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给课后服务定标准 地方还要多创新
近日,教育部下发通知,对中小学课后服务明确四点要求:推动课后服务全覆盖;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普遍的正常下班时间后半小时;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阅读、兴趣小组以及社团活动,提高课后服务质量水平;通过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教育部的四点要求,在很大程度程度上解决了当前中小学课后服务如何叫好又叫座的困扰。但是,由于中小学课后服务涉及到家长工作单位、社会资源、政府财政、教师负担等多方面问题,指望教育主管部门来解决这些问题并不现实,还需要各地政府通过创新来解决学校难以解决的问题。
针对有家长提出的单位要求自己加班又该怎么接孩子问题,需要政府和企业加强沟通,对需要接孩子的家长,原则上每周不能安排下班后超过两次加班,有利于夫妻双方能确保轮流接孩子。对于单亲家庭或特殊情况的员工,原则上不再安排任何加班。
针对老师提出的加班负担问题,地方政府要多用好社会资源,只安排少数老师统筹负责,减轻教师负担。在这方面,一些地方的做法值得借鉴:湖北和山东等地,以家长委员会为组织主体,依托学校的场所开展课后服务;四川和广西等地,以社区工会和团组织等为主体,借助社区图书馆、博物馆等资源,为社区内中小学生学生提供课后服务;上海和江苏、福建等地,鼓励校外机构和学校密切合作,调动校内外教育资源,共同开展课后服务。像上海的“殷爱守护330”项目就较为典型。上海充分利用辖区大学、街道社区学校等区域化党建联盟单位的教学资源,将文化课程送进校园,开展课后看护。比如,上海师大千名党员师范生“带课补位”,爱心晚托总共有88门特色课程,涵盖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美术、音乐、科技等不同学科。此外,各地还可以利用好课外培训机构整顿后闲置的教育资源。
针对课后服务经费的问题,有能力的城市最好是全部由政府财政负担。财力有限的城市,可采取成本分摊的方式,政府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参加课后服务学生所在家庭承担部分费用。经济困难的区县,在国家和省级政府通过转移支付给予支持的同时,可依照“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根据服务的内容向家长收取额度不等的适当费用。此次教育部也提出,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具体政策由各省份制订,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建立健全以学校教师为主、校外专业人员或志愿者参与的课后服务师资队伍,完善参与教师和人员补助政策。各地如何通过因地制宜创新来实现多赢,无疑是当前为群众办实事办得好不好实不实的一次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