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恶不赦都是哪十恶?原来十恶不是瞎编的啊
我们看到一些罪犯,经常会说他是十恶不赦。
以前以为只是读得顺口,才有了十恶不赦这个成语。后来才知道,历史上真真正正有十条大罪,合起来叫做“十恶不赦”。
我们知道,古代的法律和现在不一样。现在的罪犯想出狱,必须要刑满释放,或者被证明无罪。不过在古代,他们还有一个出狱的途径,就是皇帝大赦天下。
皇帝每次遇到什么特别开心的事了,都会大赦天下,把除政治犯之外的情节较轻的罪犯释放,以示皇恩浩荡。或者遇到大的灾难了,也会大赦天下,布恩泽于百姓,希望上天眷顾这个爱民如子的皇帝,停止天灾。
但是,有些罪实在太重,皇帝认为,连老天都不会宽恕某些罪犯的。经过古代司法部门认定,总结了十条绝不赦免的大罪,称之为十恶不赦。
那么,究竟是哪十条罪状如此严重呢?今天咱们一个个介绍:
1)谋反。指企图推翻朝政,没的说,绝对是最大的罪。
2)谋大逆。指毁坏皇室的宗庙、陵墓和宫殿。
3)谋叛。指背叛朝廷。
4)恶逆。指殴打和谋杀祖父母、父母、伯叔等尊长。
5)不道。指杀一家非死罪3人及肢解人。
6)大不敬。指冒犯帝室尊严。通常为偷盗皇帝祭祀的器具和皇帝的日常用品,伪造御用药品以及误犯食禁。
7)不孝。指不孝祖父母、父母,或在守孝期间结婚、作乐等。
8)不睦。即谋杀某些亲属,或女子殴打、控告丈夫等。
9)不义。指官吏之间互相杀害,士卒杀长官,学生杀老师,女子闻丈夫死而不举哀或立即改嫁等。
10)内乱。亲属之间通奸或强奸等。
仔细观察就会发现,这种所谓的十恶,没有一个是针对社会犯罪的,基本都是臣民对皇帝的犯罪或者百信对于家人的犯罪。
这不是说古人不重视社会的安定,社会犯罪的惩罚是有的,但是不在十恶之列。因为,社会犯罪,是身体上的犯罪。而十恶,更多的是精神上的犯罪。
从这里也可以看得出来,古人对于人心智管理的重视,更胜于对肉体管理的重视。
毕竟,社会罪犯只能伤害一两个人,精神上的罪犯,破坏整个社会的安定,不严惩他们,严惩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