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恋古镇,迷恋往事
物道君语:
“迷恋古镇的人,通常也是迷恋往事的人
在飞檐的暗尘簌簌和窗棂的蛛丝隐隐里
结下自己的叹息
不知不觉,去了好多古镇
也说不清寻找什么
或许是上一世的遗梦吧”
——林帝浣
总是在夏天想起古镇,同时想起老家的旧屋。从古镇迁出多年,老屋坍塌只剩下一面砖墙。
白永生说:“住房与我们的生命一样,当有人气的时候,它也活得健康,当人走屋空之后,它也很哀伤。”就像这一面迟迟不肯坍落的墙,还坚持着,屹立着,仿佛在期待曾经的主人回来。
结果只有望眼欲穿的落寞,自然坍塌的老屋不止一家,它们渐渐被夷为平地,又被建成幢幢高新的民居,有了大马路,有了路灯,有了城市的喧嚣,新城出现了,古镇消失了。
多年后重回,已看不到旧时痕迹,只剩下了记忆中片片模糊的光影。
当故乡失去了旧时模样,走去古镇,就有了它的意义。在斑驳的墙面,在长草的瓦当,在青色的石板路上,才能把记忆拉得长远,梦回旧时。
古镇,是对往事的回眸。
迷恋古镇,就是迷恋往事。
在古镇,追忆平淡
· 正是无关重要的细节,丰富了人的一生 ·
画家小林在《朱家角》深情地写道:“要体验一个古镇的特别之处,不在于小桥流水,也不在老屋小巷。”
而是平淡流年。
早上宁静,太阳尚未完全醒来,流云挂在天边染上些许朝霞,小林走到放生桥下,一位婆婆正在炒制熏青豆,“她说,这么早啊。我说,不够你早呢。她说,早起身体好。”
还有早点店的老板,揭开他第一炉生煎包子,“百煮不如一焖,小伙子,别着急。”古镇便从包子弥漫的香气中醒来。
一路走一路看,大门咿呀逐渐开了,传出宛如曾经熟悉狗叫声,曾经的孩子的玩闹声,厨房里的乒乓声,抑或是学生匆匆跑过赶学堂的脚步声。一切都那么平常,一切却那么让人宁静。
但不禁要问,纵然是大城市热闹,也必然有安静的地方,何须千里迢迢寻到古镇追忆?
因为当我们身处在自己繁忙工作的环境里,耐心值很低。哪怕真的走出去,也不是谁都能抛得开,宛如酷刑般,心急急,体验寻常就变成了一件纠结的事。
在古镇,有一种短暂的抽离。在古镇,迷恋的东西也就不需要具体伟大,只要些朴实的小事,熟悉的人间,普通的流年,在当地人习以为常的生活里,感受属于自己曾经的习以为常。
这些都是普通微小的事,但正是这些无关重要的小事,充满了人的一生,也丰富了人的一生。
迷恋古镇,迷恋寻常。
在古镇,追忆人情
· 恋恋不忘,是因为值得怀念 ·
选择去古镇,有时候理由浅显得很。
或是回忆一个人,秋瑾,而去绍兴。轩亭口是秋瑾被砍头的地方,落日余晖里,想到她在狱中受尽酷刑,被逼写所有参与革命的人的名单,她不肯,只写下一个字“秋”,表示只有自己一人。
在绍兴,回忆过往的风云人物,不唯秋瑾,还有鲁迅、蔡元培,和更久远的王羲之,看见一个个真实、勇敢、坚信自己信仰的灵魂。
回忆,是因为值得怀念。
更为贴心的怀念,也许就如《乡村笔记》中,听一位在河边晒太阳的李爷爷恋恋不忘地说:“这几年老朋友都陆陆续续搬走了啊,我们也很少会去走弄堂。”
镇上的居民因为孩子在大城市里落户迁出,或者因为拆迁不得不离开......各样的缘故搬走,“只有那么几个老人还记得弄堂里的石窗花纹、青砖庭院。”
人之一生,总会经历离去的人,离去的生活,随着时间的推移,那些记忆也会随之慢慢冷却。走去古镇,有时是为了一个老朋友,怀念曾经。
听朋友兴奋地讲,自己曾经经历的趣事儿,去他曾经去过的园林、河岸边,去他曾经爬过的山,去他曾经排队千里的小店找吃食。
古镇之所以美好,是因为它有着时间与经历,有着人与情一起交织出来的共同的记忆与美好。
人之所以迷恋,是因为那里头承载着的情。
在古镇,梦回故乡
· 离家越近的地方,越熟悉越舒适 ·
古镇的区别,很多时候并分不清,一样的小桥流水人家,一样的白墙深巷寻常烟火。
但很多时候去古镇,并不是为了分清。
“我走过不少江南小镇,总爱住上一夜。看小镇晨曦中炊烟袅袅,观夜晚里安逸宁静,仿佛时光倒流,重回我的老宅,门前的花园门后的井,家中还有一只咪咪叫…...魂牵梦绕。”
古镇的魅力,便是它有一台时光机。梦到了儿时生活的镇子,也是同样的河道密布,石桥纵横的清晨,阳光细碎把起早的卖菜人,买菜人拉得长长。
也是同样的斑驳白墙,反映着岁月痕迹,人们生活的痕迹。户户人家的主妇就在天井摘菜、洗净,把青泥地折腾得湿漉漉,最后一盆水瓢泼出来,带着盆转身往里屋走去,才算结束。
此时此刻,被他乡风景唤起了思乡之情,想起那十几年没有回过,或许已经面目全非的小镇。
在古镇,有一种离家变近的错觉,这是我迷恋它的原因。
因为“离家越近,则有越熟悉和舒适的体验”。
来古镇的人,往往不是归人,只是个过客。
但无法拒绝,因为随着古镇的阳光敞开,往事也被晾晒出来。
因为人生总有物是人非的无奈,迷恋古镇就像留下了那些过去与经历,回忆永远是值得珍重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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