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意就退费,看病不是商业交易,医护不是服务员!
近日,赣州市的一份“不满意就退费”的文件,被业内强烈吐槽。
这份试行的文件,具体内容如下:
赣州市医疗机构“不满意就退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领导要求,草拟了本方案,请各地、各单位认真审核进行修改,将修改意见标红后于11月19日上午下班前反馈我科邮箱,谢谢!
为深入推进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提升服务水平,落实社情民意反映的问题整改,提高患者的满意度,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全市开展医疗服务不满意就退费”活动,促使医疗服务水平提升,患者就医感受得到明显改善,在全社会树立卫生计生行业新形象,使群众对医院服务的满意度显著提升并维持在较高水平医患关系更加和谐。
二、实施范围(略)。
三、实施范围及退费标准
患者在接受诊疗服务过程中,对试点医院提供的门诊、住院医疗后勤保障等就医环节中的某一项服务若有不满意的,可向院方进行投诉,并按相关规定对该项服务不满意申请退费。经医院核实确认无误后,即可退还当日该医疗服务项目的服务性费用。退费范围仅限于以下所列医疗服务性收费项目,医疗技术性项目(如手术费等)医疗技术治疗效果及已耗用的卫生材料费不属于退费范围之内。主要是参考项目(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或扩大范围):
(一)门诊服务参考项目(略)
(二)住院服务参考项目(略)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宣传。2019年1月20日前,各试点医疗机构根据本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方便实际操作。
(二)试点启动。2019年2月1日零时起,各试点医疗机构启动“不满意就退费"试点工作。
(三)适时推广。根据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对试点工作进行调研、总结和评估,提练好的做法与经验,提出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适时扩大试点,2020年1月1日起在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全面推进"不满意就退费”制度——来源:江淮医学
热议
不知道赣州市医护人员的反应如何?反正即使一个局外人,但作为一名医务人员,看到这个文件的第一反应,是感到无地自容,感觉执行这个文件的医务人员,脸面要丢尽。
这份“不满意就退费”的文件,罗列了医疗界几乎绝大多数的医疗护理项目:
门诊服务项目:
1、对导诊或收费员的挂号服务不满意的,按10元/次退还服务费。
免费导医的怎么办?这不是明摆着罚钱吗?
2、对门诊医生诊疗服务不满意的,退还当日当次门诊医生“挂号费”及"诊疗费”。
无理取闹的怎么办?你助长了谁的嚣张气焰?有的患者不尊重医生的付出也就罢了,你还给这些坏人提供肥沃的土壤。要知道,前来就诊者,人员素质可是参差不齐的。你这个“不满意”,如何界定?什么是满意,什么是不满意?单凭人的一张嘴吗?
3、对门诊收费员收费服务不满意的,按10元/次退还服务费。
可收费员的收费行为根本就没有收取什么服务费,这不是变相的罚钱吗?你退的谁的钱?这钱算在谁头上?
4、对门诊药房工作人员服务不满意的,退还当日当次“药品费”的50%。
现在不是药品“零差价”吗?你退还药品费的50%,我也买药然后不满意去!
5、对检验科工作人员化验服务不满意的,退还当日当次“化验费”的50%。
血管难扎患者不满意,这怪谁呢?对恶意找事者之流,你也这样,你不要尊严,临床人员还要呢!
6、对影像科工作人员CT、DR服务不满意的,退还当日当次"放射费'"的50%。
免费好了,退还50%,忒小器了吧?
7、对功能科工作人员彩超、心电图、纤支镜、胃镜、喉镜、肺功能等服务不满意的,可退还当日当次“检查费"的50%。
这些辅助检查,有的感觉真的很不爽,恐怕退费的要排队。为患者退费的人员动作有点慢,退费的太多要排队,有人不满,又该退多少,退什么呢?
8、对门诊护士注射等治疗服务不满意的,按50元/次退还服务费。
注射没有不痛的,恐怕门诊护士要赔的倒找钱了。因为每次肌肉注射收费3元,你退费50元/次,这50元从哪儿来呢?恐怕门诊护士干一天,要欠一屁股债,还不如在家歇着呢。
9、对急诊科院前急救服务不满意的,按30元/次退还当日当次“院前急救费”。
院前急救费你出动医生护士司机担架员这么多人,一次收费究竟是多少,有退30元/次的豪气?不行的话,谁制定的这个规定,谁来干吧?!
10、对行政职能科室工作人员提供的相关服务及后勤保障(门卫、保洁、食堂等)服务不满意的,按10元/次退还服务费。
门卫、保洁、食堂等相关服务及后勤保障部门,本身是没有服务费的,你按10元/次退还服务费,这不是变相的罚款吗?曲里拐弯的曲线罚款吗?
(二)住院服务参考项目
1、对入出院处办理入出院及住院收费服务不满意的,按20元/次予以退费。
不满意直接对当事人罚款20元得了!
2、对医保出院结算服务不满意的,按20元/次予以退费。
退什么费?罚款20!
3、对住院医生诊疗服务不满意的,退还当日"诊疗费”。
那满意者你奖励多少呢?
4、对住院护士日常护理服务不满意的,退还当日“护理费”。
当日护理费,涵盖多名护士的劳动,你因为一个环节退费了,别的护士岂不冤死了?
5、对住院药房工作人员服务不满意的,退还当日“药品费"的50%。
那提前多囤点药品吧,不然,退费的太多,造成药房缺药,患者不满意,又该退什么费呢?
6、对检验科工作人员住院化验服务不满意的,退还当日"化验费”的50%。
住院部的检验科工作人员几乎不与患者和家属接触,这条对他们影响不太大。
7、对影像科工作人员住院CT、DR服务不满意的,退还当日"放射费"的50%。
服务不满意,放射费打五折!可以吸引一些想省钱的病人了。
8、对功能科工作人员住院彩超、心电图、纤支镜、胃镜、喉镜、肺功能等服务不满意的,退还当日当次"检查费'"的50%。
估计这些辅助检查科室要赔死。这月白干了,干的越多,赔的越狠。
9、对行政职能科室工作人员提供的相关服务不满意的,按20元/次予以退费。
行政职能科室工作人员又能给病人提供什么服务呢,这条不算。
10、对住院期间门卫、食堂、保洁人员提供的安保、保洁等服务不满意的,按20元/次予以退费。
别美其名曰:“退费”了,直白点,不满意罚款20!
退费50%?直接打五折得了,还搞这么多花花肠子?还能有一点医者尊严和权利不?幸亏,这个文件只是在某个地方,幸亏还只是“试行”,让我们拭目以待,等着看热闹吧。
诸君意下如何?留言里都来吐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