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房东都注意:新禁令下,2021年起,4类房子统统不得出租!
进入2021年,楼市热情不减。
根据中指研究院数据,2021年1月,全国100个城市新建住宅平均价格为每平方米15853元人民币,环比上涨0.37%,涨幅较上月扩大0.12个百分点。同比来看,百城新房均价较去年同期上涨3.56%,涨幅较上月扩大0.10个百分点。
这种情况下,市场上还没买房的人表现得不淡定。2019年全国平均房价9300元以上,2020年9月份一度破万元,2020年全年房价水平最终定格在了9980元。
一方面房价不断高涨,另一方面收入却跟不上。
2019年底我国房价收入比达到9.3:1,远远超出国际合理水平,央行报告显示,城镇普通家庭的月度债务中,有80%以上是房贷债务。
买房不易的同时,给了住房租赁市场更大的发展机会,有数据显示,近些年来,我国的住房租赁市场迅速发展,2019年租客人数达到2.22亿人,住房租赁面积超过70亿平方米;根据这个预测,到2022年,我国的租赁市场将突破80亿平方米,租客人数将达到2.42亿人。
在租房人群的年龄结构中,超过63%的比例为90后人群,80后占比达到25%。
其实很容易理解,现阶段90后20多岁,刚刚从学校步入社会,经济能力尚且跟不上买房的节奏,所以成为了租房市场的主力军,80后尾部人员正在买房和租房之间过渡。70后之所以租房比例很少,关键是年龄偏大,经过多年奋斗都有了属于自己的房产。
前不久,住建部推出了《住房租赁条例(意见稿)》,这其中就包含了大量对住房规范的内容,据经验而言,一般从征求意见到正式执行,大约有4个月时间,也就是说这份《租房条例》将在2021年开始实施。租客、房东都注意:新禁令下,2021年起,4类房子统统不得出租!
第一类:不符合建筑“强标”要求的房子。
在租房市场,经常会见到危房、要倒塌的房源出现,这些房子要么快要被拆迁了、要么拆迁一半因为各种原因暂停了,还有的房子是房东自行建造,各项建筑指标都不合格,为了出租给房客,草率建造。2021年起,新标准下,不符合抗震、建筑结构、消防安全、环保等硬性标准的房子将不允许在出租。不管是租客还是房东都应该提前了解房源是否符合建筑“强标”标准,这也是为了出租的安全考虑,毕竟一旦出现问题,双方都麻烦。
第二类:非正常居住空间的房子。
由于租房存在巨大的利润空间,所以市场上的“隔断房”越来越多,租金没有下降多少,反而房子被隔断的七零八落。很多大户型的阳台、厨房、卫生间都统统被改造成为了卧室对外出租。
新规下,2021年起,市级以上有区的地方,必须要确定生活空间的标准,恰当地规定和要求当地的出租房面积范围,也就是说,今后阳台卧室、卫生间卧室等面积狭小的出租屋将消失。非居住的空间将不能对外出租,例如上海、北京等地就相继出台规定,要求人均房间居住面积不能小于2平米。
第三类:设置居住权的房子。
例如,老张的3个儿子常年旅居国外,成家立业之后也在国外生活,儿子们多次想接老人过去一起生活,但是老张在一个地方生活久了,不愿意搬迁。老张70岁开始生活不便,于是请了一个年纪40多岁的保姆老李照顾,经过20多年的服侍,老张和保姆两人也有了某种亲情关系。
在100岁老张的弥留之际,老张想把自己的这套房房子留给老李居住使用,并立下遗嘱,老李享有这套房子的居住权。
那么老张的这套房子最后归谁所有?当然是老张的三个儿子,产权虽然归属老张子女,但是居住权根据遗嘱归属老李所有,根据老张遗嘱的内容,老李一直可以居住到离别人世。所以根据“居住权”规定,老张的儿子们不能在居住权生效期间把这套房子另行出租。
第四类:法律禁止的其他房产类型。
被法院查封的房子、无法办理产权证的房子、违规建设的房子等,都是不允许出租的。举个例子,张三和历史在多年前共同出资,各占50%购买了一套价值30万元的房子,多年后的今天,这套房子已经价值20万元,对于这套房子的处置问题,俩人发生了矛盾,张三认为这套房子价值已经升得很高,不能再等,应该赶紧卖掉兑换现金,李四则认为现阶段房价还没到尽头,说不定5年之后能达到600万元,所以建议对外出租不能出售。
这种情况下,这套房子该如何处置,租房人可以租住吗?答案是否定的,由于产权共同持有人张三不同意,所以这套房子就不能对外出租,即便是李四单独签订了对外出租协议,那这个协议只要没有张三的共同签字同意,这份协议就属于无效协议。
这告诉租客们,租房之前要弄清楚这套房子的产权人是谁,如果是1位产权人好办理,如果是多位产权人的话,就需要获得所有产权人一致同意方可出租。
2021年起,4类房子统统不得出租!
租客和房东要提前注意,以上几点,你知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