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溪边村方氏宗祠
前溪边村方氏宗祠
宗祠概况
方氏宗祠,位于塘雅镇前溪边村。始建于大清嘉庆二十年(1815年),咸丰(1831年-1861年)扰婺宗寝又罹兵燹所烬,后由二十世孙方始蔼、方天炳诸公合力重修,直至今日。为金华市文物保护单位。
建筑特色
方氏宗祠于2013年重新修葺,门口为八士门,由正门入内经戏台,过天井,便是正厅,名永思堂。正厅开阔,原木柱头耸立,主梁挂宫灯八盏,流苏迎风而动。
楹联:
庄严祖武追先烈 正学家风启后贤
源从姬水分支远 派自方山赐姓长
指天为姓指地为名乃圣乃神惟我祖
与父言范与子言孝是彝是训继吾孙
宗基巩固菱湖畔
庙貌巍峩婺水滨
家族历史
享八公宗固塘(马头方)迁于前溪边,会合众子孙共建筑宗祠于菱湖之左。
代表人物
方金玉,字锦堂,官至福建布政司使照磨,是十九世孙中最为显赫的一支。当时的大清名人黄秉钧曾为方金玉的母亲写过一篇讃文,而黄秉钧与黄宾虹有师生之谊。
家规家训
“家训曰:凡为子必孝父母,为妻必敬丈夫,为兄必爱弟,为弟必敬兄。勿皆伦以害大义,勿游惰以荒职业,勿横行以欺愚人,勿用妇言以伤和气。言之在先,切宜深省。男训曰:家道兴衰在于积善兴积恶(衰)。何谓积善,在家孝养父母,友于兄弟,出外和睦乡里,敬老慈幼皆是善。何谓积恶,恃已势力以压弱,逞已刁巧以凌人,或盗人物,或唆人讼,或损人名誉皆是恶。易曰: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天理昭彰各宜。亲伯叔祖翁以及五服内外子侄,得罪长辈,依理定规从严处罚,不宥罪之小者,从轻戒责,而已戒之仍不改,鸣公究治。若理正而触上辈怒者不在此例。族中有不伦不端之事,来祠告诉,祠首应当秉公酌断,或解劝,或责罚,不得袖手旁观以起纷争而滋事端。族中有逞奸刁恶,无中生有,扛唆蛮人,捏害良民,以大压小,以强凌弱,一经祠首察出或被害者入祠告诉,祠首秉公查实,即时议罚,以端风俗而敬效尤。以上五条为子孙者恪遵定规不可抗皆,倘能为孝子、为问孙、为悌弟,不犯规中一条者,方氏之祖宗荣甚、子孙幸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