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检举控告相关问题解答
2021-05-07 07:38
·大美青海云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和省纪委监委出台的《青海省纪委监委机关处理实名检举控告办法(试行)》对处理实名检举控告作出了详细规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做了持续广泛深入地宣传,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信访举报和调研的情况看,实名举报占比不高,广大党员群众对署实名举报仍存有顾虑和疑惑,有必要就实名检举控告相关问题进行解疑答惑。
1.为什么提倡和鼓励实名检举控告?
答:一方面,当党员、群众署真实姓名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检举控告时,一般而言会更加的认真负责,能够形成检举控告人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的积极导向,避免诬告、错告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有助于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核实调查工作,提高处理检举控告工作效率,有针对性地开展对检举控告人合法权利的保护,更好地将检举控告人的相关检举控告转化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果。
2.实名检举控告有什么要求?
答: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检举控告时,要使用本人真实姓名或者本单位名称,提供电话等具体联系方式,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核实时认同检举控告事项的,视为实名检举控告。
冒用他人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行检举控告且拒不提供真实信息的,或本人否认检举控告的,不作为实名检举控告。
3.处理实名检举控告有期限吗?
答:对受理范围内且经核实后认定为实名检举控告的,自收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实名检举控告人告知受理情况。
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采取谈话函询、初步核实了结的3个月内办结,进入立案审查调查程序的6个月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分管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办结的及时向实名检举控告人告知办理进展情况。
实名检举控告的核查处理结果在办结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检举控告人进行反馈。
4.对实名检举控告人有奖励吗?
答:实名检举控告经查证属实,对突破重大案件起到重要作用,或者为国家、集体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主办案件的纪检监察机关对检举控告人予以奖励。奖励金额按案件为国家和集体追缴、减少或挽回经济损失金额的千分之五计发,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对无没收或追缴财物的,酌情发放奖金。
5.实名检举控告人的合法权益能受保护吗?
答:实名检举控告人及其近亲属的人身、财产安全因检举控告而受到威胁或者侵害并提出保护申请的,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及时提供保护,必要时可以商请有关机关予以协助。因实名检举控告受到错误处理或造成人身伤害、名誉损害、财产损失的,纪检监察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予以纠正,或者向有权机关提出纠正建议。
被检举控告人有危害实名检举控告人人身安全和损害财产、名誉等打击报复行为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6.承办实名检举控告有什么保密要求?
答:承办单位及有关人员对实名检举控告人个人有关信息及检举控告内容严格保密,严禁将检举控告材料及有关信息泄露或者转送给被检举控告单位、被检举控告人及其他无关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原信(或复印件)转给被检举控告单位或个人,严格控制实名检举控告人身份信息知晓范围,未经检举控告人同意不得公开其个人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