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容易离婚难:五次离婚都以失败告终
导语
离婚必须分居四年才能申请?即使是受虐一方也无法免除该等待过程!5月24日,爱尔兰就离婚法律举行了全民公投,具体议题包括离婚判决所需的分居时长,以及是否承认爱尔兰境外的离婚。不少爱尔兰民众认为,缩短等待期是对婚姻双方的解脱!
本文作者丨王玉臣律师
爱尔兰在1937年建国之初,曾明令禁止离婚,一直到1996年才废除了相关规定,给离婚打开了大门。但是,作为一个绝大部分人都信仰天主教的国家,还是对离婚做了严格,甚至苛刻的限制。
因为在天主教的教义里,离婚是一种罪恶的行为,这是最初禁止离婚的原因。但是,毕竟对于婚姻来说,有时候,不离婚并不意味着幸福。有时候难免遇人不淑。
其实,在咱们国家,如果双方对离婚达不成一致意见,要想办完离婚,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我曾经有位老客户,前后离了五次了,到现在还没有离成。
第一次是女方提起的,毕竟是第一次起诉离婚,又没有特别典型的事由,法院按照惯例判了不同意离婚。司法实践中,这是一个不成文的潜规则。
第二次,女方过了半年又提起了离婚,老客户也同意了。但是在房产分割上没有达成一致意见,老客户有五套房,其中三套继承,一套单位分房,还有一套公租房买私。
我们开了两次庭以后,女方不知道什么时候悄悄撤诉了,法官也辞职了。后来一直等不到判决,找了好几次才知道早撤诉了。
第三次还是女方提起的,开了一次庭就判了,不准许离婚。
第四次和第五次是老客户提的,但是最后都撤诉了……
抛开这种极端的例子,如果没有一些特别的事由,比如虐待,出轨等两口子实在是过不下去的情形,在咱们国家起诉离婚,如果双方存在不小的争议,可能也得折腾一两年,甚至两三年。
还是那句话,结婚须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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