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建朝廷对历算工作的垄断
历书,作为一种日常工具书,在现代的辞书中大都定义为“按一定历法排列月、日、节气等以供查考的书。”只是定义的措词稍有区别。由专门机构编纂的历书基本上也是这些内容。但是在古代,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和“天人感应”思想的泛滥,除了极少数哲人如东汉的王充等人以外,人们普遍相信年、月、日、时皆有吉凶,凡办大小事务,顺之则吉利有福,逆之则有祸有殃。很少有人想过年、月、日、时的各种编号﹙包括干支纪法﹚及其起算点皆属人为,根据这些编号的配合来确定吉凶无疑是自欺欺人。加之统治阶级实行愚民政策,因而从战国时代直到清朝灭亡,在几千年的岁月里,每年的民用历书除了排列月、日和节气之外,还要添注大量的“吉凶宜忌”等内容以指导人们的日常活动。
如同古代“巫医不分”一样,天文历算和“择吉术”在古人看来也属同一行当,并且都是“通天”的学问。历书中的迷信内容与月、日、节气一同被认作是“天意”的显示。历代帝王更是宣称“受命于天”,同时又要防范别人利用“天意”搞颠覆,于是便认定:“通天”的手段必须为“天子”所独有,他人不得染指。因此,中国古代的天文历算工作便被历代专制皇朝所垄断。每当改朝换代,新皇朝就要向自己的臣民颁行新历,以显示自己“奉天承运”。有的皇朝如西晋、南朝的刘宋以及明朝等,一时无暇编制新历,也要给前朝的旧历起个新的名称纷饰一番。“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对平民百姓而言,是谁的臣民,就要奉行谁的“正朔”,使用谁的历书。否则就是大逆不道。即使在国家分裂的局面下也是如此。例如三国时期,蜀汉用《四分历》,东吴用《乾象历》,曹魏则于公元237年﹙景初元年﹚起施行《景初历》。
具体编纂历书的机构,在历代都属朝廷的一个部门,由礼部或相当于礼部的衙门领导。它的名称屡有变更。比如隋代称太史曹,唐代先后称之为太史局和司天台,北宋时先称为司天监,元丰﹙1078–1085﹚改制时撤销,改设太史局。元代分设太史院和司天监,明清两代则改称钦天监。历算工作的负责人是当然的朝廷命官,其官衔的称呼也各代不一。比如周代称大史,两汉隋唐皆称太史令,明清两代则称为监正。它直接管理着皇家的御用天文台。
由于该部门既要编纂历书,又要观测和记录星象,随时为帝王预告吉凶,这些任务“关系到”皇朝的安危,因而各个专制皇朝都严格规定“天文官员”不得与外界交往,不得将编历的方法﹙历法﹚和观测结果泄露出去。例如《旧唐书·天文志》记载着开成五年﹙公元840年﹚唐文宗李昂的一道圣旨云:“司天台占候灾祥,理宜秘密……自今以后,监司官吏不得更与朝官及诸色人等交通往来,委御史台察访。”到了明代,进一步规定天文历算工作为世袭职业,不准民间私自学习,违令者要处以严刑。明朝人沈德符在其《万历野获编》中写道:“国初学天文有厉禁,习历者遣戍,造历者殊死。”现存的明代《大统历》原本的封面上皆盖有木戳,印文是:“钦天监奏准印造大统历日,颁行天下。伪造者依律处斩。”﹙此处所说的“伪造”系指未经奏准者,也就是民间私自印造﹚在这一野蛮政策控制下,明代历书多次出错而无法修改。
二、历算水平的提高与迷信思想的干扰
历法这门学问,绝不是个别“通天”人物按“天意”一次完成的。它也如人们从事其他事业一样,有一个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不断提高的过程。据《尚书·尧典》的记载,远古时代是“观象授时”,就是通过观察天象对季节变化做出预报。反映夏代天象物候的《夏小正》一书实际上也是年复一年观象授时的记录。后来经过长时间的积累,到了商代,人们不但发明干支纪日,而且还掌握了月相﹙月亮圆缺﹚变化及太阳运行的规律和周期﹙就是今天所说的朔望月和回归年﹚,又逐步总结出一套推算方法﹙历法﹚,这才使编制日历成为可能。当然还要不断观测和记录天象以便验证和修改。西周金文中的“既生霸”、“既死霸”等词语﹙“霸”就是“魄”,指月光﹚,正是月相记录与日历并行的证据。随着天文仪器和观测技术的改进以及数学水平的提高,历法也由粗略逐渐趋向准确。到两汉时期,我国传统历法的基本内容和制历原则已经具备。一是预推朔日以确定日期序号;二是预推二十四节气,并按中气确定月份序号;三是以无中气之月为闰月;四是预告月食和日食;五是认识到水、金、火、木、土五大行星各自的会合周期﹙即行星“晨出东方”到下次出现同一现象的时间间隔﹚以及该周期内行星的动态。此外,还从公元前104年﹙汉武帝太初元年﹚起采用干支纪年。据《中国大百科全书·天文卷》的统计,历代载入史册的历法﹙不包括现行的公历﹚共有93种。其中具有突破性进展的历法计有西汉邓平的《太初历》、东汉刘洪的《乾象历》、南朝祖冲之的《大明历》、隋代刘焯的《皇极历》、唐代傅仁均的《戊寅元历》、一行的《大衍历》和元代郭守敬的《授时历》等。这些历法的主要区别就在于准确度不同,总是后者比前者有所发现,有所前进。比如,《大明历》开始将岁差引进历法,《乾象》、《皇极》、《大衍》三历先后注意到月亮、太阳和行星的不均匀运动,并且用二次内插法解决这一问题,到《授时历》则采用三次内插法,使计算精度超过前人……。历代的天文官员们就根据当时历法所提供的数据和解题方法来编纂每年的历书。
但是,由于古代天文学家并不了解地球和其他行星都沿各自的椭圆轨道绕太阳运行,也不知道从地上看到的行星位置实际是地球与行星相对运动的结果。他们只能以观测到的行星会合周期为基础,粗略预报其未来的位置。更为棘手的是月球位置的计算。由于太阳、地球以及其他行星的引力摄动,使得月亮的运行情况极为复杂。即使在今天,要准确计算月球位置就必须考虑1000多个摄动项。这在观测设备简陋的古代是不可能发现并加以计算的。加之数学水平仍处于初级阶段,因此,即使天文学家尽了最大努力,不断改进计算方法,但仍会出现算错朔日的问题。朔日一错,日期的序号以及大小月必然排错。据《宋史》卷82《律历志》记载,公元1178年金朝的《大明历》就把当年的九月错算成小月。至于日食、月食以及行星位置的计算错误更是难以避免。一旦这些问题无法解决时,古人就拿“天意”之类的遁词来搪塞。著名天文学家一行和郭守敬都遇到过这些尴尬事。当唐玄宗开元十二年七月初一﹙公元724年7月25日﹚出现日食“当食而不食”的问题时,一行解释说,这是由于皇帝的德行感动了上苍。于是满朝大臣都向唐玄宗表示庆贺。当元成宗大德六年六月初一﹙公元1302年6月26日﹚出现“食而失推”的问题﹙实际看到日食但事先没有算出来﹚时,郭守敬等人的《授时历议》却有言在先,说什么“日月失行”会导致“当食而不食”或“食而失推”。不仅如此,一行还公然在《大衍历议》中为计算错误辩护。他说:“日食若皆可以常数求,则无以知政教之休咎。”意思是说,如果每次日食都可以算出来,那凭什么来验证政治教化的得失呢?这一错误的说教束缚了人们进一步探索真理的手脚,导致“天人感应说”对历算工作的严重干扰。其实,拿今天的方法去验算,公元724年7月25日的日食实际是发生了,不过在中国看不到而已。至于公元1302年6月26日所谓“日月失行”的问题根本不存在,“食而失推”只能证明历法还不精密。《授时历》的缺陷之一就是把圆周率取作“周三径一”,而不用π=3﹒1416。 当然,随着实测技术和推算方法的不断改进,这类问题会越来越少;但是要彻底解决,在古代条件下是不可能的。这就继续给“吉凶宜忌”等各种迷信花样留下了存在的空间,于是历书就成了科学与迷信的混杂品。
三、“中历西法”时期的历算工作和清朝的愚民政策
明末清初,欧洲天主教会的传教士将几何学.三角学和对数以及西方天文学知识传入中国,国内部分学者接受了这些知识,并将它与传统历法相结合,从而使历算工作进入了“中历西法”时期。著名科学家徐光启等人与传教士合作,编译了长达137卷的《崇祯历书》,未及施行而明朝灭亡。1644年清军入关后,传教士汤若望将该书删改为《西洋新法历书》103卷,进呈清ZF。清ZF组织验证后立即采用,并让汤若望实际主持钦天监,颁布每年的《时宪书》。顺治皇帝还于公元1653年授予汤若望“通玄教师”的称号。但在顺治死后,以杨光先为代表的守旧派顽固反对新历。他们抓住顺治的幼子和董鄂妃先后死亡的偶然事件大肆攻击,胡说汤若望选择的葬期犯了“凶煞”。结果新历被废止,汤若望被捕入狱致死,清ZF任命杨光先主持钦天监。而杨光先对历法一窍不通,按旧法推算颁行的历书屡次出错。公元1668年康熙亲政后,组织新旧历法当场比试,证明新历确实精密,于是将杨光先撤职开除,又为汤若望平反昭雪;任命传教士南怀仁“治理历法”,新历才得以重新施行。从此以后,计算误差较大的问题不但不复存在,而且还有把握提前编算“万年历”。比如《乾隆万年书》就编了200年,相当于公元1736–1935年。后来又有《嘉道万年书》等等。在颁行每年的历书时,还要在万年历的基础上重新验算一次,经过比较后才发行到全国。例如,咸丰六年﹙1856年﹚十一月初一日,按《嘉道万年书》这天为甲寅,但是当年历书却改算为乙卯,也就是把十月由小月改为大月,十一月初一推迟了一天。
清代的钦天监,除任命一名满族人做“监正”外,还要任命传教士为“西洋监正”,具体负责计算。这种做法延续到公元1825年。但与此同时,统治阶级仍在推行愚民政策,与天文相关的有三个方面:一是防范传教士与汉族知识分子交往,阻挠先进天文知识在民间传播。例如,以热衷天文历法著称的康熙帝在1690年2月17日与法国传教士张诚等人谈话时竟然说:“我们这个帝国之内有三个民族,满人像我一样爱敬你们,但是汉人和蒙古人不能容你们。你们知道汤若望神父临死时的遭遇。你们必须警惕杨光先那种骗子。”他无视徐光启等人与传教士合作介绍欧洲天文数学知识的事实,故意以杨光先为例给汉族知识分子抹黑,其阴暗心理昭然若揭。二是继续推广迷信。例如乾隆年间组织钦天监人员将各种阴阳术数汇集整理,编成一部《钦定协纪辨方书》,乾隆帝亲自为之作序,要求臣民遵行,并用于注历。三是当权者把早已问世的望远镜等精巧仪器当作玩具收藏在深宫中,却不让它们在天文观测方面发挥作用。作为钦天监外署的观象台居然没有安装一架望远镜。
四、近现代历算工作的蓬勃发展和“择吉术”的破产
正当清朝闭关自守之时,欧洲却处于资本主义的上升时期。出于远洋航行中测定地理坐标的迫切需要,法、英、德等国先后建立拥有先进设备的天文台,从而使天体测量的精度日益提高。在理论方面,自从哥白尼于1543年﹙相当于中国明朝嘉靖二十二年﹚提出日心说之后,由开普勒、伽里略在实践中逐步完善了这一学说。又经牛顿和拉普拉斯等人的辛勤研究,天体力学在近代数学和实地测量的基础上得到突破性的进展,成为编算精密历书的重要工具。适用于天文大地测量和导航需要的天文年历和航海历书也应运而出。到十九世纪,人们已经完全有把握计算任何时刻太阳、月亮和行星的精确位置。与此同时,测时、守时和授时技术也不断提高。恒星时、太阳时、视时、平时、地方时、区时的概念不但建立而且付诸实用,所谓“吉日吉时”的谎言不攻自破。但是,这些先进的科学成就大量传入中国,则是晚清“洋务运动”以后的事。即使如此,它对当时钦天监的工作并没有发生多大影响。而西方列强却凭借侵略特权在上海徐家汇、佘山以及青岛等地建立了近代化的天文台。
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南京临时ZF大总统孙中山发布命令改用阳历。接着民国ZF教育部于1912年5月在北京设立中央观象台取代了原钦天监。由高鲁先生担任台长,负责编纂每年的民国年历。这时的改历当然不是专制王朝的那一套把戏,而是要求既科学又方便实用,并且便于同国际接轨。加之高鲁先生严格的科学精神,因而在新编的历书中,果断删除了“吉凶宜忌”等荒唐内容,同时增加了对天文气象知识的介绍。中国的第一部天文年历﹙当时叫《观象岁书》﹚也于1915年出版。专制时代将历算工作视为皇家“禁脔”的现象至此结束。但由于当时社会的落后,不少军阀、官僚和政客仍然相信“择吉术”,因而各种迷信历书仍然有流行的市场。
1927年5月南京国民ZF在教育行政委员会之下设立时政委员会,暂时负责历书的编纂工作。从1928年起,这项工作改由新成立的中央研究院天文研究所承担,所长仍是高鲁,参与编历的人员有著名天文学家陈遵妫等人。除每年出版“国民历”以外,也出版新式的天文年历。1934年该研究所迁往新落成的紫金山天文台。
抗日战争时期,各大学和科研机构相继内迁。天文研究所迁往云南昆明。《天文年历》于1942年暂行停刊。值得一提的是,1943年云南省财政厅出版社请陈遵妫编一本1944年《阴阳历》,居然还要求注明“宜”、“忌”等内容。据陈先生回忆,他当时推说不懂这一套,而对方却答应提供有关资料。这使他左右为难。如果答应,则宣传了迷信;如果不答应,又怕对方拒绝印刷自己主编的《宇宙》月刊。于是只好答应编。只是故意将“宜”和“忌”颠倒过来,添注在每个日期之下交稿了事。结果发行顺利,没有任何人对历书的内容提出过质疑。陈先生说,这是一件有趣的“缺德事”,是消极地反对迷信。实际上,在今天看来,这件事有不可忽视的积极意义,它充分证明了所谓的“择吉术”完全是江湖骗子随心所欲的谎言。
1949年新中国成立,使我国的历算工作进入了新的时期。原天文研究所改组为中国科学院紫金山天文台,并设立历算组﹙后改为室﹚于1950年起编纂每年的天文年历。起初参照苏联及欧美天文年历的体例,采用了适合国内天文测量所需要的部分,主要内容有日历、太阳表、月亮表、行星表及天象纪要、日月食、恒星位置等,另有附表十多项。1966年开始独立编算1969年和1970年的《中国天文年历》,此后每年正式出版。1980年起改为新版本,增加了测绘方面的内容。其他专用历书也从1954年起陆续编算。在民用历书方面,为了消除各种“万年历”的混乱情况,于1959年完成了一本阴阳历对照的《二百年历表》;改革开放以来,又编纂出版了延长到公元2100年的《新编万年历》。当代的民用历书,实际上是天文年历的摘要。目前,已能将古今未来几千年的历日天象储入电脑。在新科技革命方兴未艾的形势下,对年、月、日、时的种种迷信显然已经是历史的垃圾。彻底清除这些垃圾,仍是天文科普工作的一项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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