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出手了,早已期盼的一次大行动!

要全面查找改革开放以来失踪被拐的儿童——
       来自公安部新闻发布会的这一消息迅速刷屏,公安部门开展“团圆”行动,全力侦破拐卖儿童积案,查找失踪被拐儿童。这一举措给被拐家庭带来了新希望。

每一个被拐儿童的背后,都有充满辛酸的故事。“打拐”,既要亮出法治利剑,也需要全社会行动起来,形成打击犯罪的天罗地网,为被拐儿童找到回家的路,为翘首以盼的父母点亮希望的灯。
       拐卖儿童在我国各地普遍存在,每一个儿童的丢失造成一个家庭的灾难,自从有了计划生育以后,家庭孩子的数量在逐渐减少,很多家庭都是一个独生子女,一旦孩子丢失整个家庭成员精神崩溃,终生会意志消沉,不利于社会的稳定。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人口流动聚增,尤其是农村年轻夫妻为了提高自己经济水平,大多常年在外打工,由于孩子还比较小,只能和老人们在农村留守,这样给孩子带来了丢失的风险。有一些不法之徒借机而入,趁老人防范意识偏低进行盗窃儿童,然后把孩子当做商品转手卖出,从中获取无耻罪恶的盈利 。

拐卖儿童的现象在农村很多发生过,过去农村人大多不接送学生,小孩子都是自行上学。本来在一个治安环境比较好的情况下,自行上学是正常事儿,由于拐卖儿童的现象一直存在,小孩子自行上学就成了风险。
       现在的农村也开始重视儿童的安全保护,只要有孩子上学,家庭成员就必须要有一个负责接送的人,其他的活儿都要停下来。如果照这样发展下去,不但我国的治安严重恶化,还会造成劳动力因接送学生而浪费,生产能力就会有所降低。
       拐卖儿童必须纳入重罪,给个人家庭带来的伤害非常严重,对家庭成员精神残酷的折磨,还有一项重要的是,被拐卖的儿童失去了父母的爱,接受教育有所不足,长大走上社会不利于社会的稳定。更甚的是,有部分被拐卖的儿童被致残,不法之徒利用致残儿童行丐,这样的事情在网上我们也有所了解。
       儿童被拐卖以后去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幼小的心灵上受到了重创,心灵的阴影不利于他们的未来成长,有些有记忆的孩子会怀念自己的父母,失去在成长中的阳光朝气。丢失儿童的父母们,同样也在痛苦中煎熬,有个别的承受不了精神上的打击就会疯掉。一个儿童被拐卖,整个家庭就像是经历了一场大的灾难,失去了未来所期,严惩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 ,早已应该成为公安系统的重点工作。

在我们呼吁严惩不法之徒的同时,还有一种现象必须重视,那些在以前被拐卖的儿童是如何入上户籍的?我们的社会是户籍制,管理户籍的是公安系统,如果那些不法之徒拐卖的儿童在上户口的时候,公安系统能够依法追查孩子的来路,也许能够避免很多儿童被拐卖,没有出生证明被拐卖的孩子,他们是怎么被录上户籍的?值得我们社会去深思!
        对于拐卖儿童违法犯罪行为,我认为 ,必须对拐卖儿童者给予重罪处罚,拐卖一个儿童刑期不能低于十年,两个或两个以上者无期或死刑,利用非法手段给被拐卖的儿童提供户籍和出生证明便利者,应和拐卖儿童犯罪行为同案同罚,这些提供非法便利者,在儿童被拐卖的终端纯属合谋。

拐卖儿童罪不能和盗窃罪并论,儿童并非商品,拐卖儿童是严重的犯罪行为,根据我对社会的了解,无论是农村还是城市社区,谁的家里能突然多一个孩子,地方基层工作人员和邻居都会知道,只是处于关系网的问题,很少人站出来举报。在这方面必须奖罚分明,给予站出来举报拐卖儿童者应该给予奖励,对于那些明知道孩子的来路不明却视而不见的基层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处罚。

对于个别因多种原因无力承担孩子抚养的家庭,如果想将孩子的抚养义务转让给别人来承担,孩子的亲生父母和接收的家庭必须到公安机关进行登记,双方签订委托抚养协议,不得有任何金钱做交易筹码,纯属社会公益行为,公安机关并保证不对外泄密,让孩子的抚养权能够在法治下和谐转让。 另外一种方式,弃养的一方可以将孩子送进抚养院,想抱养孩子的家庭可以到抚养院走正规程序领养,所有的程序绝不能有任何费用,否则,也是一种变相的拐卖。
       是否有被拐卖的儿童,正是体现一个社会治安的表现,如果一个小孩子的成长中需要家长天天跟着做保镖,就足以说明社会的治安存在问题,我们不妨在学校放学的时候到学校门口去看看。
       不多说了,虽然我暂时被拐不走儿童,把文章拐走可真有可能,谢谢读者朋友们对我的一直关注和支持,为了我们生活的环境变得好起来,我们共同努力,永不止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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