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平真诠020 附论四时之火宜忌
【题外言】
我国历法的更变
我国古来因各朝代的历法不同,月建时常更换,史料记载有五次变更。最终,
汉武帝恢复夏历,而后各朝代一直延用至今,这就是现在的日历(阴阳合历),也是命理学的依据。
在一年中,仅有四天恰好24小时,这四天是:阳历4月15日、6月14日、9月1日、12月24日。其余的360多天不是多于24小时,就是少于24小时。超出最多的是阳历11月2日,多出16分钟;不足最多的是阳历2月11日,少了14分钟。
【正文】
附论四时之火宜忌(节录《穷通宝鉴》)
春月之火,母旺子相,势力并行。喜木生扶,不宜过旺,旺则火炎;欲水既济,不宜太多,多则火灭。土多则晦光,火盛则燥烈。见金可以施功,纵重见财富犹遂。
夏月之火,乘旺秉权。逢水制则免自焚之咎,见木助必招夭折之忧。遇金必作良工,得土遂成稼穑。然金土虽为美利,无水则金燥土焦,再加木助,势必倾危。
秋月之火,性息体休。得木生,则有复明之庆;遇水克,难免损灭之灾。土重而掩息其光,金多而损伤其势。火见木以光辉,纵叠见而有利。
冬月之火,体绝形亡。喜木生而有救,遇水克以为殃。欲土制为荣,爱火比为利。见金则难任为财,无金则不遭磨折。
【分享】
初春,阳气上升,天气回暖。春火可助母子旺达,且互相挟持。木可生火,于是便能生扶;但木不宜过多,木多火就太旺;阳气燥渴,适合用水调剂,于是水就能发挥其既济之功;但水要适度,如水过剩,就会失调,火就会被水灭。火喜用水木,同时,湿木还需要土来制,但忌土过多,那样就有晦火之光,火过旺就会出现燥烈的情势。春金尚弱,其多无妨,即使多,见就可以施功,火能胜,富足犹遂。
盛夏时节,阳气至极,乘夏之火则主旺,且秉时令气。夏火喜水,火旺之时,借助水的滋润就能实现中和,不偏不倚。如无水制,却是木助,必定有夭折之患。见金多,定会为巨富;但见土多,就会立刻成稼穑。虽说金要依湿土而生,但无水就会土焦金脆,万物枯萎;如果再用木助之,就为太过,火势愈旺,一命呜呼!
秋天里,火的余光依然照耀,但再无夏日炎烈之态,气势已衰,性情和身体便得以休憩。如能遇木,就会有重燃的可能;若水旺,而火已无根气,就会有损灭之忧。如遇土,土过就会遮掩其光芒;遇金,金过,会消损其气势,且会出现晦之光。木助火,便可生财。
冬火已近绝境,形体将亡。但若冬火见木,就好比绝处逢生,遇火则明,便是有救。此时,火忌水,如遇水,水正旺,以旺水克弱火,火必灭,定会受其殃。可见,冬火喜木,厌水。以木救火,又以戊土制水,同时,木要借助火恢复生机,木能生火,则火比为利。冬金虽势已衰,但是衰绝之火难克制的,如身弱还会反遭其害。
【感悟】
本节讲的是火在四季的状态和与各五行相遇时,会有何种情况,讲的很透彻,令人顿悟。大家要牢记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