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提高下棋水平和心理素质成为象棋高手&nb
实战龙哥
2007-05-06
象棋水平我曾经是象棋高手.可是在我教几个新手.我的水平就不行.同新手下太多的棋.让我养成几个坏习惯.我该如何恢复实力?能恢复?
马走日。象走田(不能过河界)。炮翻山(隔一个子能吃对方的)。车走横竖线(中间只要没别的子走多远都可以的,士走斜线(将那个框框里的) 将围着框框转 熟能生巧,以后多了就知道技巧了 看你个人的悟性了 学习象棋的方法主要有四点:就是 知、会、理解、创造。 知 所谓的知,并不只是学会要怎麼样移动棋子,知道要什麼叫做【马卒胜双仕】之类 的棋步,而是应该以掌握基本知识为主,再由浅到深的开始学习如何捉子,保子;而在熟悉了捉子跟保子的技巧 之后,再进入做杀跟解杀的层面,一步一部有层次的学起,直到可以融会贯通。 同时使用多种兵种进攻,因为 象棋是活的,所以在每一步下著之前,都要用很清晰的态度去观察整个...全部
马走日。象走田(不能过河界)。炮翻山(隔一个子能吃对方的)。车走横竖线(中间只要没别的子走多远都可以的,士走斜线(将那个框框里的) 将围着框框转 熟能生巧,以后多了就知道技巧了 看你个人的悟性了 学习象棋的方法主要有四点:就是 知、会、理解、创造。
知 所谓的知,并不只是学会要怎麼样移动棋子,知道要什麼叫做【马卒胜双仕】之类 的棋步,而是应该以掌握基本知识为主,再由浅到深的开始学习如何捉子,保子;而在熟悉了捉子跟保子的技巧 之后,再进入做杀跟解杀的层面,一步一部有层次的学起,直到可以融会贯通。
同时使用多种兵种进攻,因为 象棋是活的,所以在每一步下著之前,都要用很清晰的态度去观察整个棋局,而有层次的学习整体的进攻跟防 守,对於预期对手心理也有很大的帮助。 会 所谓的会就是把所学习到的知识,应用在每一步棋或每一棋局上,来收到 实际的成效。
例如在棋局中,当我方剩下一将一车,而对方有两相一仕一帅时,要怎麼要利用己方的棋子攻势 ,先捉死一仕,在顺势破其双相,最后再以车杀孤帅的棋步,巧妙地击败对方。这样在实际操作的时候, 这一 个棋步就算是真正的变成自己的基本知识之一,而在《会》 项目的最高峰便是纯熟,而为了使自己能够达到这个目 标,充分且频繁的练习是不可以缺少的,即使背了再多的棋谱,而连一次真正对对手下棋的经验也没有,即使你 有再好的记忆力来背所有的棋谱,只要对方一个变化,就会让你不知所措。
这种只会看棋谱下棋的人, 充其量也只是个会看棋谱的人罢了,因为他们根本不懂这些棋步的意义,又怎麼能要求他们把这些知识转呈自 己的一份力量,再进而用这个技巧去取胜呢? 理解 理解再象棋中是很重要的,是能够掌握关键,察觉变化的一种活动。
而要能够掌握关键并且察觉变化的能力就建立在前两项的〈知〉与〈会〉上面。。下棋是一种偏重脑力思考的活动,必 须要理解整个棋步是如何运作的,才能够在接下来的布局当中,巧妙的引对手入陷阱,或是破除对手的布局。
与 其说一个善於下棋的人,他了解棋艺知识的多寡,倒不如说是他计算每一步棋路的思考多少;与其说他善於攻守 ,倒不如说他善於理解整个棋局的变化。善於思考和推测对手下一步的人,往往在棋局上面会有较好的表现。
当 然专注力是很重要的,能够把全副精神都放在一个棋子上面,仔仔细细的去考虑下一步该怎麼走,然后对方会 怎麼应对,而这一步所下的棋,对之后的整个布局又会有什麼样的影响?理解越深的人,专注力就越强,对棋局 的考虑也深,再对奕的时候也就能够掌握住关键点。
创造 这一点在象棋的世界里尤其重要,很多人已经掌握了[知][会][理解]三个大项目,跟别人在下棋的时候也都可以掌 握到关键的地方来攻击或反击,但是也只限於在棋谱或是他所见过的棋步之上,也就是在处理棋步的问题的时 候,也只是搜寻脑里面的棋步,看看有没有是恰巧可以使用的,再加以代入罢了,只是不断的重复模仿跟抄袭, 这样的棋局也只能称是'影子棋局'。
要创造,则必须要自己独立钻研。 以下是一些对於学象棋的建议 1。技术演练: 自学象棋的基本方法就是象棋的技术演练,例如用少数的棋子,用自己思考呢模式来想, 排成一个残局来演练,也不需要翻看棋谱或是请教他人,再第一次的练习当中先想想看这种棋路应该要怎麼样去走,多多尝试之后,找出最快跟最直接的破解方法,在对照棋谱看看有什麼出入。
思考自己的想法跟棋谱的差异在哪理,在了解之后再继续排下一个局面来演练。 2。残局解析: 练习解析残局,应该从棋谱中的简易和,杀残局开始,然后再进去其他较深的残局,因为这是近一步的演练,所以想要直接就进入高阶的残局是不可球的,一步一步的慢慢进阶,并且在学习解析的过程中找到自己思考的盲点,深入了解,一有错误就马上思考,有出入就检查。
3。对局: 这是学棋的主要实践,没有这一步,所有的技巧跟练习就都没有应用的机会,也不能练好棋。实战跟练习的时候是不相同的,因为除了对局时候的紧张赶, 对手的下一步棋会怎麼出也不容易预测到,再自己的棋跟对方的棋之中,都要仔细的思考这些棋步对以后的影响。
4。复局(复盘): 再对局完毕之后,再重新排一次棋,把刚刚所走过的棋步重新再演练一次,在藉由一个旁观者的眼光来看当时的棋步,是过於急躁,还是思虑不周,并藉由检讨这个部分来达到反省的目的。
有的是跟对手一起复局,有的则是自己复局,并且详细的纪录自己的心得跟著法,一起记载,以作为这一盘棋之总结 5。观摩: 观察别人的对局实战其实重点并不在於谁胜谁负,而是观察每一个回合跟回合之间双方的走动跟著法。
看看其变化和得失。在观摩之后再自行复局,加上自己当时的想法,看看是不是有更好或是需要改进的地方。 6。打谱: 就是参考棋谱,从浅入深,从少的部分开始掌握重点,没有把握好的部份就不能停止,直到真正的了解了每一段每一段的内容,在慢慢的进到下一个阶段。
重点在於看作者对於棋局的研判跟见解,把重要的想法纪录下来,并激发你的灵感去发挥新的棋步。 请您参考《象棋竞赛规则》 希望象棋能够丰富您的生活!给您带来快乐! 第一章 行棋规定 第1条 棋盘和棋子 1。
1 象棋盘由九道直线和十道横线交叉组成。棋盘上共有九十个交叉点,象棋子就摆在和活动在这些交叉点上。 棋盘中间没有划通直线的地方,叫做“河界”;划有斜交叉线的地方,叫做“九宫”。 九道直线,红棋方面从右到左用中文数字一至九来代表;黑棋方面用阿拉伯数字1至9来代表。
1。2 棋子共有三十二个,分为红、黑两组,每组共十六个,各分七种,其名称和数目如下: 红棋子:帅一个,车、马、炮、相、士各两个,兵五个。 黑棋子:将一个,车、马、炮、象、士各两个,卒五个。
1。3 对局开始前,双方棋子在棋盘上的摆法见下图(印刷体棋图规定:红方棋子在下,用阳文;黑方棋子在上,用阴文)。 1。4 比赛用的标准棋盘,应每格都为正方形,每方格长宽均应为3。2至4。
6cm。每个平面圆形棋子直径应为2。7至3。2cm,大小与棋盘合适配套。棋盘和棋子底色,均应为白色或浅色。棋盘上直线和横线应为红色或深色,四周应有适当空白面积。棋子面色分为红黑两组,字体和圆框应当醒目。
演示比赛用的大棋盘为直式,红方在下,黑方在上。棋盘和棋子大小,应配合场所相应增大。 第2条 走棋和吃子 2。1 对局时,由执红棋的一方先走,双方轮流各走一着,直至分出胜、负、和,对局即终了。
轮到走棋的一方,将某个棋子从一个交叉点走到另一个交叉点,或者吃掉对方的棋子而占领其交叉点,都算走了一着。双方各走一着,称为一个回合。 2。2 各种棋子的走法如下: 帅(将)每一着只许走一步,前进、后退、横走都可以,但不能走出“九宫”。
将和帅不准在同一直线上直接对面,如一方已先占据,另一方必须回避。 士每一着只许沿“九宫”斜线走一步,可进可退。 相(象)不能越过“河界”,每一着斜走两步,可进可退,即俗称“相(象)走田字”。
当田字中心有别的棋子时,俗称“塞(相)象眼”,则不许走过去。马每着走一直(或一横)一斜,可进可退,即俗称“马走日字”。如果在要去的方向有别的棋子挡住。俗称“蹩马腿”,则不许走过去。 车每一着可以直进、直退、横走,不限步数。
炮在不吃子的时候,走法同车一样。 兵(卒)在没有过“河界”前,每着只许向前直走一步;过“河界”后,每着可向前直走或横走一步,但不能后退。 2。3 走一着棋时,如果己方棋子能够走到的位置有对方棋子存在,就可以把对方棋子吃掉而占领那个位置。
只有炮吃子时必须隔一个棋子(无论是哪一方的)跳吃,即俗称“炮打隔子”。 除帅(将)外其他棋子都可以听任对方吃,或主动送吃。吃子的一方,必须立即把被吃掉的棋子从棋盘上拿走。 第3条 将死和困毙 3。
1 一方的棋子攻击对方的帅(将),并在下一着要把它吃掉,称为“照将”,或简称“将”。“照将”不必声明。 被“照将”的一方必须立即“应将”,即用自己的着法去化解被“将”的状态。 如果被“照将”而无法“应将”,就算被“将死”。
3。2 轮到走棋的一方,无子可走,就算被“困毙”。 第4条 胜、负、和 4。1 对局时一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输棋(负),对方取胜: 4。1。1 帅(将)被对方“将死”。
4。1。2 走棋后形成帅(将)直接对面。 4。1。3 被“困毙”。 4。1。4 在规定的时限内未走满规定的着数。 4。1。5 超过了比赛规定的迟到判负时限。 4。1。6 走棋违反行棋规定。
4。1。7 走棋违反禁例,应变着而不变。 4。1。8 在同一棋局中,三次“犯规”。 4。1。9 自己宣布认输。 4。1。10 在对局中拒绝遵守本规则或严重违反纪律。 4。
2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和棋: 4。2。1 双方均无可能取胜的简单局势。 4。2。2 一方提议作和,另一方表示同意。 4。2。3 双方走棋出现循环反复三次,符合“棋例”中“不变作和”的有关规定。
4。2。4 符合自然限着的回合规定,即在连续60个回合中(也可根据比赛等级酌减),双方都没有吃过一个棋子。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