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有望告别公摊面积了!
有过买房经历的朋友都知道,我们写在房产证上的面积与实际得到的使用面积是相差甚多的。公共绿地、走廊、电梯等面积全部由业主出钱分摊,公摊面积无疑是每一个业主心中的痛。但近日一则好消息从住建部传出,今后买房可能要告别公摊面积了!
近日,住建部发布38项住建领域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其中最亮眼的部分就是《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该意见稿中列举了一系列修改点,包括住宅按套内使用面积销售、四层楼或者9米以上建筑应当加装电梯等。
公摊面积猫腻多,积弊严重,早已是天怒人怨了。
公摊面积最大的问题在于,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一般购房者根本不可能知道哪些面积是属于公摊面积。开发商为了计算便利直接将所有的公摊面积核算称公摊系数,然后告知购房者。购房者只知道自己为公摊面积花了多少钱,却不知道自己到底买了哪些公摊面积。
根据2000年颁布的《房产测量规范》的规定,不动产的面积测算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产权面积、使用面积等测算。
以下是引自测量规范中的建筑面积包含的内容:
8.2.1 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
a)永外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b)房屋内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及其梯间、电梯间等其高度在2.20m以上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c)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均按一层计算面积。门厅、大厅内的回廊部分,层高在2.20m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d)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面积。
e)房屋天面上,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2.20m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及斜面结构屋顶高度在2.20m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f)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g)属永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h)与房屋相连的有柱走廊,两房屋间有上盖和柱的走廊,均按其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i)房屋间永久性的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j)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相应出入口,层高在2.20m以上的,按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k)有柱或有围护结构的门廊、门斗,按其柱或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普通业主根本不可能了解公摊面积中包含的内容,而且国家并未规定公摊上限。一般城市的公摊系数可能在15%到20%之间,更极端的情况,公摊系数甚至达到30%!业主们不明白开发商如何利用公摊猫腻牟利,只知道我们买下100平米的房子,往往拿到手80平都不到。
剔除公摊面积对购房实际成本不后悔有太大好处,但长期来看必然是对购房者有利的。
俗话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公摊面积减少并不一定会让大家购房成本降低,如果住建部的《住宅项目规范》能够顺利通过,公摊面积从销售面积中剔除,房屋单价必然会有所上调。
但剔除公摊面积之后,使用面积是实打实的,任何公众都能够通过图纸来核对自己的购房面积。这一大块普通公众无法了解的灰色地带就被剔除出去,我们在购房时被开发商坑骗的机会就会减少很多。
而且开发商倾向于增加公摊面积不是没有原因的。因为房屋面积是计算物业费、供暖费等费用等基准。这些部分的费用都是由业主承担,但实际上业主并未享受相应的服务。剔除公摊面积之后,我们长期持有房产的成本却会有所下降。
但剔除公摊面积也会带来一定的弊端。
首先是房屋价格可能会有波动,一旦新规通过,房屋单价的上调几乎是必然的。如果将之前公摊面积的价格全部叠加到实际使用面积中的话,房屋单价可能会有极大上调。短时间内的房屋单价集中上调会给刚刚回归理性的房价带来什么影响还不得而知。
除此之外,公摊面积剔除,开发商就无法继续通过公摊面积搞猫腻。那么他们必然不像之前那样热衷于建设公共空间。而这些公共空间的缩可能会最终影响小区的品质和居住的舒适度。
但不管怎样,这总体来说还是一个激动人心的好消息,我们期待着规范通过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