乐时期,宦官的地位大大提高,不仅名称上“改监正曰太监”,事实上,也参与了国家大事,出使地方,有的还成为地方的监军。永乐十八年(公元1420年),设置东厂,令宦官刺探臣民隐事。这是一种特务活动,而宦官的权力已凌驾于朝臣之上了。此时内臣的冠服,早已非复往昔,制度上明确规定,陪侍帝王左右的宦官“必蟒服,制如曳撒,绣蟒于左右,系以鸾带”,其“贵而用事者,赐蟒,文武一品官所不易得也”(《明史·舆服志》)。明熹宗时,大宦官魏忠贤把持朝政,他的朝服不仅与外廷相同,且有超越。他的朝冠已加至九梁,并戴上公、侯、伯爵的簪缨。直到熹宗死去,才有所收敛。
冠服之外的佩饰有牙牌。这是内官及在京各司常朝官都需随身悬挂的,用来作为出入关防的凭证。官员牙牌以象牙为料,上面刻有官职。拜官时由高宝司颁给,转官时须缴还,不得转借,否则就要坐罪。内使、小火者用乌木牌,校尉、力士、勇士、小厮等用铜牌。明武帝时太监刘瑾图谋不轨,不仅私制兵器,伪造宝印,且改制牙牌。抄没他家时,除金银珠宝、蟒衣衮袍外,牙牌竟有两大柜。
明朝男服
同历代的封建统治者一样,朱元璋在登上帝位后,早已忘却自己也曾是贫苦百姓中的一分子,在强化统治者特权地位的同时,视百姓为贱人,认为庶民不过是“趋事执役以奉上者”。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出榜晓谕两浙、江西人民:“为吾民者当知其分(职分,应尽的义务),田赋力役出以供上者乃其分也。能安其分,则保父母妻子,家昌身裕,为忠孝仁义之民。”否则,不但国法不容,“天道亦不容矣”(《明太祖实录》卷一五○)。基于这种观点,反映在百姓的服饰上是多有限制。明初规定,庶人结婚可以借用九品官服,平时则服杂色盘领衣。男、女衣服不许用黄、玄色,不得僭用金绣、锦绮、纻丝、绫罗。靴不得制作花样,不得用金线装饰。饰物不得用金玉、珠翠。平民百姓的帽子不得用顶,帽珠只许用水晶、香木,不许用金玉等。农民可以穿绸、纱、绢、布,而商人只准用绢、布。对衣服的身长,袖的长、宽,都规定了尺寸。这些限制,至明代中后期,多已禁而不止了。
明代男子便服,一般用袍衫,形制虽然多样,但都未脱大襟、右衽、宽袖、下长过膝的特点。庶民百姓服装,一般是上身着衫袄,下身着裤子,裹以布裙。贵族人家男子的便服多用绸绢、织锦缎,上面绣有各种花纹。这些花纹大多含有吉祥意思。常见的是在团云和蝙蝠间嵌一圆形“寿”字,蝙蝠的“蝠”与“福”谐音,有蝠有寿,取意“福寿绵长”。另有一些牡丹、莲花等变形夸张的图案,牡丹是“富贵之花”,一直被认为是繁荣昌盛、美好幸福的象征。莲花是我国人民喜爱的花,被视为“花之君子”,也被佛教当作“佛门圣花”。在这些花形间穿插一些枝叶、花苞,花样别致,含意喜幸、神圣,深受当时人们喜爱。
儒士、生员、监生等读书人大多穿襕衫或直裰。明制规定,生员襕衫用玉色布绢制作,宽袖,沿有黑边,黑色软巾垂带。直裰是一种斜领大袖的长衫,因背之中缝直通下面,故名。《儒林外史》中落魄的童生周进与发迹的王举人都是身穿直裰,不过一个是多处已磨破的旧“元色(黑色)绸”的,一个却是崭新“宝蓝缎”的(《儒林外史》第二回)。此外,还有穿曳撒,程子衣以及褡护、罩甲的。曳撒,也是明代一种袍服,交领,大襟,长袖过手,上下衣相连,前面腰间有接缝,两边有摆,从两边起打褶裥,中间留有空隙,是士庶男子的一种便服。明代后期,士大夫宴会交际时也多穿用。程子衣,是明代文人儒士的日常服装,衣身较长,上下相连,腰间有接缝,缝下折有衣褶,袖宽大,斜领掩襟。搭护是一种比褂略长的短袖衣。罩甲有两种,一种对襟的,是骑马者的服装,一般军民步卒不准穿;一种不对襟,士大夫都可穿用。
直裰(明俑)
成化年间(公元1465—1487年),京城时兴一种“马尾裙”。这裙始于朝鲜国。裙式蓬大,舒适美观。传入京师后,京师人多“买服之”。最初,能织做者很少,价钱昂贵,只在一些富商贵公子中流行。以后商家及贩售者增多,“于是无贵无贱,服者日盛”,至成化末年,连朝官亦“多服之者矣”(陆容《菽园杂记》)。
网 巾
明代一般人用的巾、帽,除采用前代式样外,还有新创制,形制繁多。最常用的网巾,是一种系束发髻的网罩。它形似渔网,多用黑色细绳、马尾、综丝编织而成。巾口用布制作,旁有金属小圈,用以贯穿绳带,紧带即可网发。戴网巾又是男子成年的一个标志。网巾一般衬在冠帽内,也可单独使用,露在外面。洪武二十四年(公元1391年),明太祖朱元璋微服出访,见一道士在结网巾。朱元璋问:“此何物也?”道士答:“此为网巾,用以裹头,则万发俱齐。”这“万发俱齐”的话使朱元璋非常满意。“翌日,命取网巾,颁示十三布政使司,人无贵贱,皆裹网巾,于是天子亦常服网巾”(《明史·舆服志》)。还有一种上面开口的网巾,用时将发髻通过开口露在外面,开口处也用绳带系拴,名为“一统山河”。网巾在明代使用时间最长,直至明亡,才在清统治者强制下去掉。另有儒巾和四方平定巾,是士人所戴。明初,朱元璋指令士庶“服四带巾”(《明史·舆服志》)。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改为四方平定巾,取其四方平定的吉祥之意。这是一种可以折叠的四方形便帽,用黑色纱罗制成。平顶巾,是皂隶、公使等下层小吏戴的。软巾,也称唐巾,用软绢纱制作,有带缚在后面,垂于两旁,比较普及。此外,还有吏巾、汉巾、万字巾、诸葛巾等。帽有棕结草帽、遮阳大帽、圆帽,以及衙门中执役人戴的红黑高帽等。
对鞋靴的穿着,明代有严格限制。靴子用作公服,无论用皮、毡、缎、丝何种材料制作,都必须染成黑色,用木料、皮革或硬纸做成厚底,外涂白粉,所谓“粉底皂靴”即是。教坊及御前供奉人可以穿皂靴,儒生可以穿皂靴,校尉力士当值时也可以穿,外出时则不许。明代的锦衣卫统穿白皮靴。他们草菅人命,作恶多端,京师百姓见白皮靴来,无不畏之如虎。明初的20余年中,庶民百姓原也可以穿靴,后以民间靴“巧裁花样,嵌口金线蓝条”,洪武二十五年(公元1392年)重新规定,凡为庶民、商贾、技艺、步军、杂职人等一律不许穿靴,只许穿皮扎䩺(《明史·舆服志》)。北方寒冷地区的人们可以穿牛皮直缝靴。靴上不许装饰,也不得染成黑色,以与官靴相区别。南方广东、福建等地男女多穿木屐,有的还在上面绘制彩画,别具特色。
明朝贵妇冠服
明代贵妇冠服,分礼服与常服两种。皇后礼服用于受册、谒庙、朝会等大典。皇后于大典时所戴的冠称凤冠。明代凤冠形制较宋代复杂。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规定:皇后凤冠,圆框之外饰以翡翠,上饰九龙四凤,另加大小花各12枝,冠旁各缀二博鬓(一种云形片饰,似下垂状的冠翅),用12花钿。永乐三年(公元1405年)又有规定,凤冠比原来华丽。今天我们能看到的明代凤冠实物是定陵出土的四顶。这些凤冠因存放在特制的朱漆箱中,所以保存完好。孝端皇后(万历皇帝朱翊钧的妻子)的一顶,冠上三龙二凤。冠圈以金板圈成椭圆形,上染红彩,周围是用晶亮珍珠和各色宝石嵌成的花朵。冠壳外,用翠鸟的碧蓝色羽毛,贴出层层云海,上插三条立体的金龙。正中的一龙,昂首翘尾,口衔一串珍珠宝石制成的珠滴(类似下垂的缨络),在彩云间奔腾,十分生动。冠的左右各有一龙,龙首伸向两侧,龙口衔一条珍珠宝石串成的“挑排结”(似下垂的流苏),下坠金累丝嵌宝石花三朵,立于翠云之端,充满活力。冠壳外的朵云间还点缀着八朵用珍珠和红、蓝宝石组成的大花朵,正面的主花上插有二只展翅飞翔的金丝凤凰,点出了凤冠的主题。冠后左右各垂博鬓三札,上面饰有珍珠、宝石和悬垂的缨络。这六条尾翼,使凤冠的外型显得丰满,更增添了美感效果。凤冠里面是漆竹丝做的圆椎,边缘镶有金制口圈。其他凤冠也大致如此,只是龙凤的数目不同。每顶凤冠上都镶有珍珠5000多颗、宝石100多块。其中有一块宝石价值白银五六百两,当时折合大米约14万斤。据说当时有些宝石是从锡兰、印度购进的。礼服除凤冠外,尚有翟衣。衣为深青色,交领,大袖,织有翟纹,间以小圆花。领、袖、衣边等处镶有织金云龙纹。穿翟衣时内衬玉色纱中单,系与本服同等颜色花纹的蔽膝。还有玉革带、大带,青色袜、鞋,上面装有珍珠金饰。皇后常服除凤冠外,还有真红大袖衣、霞帔、红罗长裙、红褙子。永乐时,衣服改用黄色大衫,圆领,右衽,宽袖,前胸绣有龙纹。深青霞帔,上饰珠玉等各种饰物,另有褙子、鞠衣、缘裙等,颜色、质料、花纹等都有规定。皇帝与后妃服装多用织绣。明代织锦是有名的工艺品。定陵出土的袍服及成匹织锦,图案极其美丽,虽在地下300余年,出土时仍然金光闪闪。尤其是孝靖皇后用的一件罗制的百子衣,上绣双龙寿字,周身用金线绣松、竹、梅、石、桃、李、芭蕉、灵芝等八宝及各种花草,并绣有百子。百子姿态各不相同:有捕捉小鸟的,有因猫捕蝶而按住打猫的,有捉迷藏的,有登上凳子摘桃的,有围在一起戏鱼的,有在水盆中洗澡的,又有在旁边喷水的,有放风筝的,有执伞盖的,有跳绳的,有看书的,也有假装教书先生的。神态自然,惟妙惟肖,反映了明代丝织工人高超的织绣技艺。当然,从这些光泽灿烂的丝织品后面,我们似可看到织工的斑斑血迹和泪痕。
明代对授有封号官员的祖母、母亲、妻子的服饰也有严格规定。命妇的礼服用于朝见君后、参与祭祀等大典。主要有礼冠,明制规定,除皇后、嫔妃外,其他人不得戴凤冠。内外命妇的礼冠形状虽同于凤冠,但冠上不得用凤凰,只能用金翟。至明代中叶,这项规定已被打破。嘉靖时,权贵严嵩家就有凤冠十数顶,其装饰之富丽不亚于后妃冠。严嵩失势后,他的儿子严世蕃被杀,家产籍没,从他府邸中查抄出珍珠五凤冠就有六顶,珍珠三凤冠七顶。命妇礼服除礼冠外,还有霞帔、大袖衫、褙子等。礼冠上的珠翟及各种珠翠饰物,均依品级而增减。命妇礼服上的花纹是随同她们的丈夫或儿子所任官职品级而定的。
明朝一般女服
明代一般妇女的服装,基本沿袭唐、宋式样,恢复了汉族习俗,主要有袍衫、袄、霞帔、褙子、比甲、裙子等。按规定,民间妇女只能用紫色絁,不能用金绣。如穿袍衫,只能用紫、绿、桃红及浅淡颜色,不能用大红、鸦青、黄色。士庶妻女所穿团衫,可以用纻丝、绫罗、绸绢,但都须浅色。至明代后期,禁令废弛,民间富有者也穿红袍,甚至有穿百花袍的。褙子,是妇女的常用服装,样式和宋代的相仿,以对襟为主,下长过膝,也可当作礼服穿用。比甲,是一种无领无袖的对襟马甲,较后来的马甲为长。另有一种水田衣,是用各色零星绸缎拼凑而成的,因各种色彩相互交错形同水田而得名,简单别致,深得当时妇女的喜爱。它颇似僧人的“百衲衣”,至民国时期,民间孩童也有穿这种衣服以讨吉利的。妇女服饰中上衣下裙仍占一定比例,其长短随时变易。弘治年间(公元1488—1505年)妇女衣衫仅掩至裙腰;至正德(公元1506—1521年)时衣衫渐大,裙褶渐多;嘉靖(公元1522—1566年)初衣衫长大垂至膝下,裙则短而褶少。此后,随同经济的发展,资本主义的萌芽,“代转风移,人皆志于尊崇富侈,不复知有明禁”(张瀚《松窗梦语》)。妇女一改过去的衣着朴素,竞相追逐鲜华绮丽。至明代晚期,裙子花样繁多,裙幅有增至10幅的。腰间折裥也越密,有的每褶用一种颜色,五色俱有,但都颜色清淡,微风吹动,呈现出如皎月般的光泽,称作“月华裙”;还有用绸缎裁成宽窄不等的条子,每条上绣有花纹,周边镶以金线,再以裙腰联结各条,并合而成的“凤尾裙”,以及用整幅缎料摺成的“百褶裙”。这种裙前面平展无折,周围加有装饰的花边,里面填以彩绣花纹,左右两边打细折,最多的有一百五六十折。另有一种“合欢裙”,与其他裙的不同处是自后向前围合的。明代各时期都有不同的流行颜色。明初浅淡,明末多用月白加各种绣饰、花边。明代妇女大多缠足,有的穿弓鞋。弓鞋是一种尖头鞋,鞋尖上翘如弓,普遍采用高底。有两种:一种平跟,鞋底用多层粗布缝纳而成;另一种为高跟,在后跟部分衬以木块,以香樟木为底。老年妇女穿平底鞋。凤头鞋仍是妇女的一种鞋式,鞋上或绣花,或缀明珠。
明朝梳妆
明初妇女发式基本保持宋、元时的式样。嘉靖以后,花样日多。这时期的妇女发髻有梳成扁圆形、顶部簪宝石花朵的“挑心髻”;有将汉代堕马髻稍作变动,将侧垂髻梳成后垂状的;也有将发向上梳起,以金银丝绾结,顶上装点珠翠如纱帽般的高髻。另有一种牡丹头,是将头发梳至顶部,用发箍或丝带扎紧,再分成几股,每股向上卷至顶心,再用发簪绾住。梳成的发式蓬松如牡丹,故名“牡丹头”。与此梳法相似,只是变换卷发形式的还有“荷花头”、“芙蓉头”等。当时的苏州乡村有一首山歌唱道:“南山脚下一缸油,姊妹两个合梳头。大个梳做盘龙髻,小个梳做扬蓝头”,足见当时髻式名堂之多。此外,还有一种假髻,戴时罩在髻上,用簪挽住。到明末,发式更加繁多,有“罗汉髻”、“懒梳头”、“双飞燕”等等。
妇女当时盛行戴珠箍。珠箍是以彩色丝带穿以珍珠,悬挂在额部,也是明代妇女发上的特殊装饰。珠箍原是富贵人家妇女的饰物,后来流行至一般妇女。年轻妇女还有戴头箍的风尚。式样用料不一,冬季多用毡、绒等,制成中间窄、两头宽的形状,外表覆以绸缎,加以彩绣,考究的还要缀以珠宝,两端有扣,用时围绕额上,扣在后面。因有御寒作用,又称“暖额”。富贵人家妇女,冬天用水獭〔ta塔〕、狐、貂等兽皮制成的暖额,围在额上如兔蹲伏,故又名为“卧兔”。明、清小说中多有这种描写。头箍样式时有变化,开始较宽,以后又窄,到清初时只有一条窄边,系于额眉之上。另外还有以梳篦插于发际作为装点的。由于手工艺的进步,加工更趋精良,一种以金累丝工艺装饰花纹的梳子深受当时妇女的喜爱。用鲜花绕髻,也是明代妇女的时兴装饰。鲜花亮丽、清香,妇女簪于发际,起坐、行走,都给人以神清气爽之感,这确是当时妇女的一个聪明的装饰手段。
明朝戎服
明代军用服饰有两种:一种是将士所穿的盔甲、战袄、战衣或战袍;一种是仪卫与仪仗队所穿的服饰。明代将士的护身武装,包括铁盔、身甲、遮臂、下裙及卫足等几个部分。同宋、元大体相似,但比较先进,多数用钢铁制作。在朝贺等大典时,侍卫官戴凤翅盔,穿锁子甲,锦衣卫将军为金盔甲,其他将军红盔金甲、红皮盔戗[qiang枪去]金甲及描银甲等,悬金牌,持弓矢,佩刀,执金瓜、叉、枪等。这种武装更多一些装饰性。明初的战袄是为守边将士制作的,以质地厚实的麻衣制成,凡旗手、卫军、力士俱穿红袢〔pan判〕袄,其余卫所士兵着其他色袢袄。袢袄形制,长与膝齐,交领,窄袖,冬季用时内装棉花,有襻,是御寒的军装,用红、紫、青、黄四种颜色辨别部队。有的表与里分别用两种颜色,便于将士们变易服用,以表示新军号,被称为鸳鸯战袄。下裤有襻,名袒��裤。此外,还有罩甲。罩甲是半臂类的一种对襟外褂,圆领,无袖或短袖,左右开长衩至腰,衣长至腰下或膝下不等,上面或织绣或画有甲片花纹。穿时罩于袍袄之外,故名“罩甲”。据记载:“罩甲之制,比甲稍长,比披袄减短。正德间(公元1506—1521年)创自武宗。近士大夫有服者”(李翊《戒庵老人漫笔》)。但军民皆禁止穿紫花罩甲。另有背心,比罩甲短小。明末兵勇们穿大袖布衣,外加黄布背心,称为“号衣”。
明代仪卫人物(山东泰安岱庙壁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