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视角:如何最大程度争取主动权?
入职XX地产公司一年有余,作为一个起步中的法务回顾这四百多天,有颠覆了之前很多的固有观念,也不断克服了许多的自身短板;能取得这些成绩,不仅要感谢前辈们的指引和帮助,更要感谢同僚们的默契和鼓励。
法务和法律顾问不同,最明显的区别在于:法务通常只为某一公司或某一集团服务,而法律顾问可以与多家公司签订顾问合同;自然两者提供的法律服务质量就有了天差地别,具体而言法务参与公司或集团的日常管理经营,法律顾问一般是有诉讼或者重大案件时才会联系法律顾问。
那法务的工作就是日常审批合同、必要时刻出庭应诉吗?
绝非如此。
在我入职之前,我也曾天真以为法务就是高级专业文员而已,顶多就是审批链上的一环,但越是了解,越发现法务工作的重要性。法务的牛逼之处不在于代理多少个案件,而是给甲方降低了风险、或将风险在前端进行处理。此处参考扁鹊三兄弟的故事:长兄于病视神,未有形而除之,故名不出于家。中兄治病,其在毫毛,故名不出于闾。若扁鹊者,镵血脉,投毒药,副肌肤,闲而名出闻于诸侯。
虽然大状们会因为代理了牛逼的案件而名头响铛铛,但是真正对企业有良性导向的是默默无闻的法务。
多争取债权、少承担债务,这个是律师的基本操作,也是法务的必备技能;那么来点更高层点的追求,如何避免企业陷入不利地位?这里的不利地位是一个泛指,例如:1、收债权时发现被债务人无钱支付;2、身为债务人时发现本金、逾期利息高得离谱;3、合同约定了违约金,却因为公司原因不得不提前解约;4、合作单位不配合工作,或陷入合作单位故意埋伏的陷阱。以上只是举例,现实存在的不利地位数不胜数。
那如何避免不利地位呢?
其实核心就在于掌握主动权。
一、主动权的控制是一个完整的阶段。
孙子兵法有云:致人,而不致于人;意思是控制对方,而不被对方控制。主动权说通俗点就是可以控制住对方的命门,当然现实中也做不到将对方吃的死死的局面,基本都是你来我往、相互博弈的过程。就法务而言,主动权的控制不仅仅是在商事及诉讼中,而是要将功夫做在前面的制度上。
从企业的设立、制度的完善、标准文本、行业项目、资金税务,无一不例外都需要法务在背后保驾护航;将问题在前端处理,完善所有的流程、固定整条证据链,有理有节有形化办公,能批合同也能撕逼。
二、主动权的根基在于优势地位。
优势地位可能是因为行业的特殊性质,比如银行和储户、地产公司和施工单位等等,这些自带行业高光的企业的是有些霸道,但基本大企业办事还是比较上路子的,也基本不会做到店大欺客(毕竟公司也是要经过审计的);地产行业更是有招投标程序和战略库,所以甲乙双方基本是在相对平等的位置上沟通。
现实中的优势地位的衡量标准是资源的紧缺性。
甲方追求的是成果,乙方的直接目标就是Money;那成果和货币的关系随着项目的推进进展就会显得微妙很多。在招投标的时候,甲方占据优势,从一票乙方单位里优中选优;在项目节点接近的时候,就是乙方占上风了,往往要求调价的申请都在这个时候提出。
三、丧失主动权的时候如何保全自己利益?
Step1:有形化沟通,完善证据链。
电话录音、会议纪要、EMS发函都是不错的选择。在发函内容里面需要明确争议点,并且会对现有的事实进行确认、对方的反馈信息进行沟通。EMS发函之后需进行存档,并进行物流的截屏保存(物流记录官网6个月可查)。这些证据在以后商事谈判、法律诉讼中都是重要的一环。
Step2:留足宽限期。
债权催缴一般留足3-7日宽限期,宽限期后会加收违约金或扣除保证金;工程类施工合同依据具体情况来定,当节点不能完成时会安排第三方进场,所产生的费用会在付款中予以扣减;当然对合作对象的定期评估、对重点项目定期复盘都是必不可少的步骤。
结尾处做一个总结;主动权的争取绝非一朝一夕就可取得;律师也好、法务也好都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也无法做到一招制敌。无论是哪种角色,都是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尽量还原案件的事实,厘清双方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