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 别

离 别

作者:部分遗落

朗诵:李悦

我穿着一件白色丝袜T恤,搭了一条牛仔裤,忘了是什么鞋了,但我知道一定是白色的,因为那时我只有白色的鞋子。无论放在什么时候,我都明白那一身衣服算不上好看的。更遑论那时我还身材臃肿,既矮又胖,没有一点美可谈。然而那是我唯一能拿得出手的一套衣服,甚至说不上一套,可真是遗憾。贫瘠得高中时代,我只有洗得发皱了的白色校服。

高考结束,照例是要毕业聚餐的。每个少男少女总有那么一个依依不舍的人,所以大家难得一个不落的出席。我本不喜欢那样场面的,也不是真的就那么不舍这高中,原是不想去的,可想着还是要再见见那人,也就去了。

我到的时候还不算晚,虽已经有了许多人,却也因着少了些人,少了一二分热闹的味道。我要好的朋友打电话与我说,她还在赶来的路上。我四处走了走,似乎那人也未到。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我要慢慢消耗盛宴之前长久的寂寥。

那时配的手机是功能机,除了打电话之外是没有什么用处的。不像现在,社交软件或者任何直播平台,不亦乐乎就过去了无数个小时。我在那里坐着,唯一的事情便是发呆,天上地下过去未来的胡乱思想。却因所思过分悲伤,早早就意兴阑珊了。

我与我想要等待的那人,早已经说不上话了。这古来最伤人的情事,莫不过俗套的“襄王有梦,神女无心”,而最让我伤的,是我做了襄王,对着他空喜欢了一场。大概因为我还算是个有趣的人,他不讨厌我在他身边转悠,可谁也心知肚明,他对我是无一分喜欢的。谁又愿意做那神女峰上高高耸立的石头,苦苦等一人呢?选择决断不是一个好的结局,可再不好,毕竟也算得上是亡羊补牢的良举。那么久不交谈了,也许自此之后天涯海角各不相干永不相见,总得敬杯酒祝前程吧。一干而尽,尽忘前程,恩怨皆了。一别之后,后会无期,互不相扰。

他走进来的时候,身边簇拥着一堆人。白色短袖,胸前印着大白的图案,大白的温暖和他的温润交织在一起,是让人迷恋的气息。我感觉他正向我走来,突然间就觉得四肢僵硬呼吸凝滞了。待他从我身边绕过去,才猛然间发现,我是坐在了门口的位置。他要进去,就必须经过我面前。好友恰好在此时也走了进来,她问我在笑些什么。笑什么呢?笑有一个蠢货自作多情,短短几秒在脑中飘过许多美好的故事场景。

我像一条蛇,吐着蛇信子偷偷的盯住猎物,目不转睛。他人缘极好,在这纵情欢乐的日子里,你来我往喝下不少酒。倒是和我不一样,在那里端坐着,既无人来敬酒,也不去找人敬酒。有老师逮着最后见面的时间问他考得怎么样,他谦虚的说了几句考得不是太好但也不是很差的话。可我看着他那神情就知道是发挥得挺好的。他就要去自己想去的北京了,我会听妈妈的话留在省内。一南一北,真的就山高水远了。

我总觉得我们至少曾经是无话不说的好友,依他的性子,是会主动来找我碰一杯的。哪知左等右等,他也为朝我走近半步,大约真是好友太多,分不开身来照顾到我这个曾经好友吧。不知不觉我也开始喝酒了,啤酒的味道太苦,葡萄酒太酸,白酒太辣。无论酒多难喝,还是让我微醺了。

渐渐地,聚餐已经进行了大半,虽还无人离席,却都有些尽兴了。没人再从这桌走到那桌,就连说话的声音也都慢慢低了下来,像极了两三岁孩童欢闹之后将眠时的样子。悦动的气氛慢慢沉淀下来,我的心也随着一寸一寸的沉下来。

我知道我是等不到那杯酒了,就像是我此生都等不到那个人。故事的结局,即使故事主角再多挣扎,也已经注定好了。

我做了离席的第一人。酒喝得多了,思绪活跃,情感喷涌,要到一个宽阔点,冷清点的地方,吹些微微的凉风,人才会好受一点的。那个地方不适合,其它任何地方都要更适合些。

果然,一个人的街道,才能放得下那么深沉的忧伤。我知道,算是完了,永远结束了,再没有了,就这样了。

作者简介:

笔名部分遗落,因为觉得我们的一生化为一个个小部分散落在不同的人的记忆里。是个行走在理智与感性两端,浪游在悲伤与快乐两极的姑娘。梦想走遍山水,踏遍街巷。觉得生命当如花怒放,似火熊烧。

朗诵者简介:李悦,市作家协会会员。惟愿我的灵魂与文字一同成长、相依相伴,积攒最温暖的爱,在亲情、友情、爱情里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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