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辩的盘面

股市在已经一片看好声中,你将付出很高的价格进场。

——沃伦·巴菲特

熟悉我的人,知道我爱炒股。虽然没挣多少钱吧,但在小圈子里得了一个
股神“的代号。随笔写点股市感想,可能就有一波跟投的人。

这其实是一个很奇怪的事情。网络上的我,和现实中的我,仿佛是两个人。

当年做媒体,也有一群人”金老师“”金老师“的叫着。不是假装客气的那种,我写的好多行业文章确实是全网在传,无论是西祠还是天涯,或者DONEWS,以及博客之类的,我可能是唯一一个没有新闻代表作却被视为”很懂“的人。

做律师也是如此,我做过什么特有名的案件吗?可能还真没有。但依然有人觉得我写的东西还不错,觉得我是大律师,觉得我很懂律师行业。

哈哈,有时,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我都有点不认识的错觉。

上面这段,就算铺垫。希望各位明白,我会非常认真地和各位交流问题,提出我自己的看法。但我的看法对不对,请各位自己判断。不要觉得这个公号看起来还可以,就误认为我是大律师。我下面说的,可能都是错的。

OK,进入正题。

还是我经常说的,这个公号的粉丝,多数是在校学生或新入行的律师。后台或私信时不时就有人问:“现在可以做专职刑事律师吗?”“我是先考公务员干两年再做律师,还是直接做律师?”凡此种种吧,今天集中回答一下。

回答问题前,我希望各位先看看毛立新律师写的《律师刑事业务六大趋势》。

毛律师在该文中提出的几个观点,我认为挺有意思的。

  • 比如,法律援助覆盖80%的刑事案件,委托辩护占比不到20%

我不清楚毛律师的这个数据是怎么来的,但我感觉,这个比例和我在工作中的真实感受还是很贴近的。大量的常规案件,即便在没有认罪认罚、刑事合规之前,家属也不想给嫌疑人请律师。理由也很简单,嫌律师费太高。

出门打个架,喝酒开个车。这类的“小案件”,骗子说找关系捞人,几万十几万都能骗到。而律师依法辩护,三千五千的律师费也被认为“趁火打劫”。现实中,不要说对法律不了解的普通人,即便是一些法学教授,同样认为律师服务的价值含量很低,收十万都是暴利。

你看到的刑事业务是《全民目击》中的孙红雷和郭富城。但其实,真实的刑事业务,别人觉得你律师是卖棺材的,上下嘴皮子动一动,用点脑子又不费事,还收那么多律师费,打劫啊。

做事和炒股,道理其实都是一样的——你要知道基本面。

社会认知不改,我就始终不会真的看好刑事业务。无论原因是什么,没钱也好,不信律师的作用也罢,但最终的表现结果,八九成的刑事案件都被法律援助给覆盖了。你给委托人打民事官司要回一百万,收两万律师费,很直观,当事人觉得这两万应该掏。你给委托人申请取保,委托人认为你不就是写写法定理由吗,一千字一千块还不行吗?这个社会,衡量刑、民业务的标准就是不一样的。

更要命的是,法律援助也不是原来的法律援助了。如今的法律援助越来越值班律师化。办案人员拿来一堆文书,让你签字。你签吗?你说想了解一些案件情况,办案人员一脸的不耐烦,甚至,你今后就出局了。

我此前写过《进大所,找名师,不然就接受沉沦的命运》《脏水里的鲨鱼》,其实就是希望大家能抓到委托业务的机会。玩命去大城市、去大所,实在进不了大所,也要像鲨鱼一样玩命的折腾。不然,你在个二三线城市,业务都被老前辈垄断了,安排你去值个班、跑跑腿,这样的刑事律师,是你期待的吗?

别信什么“刑事业务是皇冠上的明珠”。外国的刑事律师,大多数也就是跑腿的命。

用股市里的概念去套律师业务,民商事业务才是白马股,可以实现普遍性盈利。而刑事业务,无论国内国外,都是题材股。多数的题材股,是不挣钱的。但题材股的好处是有故事。一旦出来一个故事,股价嗖嗖地飙。外界一看,哇,真牛逼。

刑事案件之所以能成就明星,就是刑事案件有故事,有戏剧性。一将功成,掩盖了大量的失败案例。

这就是基本面,我的建议,如果不是特别喜欢折腾的人,最好不要做刑事业务。

事实上,刑事业务在很长时间内都被视为低端业务。

什么时候迎来风口了呢?北海案。

组团辩护,一时风行,瞬间春旭满地,全国的专业刑事律师、专业刑事律所都冒出来了。用股市的概念说,股价启动了。

如果你是北海案进入刑事业务,现在早就功成名就了。即便没赶上北海案,你在随后几年看到春江水暖,马上一猛子扎进刑事业务,也能享受到股价上升的红利。

但现在是什么阶段?

现在是头肩顶。

依然有大律师在创造着一个又一个的传奇,依然有小律师相互协作从而实现一些诉讼目的,但是,在我看来,这就是头部了,不会再有股价上升期的普遍性收益。

即便是大律师,说不准哪一天就同样栽了。股市说到底,不是纯粹的玩家游戏,定规矩的才是终极大BOSS。在当下这个高点,你再进刑事业务,除非你是《脏水里的鲨鱼》中的大玩家,否则,大概率,你会像巴菲特说的——股市在已经一片看好声中,你将付出很高的价格进场。

这是刑事业务的技术面。

毛立新律师在《律师刑事业务六大趋势》中还提出一个观点。

  • 职务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辩护空间缩小,经济犯罪、毒品犯罪辩护大有可为。

在这个问题上,我和毛律师的观点不太一样。

经济犯罪,我认为空间很小。经济犯罪,嫌疑人不是企业家就是高级技术人员,这些人常年接触民商律师,他们更习惯于听熟悉律师的建议,而不是找一个不认识的但专业的律师。这一点,我写过《企业家刑事风险》,说的就是很多企业家被民商律师带到沟里的故事。

这就是现实。很多人看病知道分内科外科,但找律师,他们就觉得只要是律师,就什么都能招呼。即便是独角兽企业的大老板,同样会犯“我有御医”式的错误。这样的案子,我处理了也不是一起两起了。

这些客户,或基于经商的成功,或基于理工科的自信而觉得自己什么都能想明白,再或基于对熟悉律师的信任,反正你一个不熟悉的刑事律师,他要么不找你,找了你也总是防着你。其实经济犯罪,做起来很别扭的。

如果你没有一个好的圈子,或没有大所背景,很可能,你长时间都没法真正进入经济犯罪的金牛区。

再加之,如今检察院开始刑事合规,一大块经济犯罪的业务要被检察院指定的第三方监督机构分走,如果你没有《进大所,找名师》,你拿什么和别人竞争?

毒品犯罪嘛,历来属于稳定性业务。嫌疑人的群体特征都很类似,犯罪数量也没有明显的高低潮,而且随着新型毒品的出现,增量不断出现。再加上毒品案,都知道搞不好就是个死,律师能免死就很棒了,接受度相对高一点。

关于职务犯罪和涉黑犯罪,空间的大小,我认为要看你站在什么角度。这个问题,前几天,我也和朋友聊过。比如山东法官职务犯罪牵出来一些律师涉嫌行贿。有律师质疑行贿和受贿的真实性。

我个人认为,这种质疑可能是对的,也可能是错的。

我也做过职务犯罪案件,了解过一些办案方式。确实,很多证据,特别是言辞证据,可信度非常低。

为了便于理解,先拿嫖娼举个例子。这个世界有因为好奇或其它原因而只嫖一次就拉倒的。但更多的人,只要开了嫖娼的口子,以后就还会继续嫖。为什么要拿嫖娼说行贿受贿呢?就在于二者都能反映出人类的行为模式,以及案件办理的问题。

抓嫖娼,现场抓,现场罚,很少有抓了这次,还要交代以前一共嫖过几次。人类的记忆特征就决定了,嫖客不可能准确记住他此前的嫖娼行为。

抓一个嫖客,你怀疑他以前也嫖过,大概率,怀疑是对的。但你让他把每次嫖娼的地点、人物、时间、方式等细节都形成笔录,那基本不可能,违反了人类的记忆特征。他此前嫖过吗?确实嫖过,这是真的。但他的笔录是真的吗?笔录又是假的,都是为了应付而编的。

行贿受贿和嫖娼所体现的行为模式其实一模一样。除了少数因客观原因只行贿受贿一两次的,多数行贿受贿者同样一旦开了这个口子,后面就会陆陆续续再干很多次,并且受贿的很少只收一个人的,行贿的也很少只向一个人行贿。

同时,除了少数有记账习惯的人,无论是受贿者看着眼前的一堆钱,还是行贿者回想自己到底给谁送过钱,能有个大概印象就不错(一旦数量和次数太多了,比如那些动不动就累坏验钞机的巨贪,可能连大概印象都捋不清)。

但此时,问题就出来了。查受贿不像查嫖娼那样尊重人类的记忆习惯,一查行贿受贿,就喜欢搞大。这一搞大,就需要行贿者和受贿者都准确说出过去几年的时间、地点、人物、方式。

这些细节,很多人其实早就忘了。你让他说,他就只能给你编。于是再次出现,你说他此前行贿受贿过吗?可能事情确实是真的。

但,是笔录上写的那个样子吗?很可能又不是,想真实交代也记不清了,只好编,笔录又是假的。人类的行为,有特异行为和非特异行为的区别。对于特异行为,人类大脑有长期记忆的功能。但对于非特异行为,人类大脑是无法长期记忆的。对于很多行贿受贿者而言,某一天一起打牌送点钱,借事送点礼,这种行为像出门洗个脚一样,是根本没有记忆的。

你看海外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多数情况下都是只搞现行。只要没充分证据,就算怀疑此前也搞过,但不追究,怕的就是一旦搞大了,部分证据不扎实,则会影响案件的整体可信性。

但我们当下的职务犯罪,还喜欢搞大。

平时吧,一路举报,一路带病提拔,就是不搞。等想搞了,就又要一下子大搞。但大搞又违反人类的记忆特征,于是,这类案件就像雾里看花一样,事吧,可能确实有,而证据吧,也确实问题很大。

这种办案方式,决定了律师和被告人如何去面对。

你说什么什么证据对不上,大概率没用。因为大家都知道人脑不可能把过去的事情记得那么严丝合缝,只要能让人心里有很大的怀疑,人们就会信。

所以,多数时候,你说了证据对不上,办案机关也不CARE。从这个角度上看,职务犯罪的空间比较小。但物极必反,一旦哪个律师较真,其实职务犯罪证据上可说的空间是最大的。唯一要注意的是,不要单纯说证据对不上,外界会认为你这是使用诉讼技巧来掩盖真相,在分析证据对不上的基础上,还要最大限度的为当事人的行为找出合理解释,让别人听起来确实有点道理,像是那么回事。或许,你就会有些收获。

涉黑案件的道理,和职务犯罪差不多,不赘述了。总之,这些犯罪类行的律师空间可大可小,看你怎么做而已。

这是刑事业务的题材面。

最后的建议,君子不立危墙,能不做刑事最好不做。

实在喜欢刑事,就别在一些鸡毛蒜皮的案子中浪费时间。哪怕前几年吃点苦,尽量办点有故事的案子,比如命案申诉之类的。一旦你为了万把块钱的工资,耗费了几年,等你再想闯一闯时,上有老小有小,你可能就闯不动了。

刑事业务的基本面不太好,技术面正在高位,只有找到一个好的题材面,才能坐段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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