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伊伐布雷定的用法用量
用药笔记
适应症
适用于窦性心律且心率 ≥ 75 次/分钟、伴有心脏收缩功能障碍的 NYHAⅡ~Ⅳ级慢性心力衰竭患者,与标准治疗包括 β-受体阻滞剂联合用药,或者用于禁忌或不能耐受 β-受体阻滞剂治疗时。
用法用量
口服,一日两次,早、晚进餐时服用。
起始治疗仅限于稳定性心力衰竭患者。建议在有慢性心力衰竭治疗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
通常推荐的起始剂量为 5 mg,一日两次。治疗 2 周后,如果患者的静息心率持续高于 60 次/分钟,将剂量增加至 7.5 mg,一日两次;
若静息心率持续低于 50 次/分钟或出现与心动过缓有关的症状,例如头晕、疲劳或低血压,应将剂量下调至 2.5 mg(半片 5 mg 片剂),一日两次;
若心率在 50 和 60 次/分钟之间,应维持 5 mg,一日两次。
治疗期间,如果患者的静息心率持续低于 50 次/分钟,或者出现与心动过缓有关的症状,应将 7.5 mg 或 5 mg 一日两次的剂量下调至下一个较低的剂量。如果患者的静息心率持续高于 60 次/分钟,应将 2.5 mg 或 5 mg 一日两次的剂量上调至上一个较高的剂量。
如果患者的心率持续低于 50 次/分钟或者心动过缓症状持续存在,则必须停药。
注意事项
心率的测定:开始使用前,或者调整剂量时, 都应考虑连续心率测定、心电图或 24 小时动态心电监测的结果,以明确静息心率;
不推荐本品用于心房颤动患者或其他窦房结功能受影响的心律失常患者;
建议对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进行心房颤动(持续性或者突发性)的常规监测,如果在治疗期间发生心房颤动,应慎重权衡继续使用伊伐布雷定治疗的获益和风险;
对于伴有室内传导障碍(左束支传导阻滞,右束支传导阻滞)和心室不同步的慢性心力衰竭患者,应密切监测;
慢性心力衰竭患者,在考虑使用伊伐布雷定进行治疗之前,心力衰竭必须稳定;
禁止与具有降低心率作用的钙拮抗剂,例如维拉帕米或者地尔硫卓联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