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物混成 | 《道德经》笔记No.25
第二十五章
整个的第24章,匪夷所思,宏大到没法捉摸。那么,此间的笔记,亦是强为之言,甚至可以说,我的《道德经》笔记,基本上就是强为之言。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
此间“有物”,不可对象化之物,在时间之内,又在时间之外,可谓《道德经》里的终极存在。
整本道德经,都在讲这个“东西”。
这个“东西”,既是“有物”,且“混成”。
这就有意思了,不在唯物范畴,也不再唯心范畴,有阴有阳,生生不息。
傅大士的开悟诗:
有物先天地
无形本寂寥
能为万象主
不逐四时凋
此诗和这一段,甚为相应。
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
不知其名,对于“此物”,总是若隐若现,若即若离,若存在,若不存在,恍恍惚惚的。
你说这是神秘主义吗?
是故弄玄虚吗?
是认知方式不科学吗?
是忽悠人的吗?
在老子那里,他很认真地说,他真诚地存一份未知在其中,勉强给它一个指称。
老子认真到极致,谨慎到极致,不落实下去,特别是在语言文字这些概念范畴。
释迦牟尼也一样,“佛说般若,即非般若,是名般若。”那个最终极的东西,永远不落实在任何的概念上,不过是在语言文字上,不落实在可对象化的任何对象上。
其实也是在回应开篇,“道可道,非常道”。
二十四,一个小循环,又回到最初,可谓“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
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
它永远在运动中,周行而不怠。
大,就是广大无边。
逝,就是向无穷远处铺展开来。有时间内涵在里面。
反,就是返回,就是反求诸己,就是“认识我们自己”,又回到认识的出发点这里了。
这个反字,太重要了。
如果没有这个反字,可以说老子的思念还是流于概念、虚玄。
时时关照自己,觉察自身,有个人的时空、境遇、状态,有一个清晰的定位和关照。
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
这就是我们古典的天地人格局。王,代表着人。天地人合道,人是处于天人之际的人,人是可以参天地之化育的。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自然,某某本来的样子,法尔如是啊。
人法地,不是人去法一个对象化的地。人本身就具有地之性,人本就是大地的一部分啊。所以,人法地,也是法人之地性,也就是认识自己的“地之属性”。
地法天,人认识了自己的“地之性”后,在这个体验上,再去认识人的“天之性”。并不是抛开人,去认识个所谓的“天”。
人身是一个小宇宙,也是具有“道大、天大、地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