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半路拦车的经历

大学刚毕业那年我做过一件糗事:把几乎身无分文的自己丢在了半路。说起来也是咎由自取。我从老家回玉林的单位,因为刚挣到头一个月的工资,为了显示自己懂事,买了车票后,只留了两三块零钱,剩余的都给了母亲。买票的时候,售票员说到玉林的票没有了,只有到玉林石南镇(现在改“兴业”了),我想当然地认为两地相隔不会太远,到了石南再说,大不了到时候花两块钱叫辆三轮车。

车到石南我才发现犯了一个大错误,它距离玉林市区起码有30公里,零钱根本不够再买一张车票。我看着别人排队在窗口买了票陆续上车,感觉自己像酒糟一样剩在那儿。最后一班车屁股喷着烟徐徐开走后,我坐在路边的一堆木头上愁肠百结,偶尔有载货的卡车从面前经过,我下意识地朝它招手,却都对我视若无睹。天色渐晚,我终于感同身受,体会到了孔夫子当年周游列国与弟子走散后“累累若丧家之狗”的滋味:你连晚上在哪里趴窝也不知道。我正在“穷”通古今、自怨自艾,一辆中型拖拉机开过来,下意识地抬起手,拖拉机咣里咣啷一阵怪响后停下来,我像溺水者抓住稻草一样跑过去,爬进后车斗时恍若“绝处逢生”。

赫拉克利特说人不会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但类似的事后来又重演过一次。那时候我还在南宁工作,记得是清明节前的周末。琅东开往北海的汽车半小时一班,以往周末都是到了车站才买票,那天下班后赶到时,发现车站人头攒动变成了一个大“蚁巢”,当天回北海的票没了。我走出车站,在路边呆了半晌,挠头无髻(计),决定拦一辆车。走到车站外的收费站前,看到北海车牌的小车就远远招手。但尽管我把手挥得像雨刷一样,却始终没有一辆停下来。一连过了十多辆车后,一辆北海牌黑色“本田”开过来,同样视而不见地从我面前驶过,我正要转身离开,那辆小车的屁股灯忽然亮了。我急忙跑过去,手忙脚乱坐上车,连声道谢。

最近看了一本书,辉格的《群居的艺术》,说到:大型社会对个人的美德提出了一些要求,才能确保其成员之间维持最低限度的和平、合作和互惠关系……比如诚实无欺的美德,让我们的关系变得更具合作性,更多互惠和利他。两次拦到陌生人的车,就基于这种“个人美德”——人与人之间的“基本信任”,它是陌生人之间建构起关系的前提,这种“基本信任”受到许多因素影响,比如年龄、性别、相貌、身份、籍贯……对我来说,可能是戴着近视眼镜,看上去像一个“无害动物”。不同的对象之间,“基本信任度”有高有低。从整体上说,这种“基本信任度”越高,这个社会的“好人”就越多,人们越能普遍感觉到容易获得帮助。

这种“基本信任度”非常容易遭到破坏。举个例子,一个正常的社会,大家都愿意帮助老人、妇女和小孩,因为恻隐之心人皆有之,人们对弱者的基本信任度较高,但如果“弱者”普遍变坏,善良就会变得稀薄甚至消失了。现在“碰瓷”的老人变多,不管原因是坏人变老还是老人变坏,弄得人人自危,视他人为地狱,互相失去了基本的信任,以至于“老人摔倒该不该扶”居然成了每个人事到临头的纠结。在杭州的保姆纵火案发生后,我首先想到以后保姆的日子怕是不好过了,因为这样的惨案会让所有要雇佣保姆的人都担心会引狼入室,整个社会大面积降低雇主与保姆之间的信任度。

有人觉得这种“基本信任度”的下降属于道德问题,其实它会从根本上危害经济。人类最广泛的日常经济活动就是建立在基本信任之上的,以菜市买鸡蛋为例,你把钱给摊主,摊主把蛋给你,“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使得交易得以实现。但如果没有了基本信任,“先交钱”还是“先交蛋”就成了一个问题,双方都如临大敌,你怕我收了钱反悔,我怕你拿了蛋就撒脚丫子跑路,弄得买鸡蛋像电影里黑帮交易毒品一样。为避免风险,双方只好先订立合同、做过公证,才能到菜市去买鸡蛋。

没有了基本信任,连最简单的经济活动也会停止。这并不是笑话,做过二手房交易的人都有过类似体会,彼此为了“先付钱”还是“先交证”纠结。现在不少的公证和担保行为,其实就是因为失去了基本信任的缘故,极大地增加了经济活动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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