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盆栽挡视线,装摄像头监视: 恶邻骚扰恐得坐牢!

俗话说“千金买屋,万金买邻”。

好不容易存钱买到房子,却遇到恶邻居不断骚扰的案例,其实还真不少。

有人说如果不幸遇到恶邻居,可能会造成意想不到的后果,甚至會影响自己的一生。

英国西南部有一个休闲的沿海小镇叫做托普瑟姆(Topsham),是着名的退休小镇之一。

在这个古色古香的历史小镇内,拥有许多历史悠久的特色酒吧和屡获殊荣的餐厅↓

然而,在这个恬静的小镇里,最近却发生了一件不太和平的纠纷。

在2007年,曾经是大学教授的约翰斯顿(Stephen Johnston )和已经结婚了30年的妻子苏珊,搬到托普瑟姆里的一个沿海小村,打算从此过上悠闲自在的退休生活。

他们每天都睡到自然醒,闲时在和邻居共享的花园里种种花,也可以到海边散散步。

夫妇们谈天说地,就这样过了一天。

约翰斯顿和他们家附近的4个邻居的关系也非常好,生活确实很不错。

可惜,这样和乐安宁的气氛却被一位新搬来的邻居德容(Mary De Jong)给打乱了。德容在2012年搬到约翰斯顿家的对面。

一开始的时候,德容和其他邻居的关系还算是不错,但是从2016年以后,她就开始要转变成俗称的“恶邻居”了。

2016年,她和附近一名叫做金斯顿(Elizabeth Kingston)的邻居发生争执时,做了一些过火的欺凌行为。

当时约翰斯顿因为看不下去,于是写了封信支持金斯顿,德容看到那封信后,双方的邻里关系就开始走下坡了。

该次纠纷后,约翰斯顿发现共享的花园中突然多了一盆竹,而且这盆竹还被故意放在他家厨房窗外。

没过多久,第二株盆栽也出现在了约翰斯顿家的窗外。

约翰斯顿说,盆栽虽然长得慢却越长越茂盛,并且大面积地挡出了他的厨房窗户,使得光线无法照进去他家;而且,这样也使得他无法将窗户给完全打开。

约翰斯顿曾要求德容把盆栽给挪开,但是她并没有理会。

不仅如此,约翰斯顿还发现德容居然在她家的外墙上装了一个监控摄像机,并且直直地对着他家的后门和厨房的窗!

约翰斯顿说:“我曾经写过信给德容,告诉她我家阳光不足的问题(因为被盆栽挡到),要求她处理一下,并且把监控摄像机给移走。

但你知道她怎样回答吗?她竟然说'这些房子本来就是这样的啦!本来就会比较暗的。

很明显德容就是故意的,是存心要把植物都放在我这里!我们之前已经为这个骚扰问题上过法庭,她也收到法庭的命令,要求她必须要修剪她的盆栽以及移走监控摄像机,但显然地她并没有照做。

原来,当时由于不堪其扰,约翰斯顿有先向当地的警察社区支援人员(Police Community Support Officers,简称PCSO)投诉,但是他们却无视了约翰斯顿的申訴。

于是到了2017年的秋天,约翰斯顿就决定上法院解决,地方法院的法官便给德容发出了一个2年的限制令(Restraining Order),禁止德容再对约翰斯顿做出任何骚扰行为。

法官指的骚扰行为就是,德容不能暂时或永久性地阻碍邻居的门窗,以及不能再用监控摄像机或任何镜头对着约翰斯顿家的门窗。

之后德容虽然有对此判决进行上诉,但上诉被驳回,所以表示这个“限制令”到目前为止仍然是有效的。

然而自从该次判决之后,德容依旧完全无视其限制令,继续骚扰约翰斯顿的生活,所以最近他们又再次在法庭相遇了。

法庭上,检察官本布里奇(Lee Bembridge)向法官约翰逊描述了这两个邻居之间持久战,并指出德容的做法是完全不合理的,也令事情的发展变得尴尬。

布里奇说:“任何有理性的人都会把阻碍到别人的东西移开,但德容并不是个理性的人。

这些事情本身看起来可能微不足道,但是如果持续几个月,甚至几年间不断地发生,对约翰斯顿来说可是十分痛苦和困扰的。

可德容却坚决不认罪。

最后,法官就指原本的那个“限制令”仍然有效,并暂时让德容获得保释,等待最终的判刑结果。

法官说:“德容的刑罚将於8月16号公布,我让妳(德容)保释并不代表妳有可能会被判监禁,但也不能排除這個結果。

在庭外,德容就说:“我认为正义根本就没得到申张。我对判决感到很失望,因为我已经修剪过植物,监控摄像机也没有再向着约翰斯顿的门了。

这一切都是源於和金斯顿的纠纷。我不知道最终判决会是什么,我只是想要一个平静的生活。

我不知道现在正发生什么事,但我知道这不是正义。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违反“限制令”是属刑事犯罪行为,德容可能会需要付出的最大代价不只是留下犯罪纪录,甚至法官会因此判她坐牢。

→ 监控摄像机不是想怎么装就怎么装的!

故事中提到德容在自己房子的外墙上加装了一个监控摄像机,然后由于镜头对着约翰斯顿家的门窗,这也成为了被投诉的原因之一。

在英国,其实对於家居监控摄像机(CCTV)的安装和使用是有很严格的法律约束。

以保护个人信息为主要目的信息专员办公室(The Information Commissioners' Office,简称ICO)规定,使用监控摄像机時必须要遵守《2018年数据保护法》(The Data Protection Act 2018)和《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

如果当事人的监控摄像机会拍摄到当事人自己私人住宅边界以外的事物,例如是邻居的家或花园、共享空间或其他公共地区等的话,那么当事人就必须要遵守以上的法则。

ICO会定期进行适当的监管行动,如果当事人违反有关使用监控摄像机的法律的话,就很有可能会被采取法律行动。

这些相关的法则基本上包括:

1. 当事人必须明确告知邻居或公众关于摄像头的安裝。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张贴告示,并且告示内容必须是清晰易懂的。

2. 公众间的对话一般不能在监控摄像机所记录的范围内。

3. 当事人可能出于法律的原因(例如是案件调查时),要将视频发给第三方。第三方在处理这些影像信息时也必须遵守数据保护法的相关规范。

4. 当事人应该定时清除影像。

5.当事人要确保影像信息仅用於保安理由(例如是不能在社交媒体上分享该影像)。

6. 当事人要确保监控摄像机的日期和时间是正确的。

在安装监控摄像机之前,当事人可以先从以下几方面考虑清楚是否真的有这个需要:

1. 为什么需要安装监控摄像机?

2. 可以用另一种方法去保护当事人的房子吗(比如说是改善照明)?

3. 监控摄像机会录下哪些影像呢(比如说是自家大门、停车位、后院等)?

4. 监控摄像机有长期录影的需要吗?

5. 监控摄像机有录音的需要吗?

对于德容和约翰斯顿的纠纷,约翰斯顿认为因德容的监控摄像机对着他的门窗,令他感到自己的隐私被侵犯。

其实,安装监控摄像机是很有可能会影响到邻居的隐私,或令邻居感到不舒服的,所以当事人在安裝前也应该要先考虑以下这几点:

1. 当事人要把监控摄像机安装在哪里,才能尽量減少对邻居和其他人的影响?

2. 监控摄像机的拍摄范围会包括邻居的房子、花园、人行道或其他相关区域吗?如果会的话,可以如果避免呢?

3. 当事人的邻居对於安装监控摄像机会有什么感觉呢?

虽然大部份的当事人安装监控摄像机都是为了想要加强保安,保障自己和家人的安全。

但是由於安装监控摄像机很容易就会涉及到别人隐私的问题,所以在安装前必须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或者当然在实际操作前也可以问问信赖的律师,寻求专业法律意见。

如果当初德容在安装监控摄像机之前有先和邻居们商量一下,多考虑别人的感受,这个纠纷可能就不会演变到现在这个地步了。

→ 在什么情况下才能申请限制令(Restraining Order)?

如果当事人是被骚扰(Harass)的受害者,一般可以尝试向法庭申请限制令。

骚扰(Harassment)的意思是有人做出某些行为令当事人感到痛苦、被羞辱或受到威胁。而那个人可能是当事人认识的人(例如邻居),也可能是陌生人。

骚扰行为的例子包括:

1. 打不必要的电话或发多余的信件和电子邮件,或不必要地探访当事人;

2. 在网上欺凌当事人;

3. 长期监视;

4. 辱骂和威胁;

5. 砸窗户或用狗吓唬当事人。

如果当事人不幸被骚扰,感到不安和危险的话,他/她一般可以告诉警察进行备案

假如当事人觉得自己被骚扰可能是出於种族、性取向、性别、宗教或残障等原因的话,当事人一般还可以用仇恨犯罪(Hate crime)为由报警。

对於约翰斯顿来说,他可能就是觉得自己被德容的监控摄像机长期监视着,以及觉得德容的植物故意这样摆放阻挡他是欺凌行为的一种,所以就控告德容骚扰。

→ 骚扰属于刑事罪!

根据《1997年骚扰保护法》(Protection from Harassment Act 1997),骚扰是刑事犯罪的一种,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觉得自己被骚扰,他/她有权把案件带上刑事法庭,当然也能带到民事法庭争取更多赔偿。

但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必须要在骚扰事件发生后的6年内提出告诉。

一般来说,对於这类型的案件,法官会先发出禁令或限制令,要求骚扰者必须要停止其骚扰行为。

不过假如骚扰者无视法官的命令,那一般就是刑事犯罪,可能会在刑事法院被起诉。

其实,邻里之间最好是能够互助的。

即便是起了纷争,最好的解决方法一般还是先理性、冷静地沟通,尽量以不损害友好关系的情况下解决问题。

始终大家都是得朝夕相见的邻居,如果关系破裂,对双方基本都没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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