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没有书法这种东西,也没有书法家!
主讲:一痴,本名周明华,“书法网”总编辑,创始人;“让书法回家·全国公益大行动”总发起人;现为:江西省书法院副院长,中国道教协会道家书画院副院长,北兰亭艺委会委员等。
贡布里希有句名言:实际上没有艺术这种东西,只有艺术家而已。按这个句式来说书法,便是:实际没有书法这种东西,只有书法家而已!
如果再较真的说:书法家也是没有的!在中国古代的身份名称里,以“家”为后缀的意义重大,春秋有诸子百家:法家,儒家,道家,墨家等等,不见有书家!
在王羲之魏晋南北朝时 一般称“能书者”、“书人”。“书家”一词最早出现在唐代怀素《自叙帖》中:颜刑部,书家者流,精极笔法,水镜之辨,许在末行。“颜刑部”指的是颜真卿。邱振中先生由此感叹的说:由怀素这样一位以书法获得社会影响的和尚来说出“书家”一词,意味深长。
书法在日本叫书道,在韩国叫书艺。这些都是我们叫过的。
书法在汉以前,只叫“书”, 到汉,书法为儒家修身“六艺”之一,因此“书”后加上了“艺”字。再到魏晋南北朝,崇尚谈玄论道,书艺由此改称书道。唐尚法,书道才开始改叫书法,彻底改叫书法是到宋代,郭绍虞先生在《书道与书法》中说:“其时道学盛行,一般人格外看重这个“道”字,不敢随便乱用,认为天下之理只有宋儒讲的一套才是大道,书法属于雕虫小技,不能忝列大道,于是“书道”之名遂被废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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