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老板配错药,判有期徒刑4年,赔110万

▍来源:赛柏蓝—药店经理人
▍整理:苏宇

药店老板配药不当致人死亡,被判有期徒刑4年,赔偿死者家属110多万元。

配药不当致人死亡,药店老板被判入狱4年

零点梧州公众号报道称,市民杨某某近日为长洲区人民检察院送去锦旗,感谢检察机关秉公执法。据了解,杨某某是长洲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件被害人赵某的丈夫。

根据相关信息,该案件被告人为当地一药店老板覃某某,从小自学成医,在没有经过正规医学培训、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做起了中草药生意。

2020年9月4日,药店老板覃某某在药店内接待赵某,赵某因咳嗽有痰想买些中草药煎服,于是覃某某便按照民间配方,将“雾水藤”、枫木寄生、铺地草等草药按比例组合配售给赵某。

不过,药店老板覃某某自持“经验”丰富,将未经毒性辨别的“雾水藤”配售给了赵某。9月4日17时许,赵某煎服此中药后,随即出现头晕、呕吐现象,直至休克昏迷,被送到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9月26日赵某因药物中毒死亡。9月21日,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覃某某。

需要一提的是,“雾水藤”与毒草“断肠草”外形非常相像,经常有人将两者混淆导致中毒事件发生,中草药商家在配售“雾水藤”前一般都会进行毒性辨别。

经相关部门鉴定,药店老板覃某某对赵某所售的草药内含有断肠草,赵某某系因钩吻中毒继发呼吸衰竭死亡。

2021年1月5日,长洲区法院判处被告人覃某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月5日,赵某某的亲属向长洲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3月31日,法院判处被告覃某某向赵某某的亲属赔偿损失共110多万元。

药店老板覃某某表示,虽然愿意赔偿损失,但没有经济能力承担。至今,药店老板覃某某没有赔偿赵某某亲属任何经济损失。

通过该案例发现,药店老板因自身配药不当,并忽视正规操作流程,最终酿成人间悲剧,因此赔偿费用高达上百万元,并被判入狱。一个小忽略,付出大代价!药店老板该经历,给行业敲响了警钟。

非法行医,药店老板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梳理发现,行业发生多起“药店不当配售中草药致人死亡”案例。

据梁波律师医疗诉讼报道,2018年6月,被告人毛某某在未取得相关资质情况下,擅自在其经营的药店内从事诊疗活动,让风湿患者赵某服用毛某某配置的药酒(首乌、草乌、川乌等十余种中草药泡制)。赵某服用后感觉不适,被送至x县中医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鉴定,死者赵某符合乌头碱中毒死亡。2019年12月17日法院以毛某某犯非法行医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

医学专家介绍,有毒成分乌头碱,一般是用于镇痛,民间常用的止痛药、风湿、关节炎外用,大多数是用乌头来泡酒用于外用,因为乌头碱有毒,不能随意口服。内服的时候只能定量服用,口服0.2mg既能使人中毒,口服3-5mg即可致人死亡。

2015年,健客网报道称,吉林省和龙市一药店老板王某用祖传秘方给人治疗牛皮癣,一慕名而来的患者孙某涂抹了祖传秘方药后,患者死亡。经吉林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鉴定,孙某的死亡原因系因乌头碱和斑蝥素中毒致心脏组织损害,心脏功能减低,加之孙某有较为严重的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两者共同作用引发急性发作造成死亡。

法院认定,被告人王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情况下,非法行医,造成就诊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据悉,被告人王某从2007年开始用含斑蝥素和乌头碱的自制祖传药粉(含半夏、斑蝥、附子等),调和白酒用在就诊人牛皮癣处治疗牛皮癣。

中药调配,配方审核要注意

中国药店撰文分析道,一些药店人员没有经过专业中药调剂配方培训,导致中药调配工作存在缺漏,最终导致的后果,轻则药效不足顾客不信任、重则调配错误伤害顾客身体。

为了做好中药调配工作,中药的配方和复核,是值得注意的重点。

中药配方,注意以下5点:

1.先将中药柜台、放置中药及称量器具清理干净。

2.再次逐一浏览处方中的中药,确认无误,按处方中药物的顺序进行逐一称取。

3.存在多付中药,可一次称取单味中药总的数量,并逐一分剂量,每次分剂量完成后复称。

4.不同中药应分小堆放置于称量容器中,互不重叠,切不可堆在一起。

5.对需要额外处理的药物按医嘱进行操作,如另包、捣碎等。

完成中药配方工作后,开始进行复核。复核为校对实际称取药物与处方内容及医嘱是否相符,需要仔细认真。药师应当顾客面与顾客核对每一味药物。具体包括:

1.药物是否存在调配缺漏(如少称取某一味药物)、调配错误(如桃仁杏仁弄混)、调配重复,以保证用药物的准确性。

2.是否有配伍禁忌。(参照十八反、十九畏、妊娠禁忌、老人禁忌、小儿禁忌)

3.临时炮制或特殊处理药物是否到位。

4.药品质量是否合格(药物存在质量问题不能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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